2008/10/31

食色性也

前兩天傍晚,北京一所大學一個22歲的男學生,用菜刀把一名43歲的副教授的頸部砍傷之後,致電報警;傷者雖被送到醫院,卻搶救無效,不幸死亡。

傳聞說:罪嫌行兇,是因為那位副教授和他的女朋友有「交往」。

猜想這種可能性很大。 在大學裏,男學生和男教員之間至於發生「流血衝突」,為的要不是學業成績,多半就是男女關係了。

《孟子•告子章句》:「告子曰:食、色,性也。」 人類一如別的動物,求生和繁殖本能與生俱來。 有些動物,尤其是群居性哺乳動物,在發情期,其雄性得為競爭交配對象而奮勇打鬥,勝者贏得交配權;但通常「點到即止」,最多傷點皮肉,流一灘血罷了,並不拼死;除非傷口感染,否則甚少致命。 挑戰而失敗者,只要認輸,乖乖地夾著尾巴到一邊去舔傷,接受現實的無奈,忍辱思過,妒目旁觀,性命當可保全,往後或可伺機再起。

高等動物像狼、狗,雖受本能驅使,要競食爭偶,但絕不因而咬殺同類,這是種群繁衍之本。 大自然之母似有承諾:此「本」當獲「全保」,不會有「販子銀行」「偽債券」的「不保本」之欺。

絕大多數人類個體要比狼、狗這些動物略勝一籌。男人絕少為錢財和女人而公開爭鬥。 然而這是一般情況,偶爾會出例外。有些人似乎缺乏這種「保本」的原始智慧,本能一旦受到大量雄激素的驅動,就會失去理性,一往無前,採取動物原始手段,以達到原始目的,甚至使用文明利器,弄得不可收拾,兩敗俱傷。

在現代文明社會,如果兩雄相遇,「流血衝突」已然發生,慶幸雙方都沒有因此喪失生命,又都不是黑社會「有勢力」分子的話,那麼,誰勝誰負,還得以女的取向作評定。在武力鬥爭上勝出,或者佔優勢的一方,不一定贏得愛人歸。 「物競天擇」這簡單的自然定律,在現今人類文明社會,有著多樣而複雜的變體――儘管萬變不離其宗。

假如那北京男學生,真的就是因為女朋友和那副教授有「交往」,而去把對方砍殺,那麼,如今一方被殺,另一方大抵要在牢獄裏度過漫長的歲月,顯然雙方都是輸家,而且都輸得很悲慘。

人是動物,生具本能,個體求生有以賴之,種群繁衍有以賴之。但在人類社會的文明生態之中,這些原始本能,卻往往能產生相反的作用。

「食、色,性也。」 人得吃東西,才能生存;有些人卻吃喝過度,導致身體肥胖,讓生命受到危害。

人得陰陽結合,生出後嗣,社會才能「持續發展」。 落後地區資源貧乏,人口素質低下,但卻往往過度增長;社會充分發展之後,人口素質提高,生育本能卻被文化、經濟現實壓抑,「可持續發展」受到威脅。

人得積累財富,方可保證過上穩定豐足的生活。 然而人們往往追求過度的豐裕,一如暴食,了無饜足。 有些人一生勤儉苦幹,對於錢,重點一在於掙,二在於攢,而不在於花。有幸聚得大財,堆積如山,卻未必懂得善用。 「全球一體」的銀行販子和金融大鱷,於是精心設計出來一個「泡沫」妙局,誘使呆資投入;時機一旦成熟,「泡沫」自當爆破,「海嘯」奇災遂發,天文數字的集合財富就被「捲走」無蹤了。

發財讓人可享玉食,可貨美色;食、色讓人快樂,而尋求快樂是人的本意。 可是,人們往往為了尋求快樂,而覓得恰恰相反的結果,也就是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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