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31

AN EMAIL TO A FRIEND - on conquering Mother Nature

TALKING ABOUT SOMETHING SOME PEOPLE WOULD LIKE TO CALL CONQUERING

The rich mountaineer no longer needs to go camping with the only lowly poor old camper he ever knows. He has retired to one of his warm comfy sweet global home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for the time being. In this big island camping in the wilderness could be a bit more risky than in the SAR of Hong Kong. He is now also free from uttering words of nonsense or BS if you like every now and then about cultures, religions, politics, literature, arts, science, philosophy, etc., as he no longer needs to kill time when cooking canned food in the wilderness, which in the viewpoint of the body, could be more harmful than junk food served in the fast-food restaurants.

This lowly poor old camper literally has never thought of conquering 3.5-billion-year-old Mother Nature who comes in all unconquerable forms. He even doesn't have the psychology of that kind of male rivalry, which extends to make up the mental state of a conqueror that his rich friend has always shown and enjoyed.
When this lowly old camper's rich friend admits surrendering, he actually surrenders to his own male instincts that he himself knows not much about their presence in his reptilian brain, or more accurately, in his genes. Mother Nature knows nothing, and cares not a bit, about all kinds of surrenders.

This little poor old poem-writing camper treks humbly in the wilderness, with a kind of tender love as if he is dealing with a lovely nice lady. He never presents Her with a challenge, nor does he take one from Her, not to mention those from other individuals of the species of Homo sapiens sapiens with the pair of chromosomes dubbed XY.
When his rich friend shows his weakness, instead of the contrary anticipated, trying to conquer something which is unconquerable, or something in which the verb conquer has no place and no meaning at all, this little lowly old camper would not do a thing to tickle his rich friend's delicate self-respect, as he knows his rich friend is a man who would like to endure slight failure at first in order to be intoxicated with huge success later.

2007/08/27

佛國奔波 – 七言絕句贈友人

友人把他的美妻(友人自己在電郵上對他妻子的背稱—my beautiful wife)留在家裏,自己到印度北方喀拉崑崙山麓的佛國去,「每日奔波於高山寺廟,不亦樂乎」。
他寄來了明信片,片上寫的竟是中文,我也就用中文給他回郵了。
可他也許還在那古老的佛緣之邦,流連忘返。 就怕那裏上網用的電腦比較年邁,未必學懂了顯示中文,為了保險,我把文字內容放在JPEG裏,給他寄送。
我說:

酒食經文皆在口,嬌妻活佛並留心。
今生樂逸來生悟,法海森深八萬尋。

我還說:
人生之美,莫過於此嘍!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至於我,不怎麼樣了呀!
固然說不上鍾情於這區區一隅的香港荒野,而此地也實在沒有你說的江南山水。再美,那也不過只是嶺南的丘陵谿澗,小山細水罷了。
我也並非不想稍學賢兄,一年到頭,儘去攀偉嶽,探深淵。奈何人窮走不遠,不比賢兄鳳瘦飛得高哇!

後來友人回到了他美妻的家,我們就談到了「悟」。可他明信片上能寫幾個漢字,一旦要打電郵,中文就從來沒有派上過用場了! 這位曾受業於白人師傅的朋友真是!
以下是我的其中一個回郵:

Oh, you just don't need to overpraise me too much like that!
I know all too well that to think like a so-called sage or guru in whatsoever religious domain is still light-years beyond my imagination.
Yet I would like to talk about that even at a rather high point of view.

Buddha had lived his early life as a prince full of lust, gluttony, extravagancy, and squander. Such lifestyle in time wore away many of his desires derived from human instincts, just as water and carbon dioxide corrode the finest killing swords' blades. His physical desires reached an old age and got tired while his body was still in its prime. Satisfaction of desires no longer brought about more pleasure than pain as a by-product. By then he could have no happiness of whatsoever nature unless he enjoyed pain, including seeing other humans and beings suffer, at the same time. He sought emptiness. Deep in his brain the images depicting how he spent every single minute of his youthful days could not be erased. Yet the vivid images had no meaning in terms of passion and happiness just as a 100 year-old dying man's memory of his first night with his first love. Buddha would enter the state of nirvana with all those vivid images according to the way his brain worked, just like that of any other wise human. Without the youthful life experience of a wealthy prince, there would be no Buddha.
One cannot be truly enlightened without something corrosive enough to devastate the natural human soul of mainly animal nature. Thus Hitler the evil killer had a very high potential to be enlightened and transformed into a Bodhisattva, or even a Buddha, if given the chance; but a little lovely innocent Jewish girl gassed by him didn't, simply because she had done nothing evil enough to trigger the process towards the state of bodhi. If there has been no possessing in the first place, there cannot be any losing. If there has been no fullness in the first place, there cannot be any emptiness. If there has been no emptiness arrived at, there cannot be any enlightenment.
Yet I do hold a belief that certain type of pseudo-enlightenment can be arrived at by certain secular means other than the Buddhist ways.
And every smart man may be enlightened to a certain extent to live a less painful life, or become a sage, or just a guru.

In an early naive stage of my wisdom development, only if I do possess any, I took enlightenment as a sort of religious de-humanization of certain consciousness and sub-consciousness, or mal-direction of human instincts.
I then thought, if a mentally and physically normal man sees a lovable beautiful young lady as an object of sexual love, and sees a lovable pretty baby as an object of parental love, he is not the least enlightened.
After a couple of years' study, training and meditation, he then sees a shapely young beauty as he does a plain chubby middle-age lady, and sees a fine nice baby as he does an ugly stupid naughty kid, he is partly enlightened. And later still he sees a sexy young beauty or a lovely nice baby exactly as he does an ugly prisoner convicted of serial rape and murder, a flamboyant lotus blossom in the water garden with visiting honey bees exactly as a black-and-white painting of the same by a beginner of the art, then he is going to be totally enlightened.
But now I think it could be much more complicated.

小說《野蜜蜂》片段之五

我們穿越公營住宅社區,到了東面的雞籠灣。 這雞籠灣又叫奇力灣,是英名Kellett Bay的音譯,‘雞籠’ 也許是從前村民的另譯。 雞籠灣的東北面是個小山岡,峰高五百米,峰頂周圍是殖民地統治階級和上層社會的住宅區。小海灣是一條小澗的出海口,澗水的幾個支流都源自奇力山的西坡。 小澗中游一帶從前是 “牛奶公司” 的牧場範圍,終年接收牛欄的污水,因此海灣淤泥層深厚,蛤類和蚶類甚多。山上還有一所醫院,它的髒水也排到其中一條支流裏,至今源源不絕。
“這海灣本來很美。” 荊婷說。
“美不起來了。 你看,廢木頭、塑料袋ㄦ、泡沫塑料碎塊ㄦ、破車胎、死魚、動物屍骸,琳瑯滿目,應有盡有,不應有也都有,叫人看了噁心,真不忍!——不過看來這海灣也不會存在得太久了,既然病入膏肓,就趕緊人道毀滅吧。政府早晚要把它填上,蓋起一叢又一叢的住宅高樓。”
“有這樣的計劃嗎?”
“對呀。 這是理所當然的吧,城市拓展嘛。”
隨後我們離開腥味特別濃厚的雞籠灣,跨過石排灣道,穿越一個花圃,受到一通狗吠,沿台階小徑登上了久被廢棄的雞籠灣墳山。
我告訴荊婷:“政府在1956年把墳場遷到了粉嶺,差不多快三十年了。”
荊婷說:“樹木都長得鬱鬱蔥蔥的,只是山坡上全都一個窟窿一個窟窿的,怪難看。”
公路上的車流如江中之鯽,噪聲非常大,林中鳥鳴差點沒被聲浪給完全掩蓋了。
“我很累啦!” 荊婷忽然向我討憐惜,“兩條腿快要抽筋ㄦ了。”
“真沒出息! 坐下來,我給你按摩吧。” 我把背包卸下了,“要喝水嗎?”
“嗯。” 她點點頭,坐在長了蒼苔的破舊混凝土台階上。
我把背包挪到她身邊,拿出開水來給她,然後坐到她腳下的台階上,側身替她按摩。
這時路旁的一棵漆樹的樹冠上沙沙作響,同時掉下了好些枯葉。 我抬頭一看,原來是一隻松鼠。荊婷仰頭看著微笑,手上捧著水瓶卻忘了喝。
“你這兩條腿太嬌貴,香港仔遠著呢,別去了。” 我說。
“不行!”
“這山徑迂迴曲折,又上又下的,不好走呢。 坐車去吧。”
“不幹! 原定計劃不能改。 你給我多按摩一會ㄦ,準可以完全恢復。”
“我看——你這抽筋ㄦ是裝的吧?”
“沒有哇。 人家真的很累嘛。 你瞧,腿這麼細,路那麼長,怎麼禁得起!” 她竟把一條左腿抬起,伸直了。
我略微瞠目結舌了一會,然後裝個憐香惜玉的表情,繼續給她按摩。荊婷似乎很開心,竟唱起歌來。 可她唱的是普契尼的 ‘O mio babbino caro’, 和此情此景扞格不入,但卻使我生起一點感觸。
荊婷唱罷,說:“你也給我唱一個。”
我想一想,就給她唱了舒伯特的《美麗的磨坊姑娘》裏的《禁不住》。
我唱完了,荊婷說:“你得給我翻譯那歌詞ㄦ。”
“你也沒給我翻譯那Puccini的詞ㄦ啊。”
“那個你懂。”
“誰說我懂了?”
“不管,反正你得給我翻!”
“我自己都不懂,你讓我怎麼翻?”
我只知道,真要翻出來,我們大家都要難為情。 德語不像漢語有著幾千年的文學典故,威廉˙米勒的愛情詩歌一點都不含蓄。
“不懂? 那你唱它幹什麼?” 荊婷真難纏。
“這就叫個附庸風雅了嘛。” 我感謝祖宗留給我們豐富的文學詞彙。
這時遠遠打山上正下來兩個異服青年。 我馬上停止了給荊婷按摩,把背包挪到荊婷兩腿之間,假裝掏東西,右手卻摸著包底的刀柄,對荊婷說:
“上面有人要下來,模樣可疑,你別抬頭。”
荊婷很聽話,把身軀挪到台階的邊緣上,彎腰抱腿,頭臉擱在膝蓋上。
那兩個青年趿拉著拖鞋,搭搭搭的下來了。 二人說著話,嗓門非常大,似乎為了一個女的在責罵另一個第三者,滿嘴淨是髒字。一會他們走近,其一忽然止步不走,就站在荊婷所坐的台階上。
“唔該借個火。” 他說。
我不得已而抬頭,說:“唔好意思,我地唔食煙嘅。”
另一個青年這時也走回來了,忽然指著我,一邊點頭一邊說:
“哈,好X似喺邊X度見X過你噉,好X面X善喎。——哦——係嘞,係嘞,我記X得嘞,上X次喺衰X全記打波,佢XXXX個細佬畀你條X樣無X端端打X到嘔電,你後尾話打X錯人,肯畀X番筆湯藥費,噉我先至算X數。 點X知你條X樣即刻失X佐蹤,周X圍去刮X勻晒都刮唔X到你條X樣。 估唔X到今日冤家路窄,有噤X轎得噤X轎畀我喺呢度撞X到正晒,仲同X埋條女一X齊添,好X快X活喎!噉你話點X樣先? 啲湯藥費你實X係畀唔X畀先?”
我聽此腐臭流氓來者不善,心中早有盤算,斷定牠們身上沒帶利器,看似即興劫財。而荊婷卻有武術修養,不比別的荏弱女子。 我估量對方不過區區乾癟糜爛少年流氓,逢此機緣,未便姑息,於是略為分泌了丁點腎上腺髓質激素,故作不慌不忙、滿不在乎的站了起來,拎著藏刀的背包,慢條斯理地對這腐臭流氓說:
“喂,呢位好漢,我睇你認錯人嘞。 唔怕失禮講句,我真係好多年未打過交,而家唔係話咩嘢,確實係連隻生蜘狗、病壞貓都冇乜信心打得傷,你老人家勢兇夾狼,我真係好驚咖!錢呢,冇所謂,多就話拎唔出啫,三幾十蚊,你老人家肯畀番啲噤多面嘅話,袂攞去買包煙,或者買幾罐啤酒飲吓囉,要啪丸怕者唔多夠嘞。”
那糜爛少年一時無言以對,怔怔地打量我,半晌,才開口說話:“哈睇唔X出你條X樣生X得X噤X斯X文,都寸X得好X交X關啫,吓嘩? 我真X係未X見X過! 本X來呢,一X口價收X番千X幾嘢就算X數咖啦,而家你XXXX噤X寸,我想話唔X同我大佬揸X埋主意都唔X得,我而家好X嬲啊! 有幾X多喺身你就要畀幾X多,拎X晒出嚟,連巴士你都唔X駛搭返屋企啦! 總X之畀X淨個X我都唔X收! 一X係你就米X阻X頭阻X勢,拎個銀包出嚟速速磅,唔X係你就帶X埋條女,跟我地返去搵佢細佬,同X埋我地大佬,三口六面講X掂佢!”
這時荊婷突然站了起來,輕盈地往後面的兩級台階退了上去。
腐臭流氓看到了荊婷的模樣,竟說:“哈你條女好X正啫! 淨X係收X番啲湯藥費,唔X郁你條女,底X到爛X晒喇! 唔X啱噉X樣嘞,你畀條女我地——”
我真沒想到,那頭腐臭流氓沒能夠把髒話說完,荊婷的跆拳腿早已凌空飛踢,一擊正中牠的肩膀。牠頓失重心,馬上摔下台階,葫蘆般滾到小徑旁邊的排雨溝裏去了,頓時動彈不得。 我即時拔出利刃,把另一腐臭流氓嚇得連忙擺手,它一邊後退,一邊央告:
“誤會咋。 唔好意思啊大佬,對唔住啊! 對唔住!對唔住!”
這同伙走下了十餘級台階,把那個腐臭流氓摻了起來,使勁地往下拽。只見牠彎著腰,一瘸一瘸地往下走,背上有一小片殷紅,無疑是在流血了。
“我是不是太衝動了?” 荊婷問我。
“你沒有選擇。 這一腳你踢得太好了,反正這東西死不了!” 我說,“如果你不踢這一腳,那我就不可避免要給牠捅刀子了,白的進去紅的出來,沒準ㄦ就要落個誤殺的罪名,把你也給帶累了。真的,你這一腳救了我! 算了吧,忘掉它! 這是個社會問題,也是個教育問題、文化問題、哲學問題,咱們這會ㄦ沒工夫談它。”
歷此一役,荊婷雙腿疲憊全消。 我們帶著異常興奮的心情到了山上,才把精神放鬆,相擁大笑。
“多噁心的一段經歷!” 我忘了自己說過不再談它。
“我那腿法可以吧?” 荊婷大概還想討我的讚賞。
“太美妙了!” 我輕拍她的腰,“可惜弄髒了鞋。”

2007/08/26

小說《野蜜蜂》片段之四

看著荊婷那迷人的背儀,我真感到有幾分按捺不住,要胡思亂想起來了。以前曾讀佛書,這好像就該叫個什麼 ‘邪見’ 了。 我原諒自己的無禮,因為我實在找不出任何理由來反對自己胡思亂想。 《中庸》云:‘率性之謂道...’ 我略喻其旨。瞧,寬圓領子的緊身棉毛衫,輕輕籠著她那纖柔的腰,展露著肩脖上一大片晶亮玲瓏的白皙。
“荊婷,你回答我一個疑問再走。”
“又出什麼餿主意啦?” 她回過身來。
看哪,又是多麼誘人的美側儀!
“你常常滿野地上跑,為什麼長這麼白?”
“我怕曬,所以總躲著太陽。 夏天就晝伏夜出,學那耗子的行徑。 而且我是烤不糊、燒不焦的,就老愛掉皮。 這其實是不好的遺傳,我總害怕自己容易患上皮膚癌。” 她邁腿前進。
“你患皮膚癌,我患個骨癌去陪著你。” 我追近荊婷。
“胡言亂語!” 她很輕很輕地說。
我不但胡言亂語,還胡思亂想呢,我想到了,這樣一個全然沒有一分討厭的姑娘,都三十邊上了,還能這樣自由自在地滿山裏跑,實在是這純商品主義社會的異數。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沒敢去問她一句:姑娘是不是曾經拒絕了很多很多自命為社會精英的青年才雋?
然而我又想:我的猜不透她,正如她的猜不透我。也許我們都挾著各自的偏見和成見去看對方,並沒有真的看透了。 其實大家都沒有悖乎常理,只是性格太強了些,沒讓這無情的社會價值模子壓成一般典型,各自發展出來獨特的形態吧了。
荊婷一邊嚷著累,可她一雙非常流線,實在不適於遠行的腿,卻又不住往上抬,全然並不和她的嘴吧協調。我們於是很快就到了植被疏落的山脊上。 荊婷的前額上,鬢角下,脖子周圍都是汗津津的。 她拿紙面巾擦了又擦。 我們坐在草叢上休息看遠山的景緻。
“可惜香港沒有冬天,要能下雪該多好。” 她竟說。
“漫天霜雪只在兩三個小時的飛行航程之外罷了。 我每年都要到北方去看一趟雪,春節一來我就走了。” 我想說:如果你有興趣,也隨我同遊吧。可是沒說出口。
山上雖然沒吹著很大的風,坐久了還是感到陣陣的涼意。我叫荊婷把外衣穿上,她卻拿來墊著後腦勺和肩背,躺那雜草上面去了。
我油然又想起了馬致遠《雙調˙夜行船》裏的《風入松》,於是就給荊婷朗誦起來:“眼前紅日又西斜,疾似下坡車。 曉來清鏡添白雪。 上床和鞋履相別。莫笑鳩巢計拙,葫蘆提一向裝呆。”
“你要裝呆到幾時?” 荊婷原來也會點古漢語。
“我沒有裝呆。 反正你死心眼ㄦ不相信我,咱們暫且撂開所有貼身ㄦ的話題好不好?”
“那麼談蜜蜂吧。” 她看著藍天,輕輕撫弄她那豐腴得恰到好處的大腿旁邊的草葉子。
“No more apisonomy.” 我說。
“什麼?” 荊婷當然聽不懂了。
“范氏新創詞ㄦ——【蜜蜂學】apisonomy。” 我瞧瞧她。
“胡鬧。” 她用手指頭戳我的腰。
“並非胡鬧,是專門為了押韻的需要而新創的,這樣的良辰美景,咱們該有點ㄦ詩意是不是。 你聽著:No apisonomy, nor entomology; no taxonomy, nor ecology.”
“那我只好變成空無一物了!” 荊婷合上眼睛。
“You'll surely be still possessing a tantalizing appearance, and a naughty soul. You'll be anything but emptiness.”
“你再胡說八道我就不理你了。” 荊婷冷冰冰地說。
“真的?” 我偏要淘氣。
“不信你試試。” 她睜開眼睛瞟瞟我。
暖和的斜暉把她白皙的臉龐照得格外嬈媚。
“荊婷我幫你增加一丁點ㄦ幽默感,那你就變成完美的仙子了。”
“我不要變成什麼仙子。 你有富餘的幽默感就給我添上點ㄦ吧。” 她重又把一雙明眸合上。
“那也行。 就給你添上點ㄦ。 我自己掏一半ㄦ,向美籍捷克作曲家Antonin Dvorak借來了一半ㄦ,我借他的《幽默曲》,這曲子真是太幽默、太美了,我憋不住,沒徵求Dvorak本人的同意,就給它填上了詞ㄦ。用的還是原調,你仔細聽著啊。”
我於是坐直腰身,在荊婷身邊認真地唱了起來:

愛上一位出色姑娘,她的名字叫做荊婷
讓我朝思暮想睡不好
她的美貌勝似蜜蜂,她的身段媲美螞蟻
她的學問比蟬高
早知愛上這樣一位活潑、聰明、任性姑娘
要費心機時間不會少
意亂情迷、神魂顛倒、夢寐難忘、茶飯不思
吃苦只好把牙咬

山不管多高,路不管多遠,我,目的一定要達到
只要我善用手段,我工於心計,甜言蜜語
定叫姑娘投懷抱

愛情從來就像買賣,姑娘往往只是商品
若能完成交易就是好
不必清高,切莫真誠,更別坦率,要把奸詐、狡猾、虛偽
通通都做到

愛的不過是她的身材美貌
時刻不忘記要把便宜討
心裏不踏實,嫉妒她的學問太高
可要利用她親朋前招搖
這樣的愛情雖然醜陋,別說不要
若問良心,錯過機會,明天人已老
什麼純潔、真摯、忠誠,全是胡說八道
只要得到她,管我用什麼招

一旦哄得姑娘芳心,得意忘形、神氣驕傲
到處留情不怕惹她惱
已經到手,不再珍惜,見異思遷,喜新忘舊
若結新歡把她拋棄掉

山不管多高,路不管多遠,我,目的一定要達到
只要我善用手段,我工於心計,甜言蜜語
定叫姑娘投懷抱

荊婷一直閉著眼睛,我猜她一定是在用心地聽著。
“荊婷,怎麼樣? 你該吸收了大量的幽默了吧。”
她不理我。
“誒,” 我拿手指頭輕觸一下她的手背,“這只是一首幽默曲,我覺得旋律很好,所以給它配上幽默的歌詞ㄦ,你可別認了真,把我當個壞蛋不理我呀。” 我心裏有些不踏實。
我看太陽已經沉到了天邊上,山地上涼意更濃了,於是把自己的外衣脫下來,蓋在荊婷身上。
荊婷這才睜開眼睛,冷冷地瞪著我,淡淡地說:“這就是 ‘無心快語露真情’ 了,你聽說過這句話嗎? 你是怎樣一個人,我可是已經聽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謝謝你給我唱這歌ㄦ,真的很有意思呢。 可惜我一點ㄦ都聽不出什麼幽默來。”
“哎呀糟了糟了! 我闖禍了!”
“說出了自己的心聲不叫闖禍,該叫禍從口出,是不是?”
“哎呀好冤屈呀! 好姑娘,你非相信我,我星期一花了一晚上才填好的詞ㄦ,唱了好幾天才記熟了,並不是無心快語。你想現編詞ㄦ能唱這麼通順,句句押韻嗎?!”
“當然不能。 反正你就是那種心態。 既然深思熟慮,你什麼孬詞ㄦ不編,非編出這麼一大堆叫人寒心的壞蛋心聲?!你說說,這是個什麼道理?”
“嗐,你說寒心我還噁心了呢! 我恨死了這種男的! 他們把好男子的名聲都弄髒了。就說女的們永遠培養不出幽默感來。”
“這跟幽默感有什麼關係? 該嚴肅對待的事物當然就不該胡亂拿來開玩笑嘛。反正我認清了你這個好男子的真面目了。” 她還是淡然地說。
我啞口無言,怔怔地瞧著她,皺著眉頭賠著苦笑。
荊婷驀地坐了起來,把我的外衣遞還給我。 “咱們回去好不好? 我肚子有點ㄦ餓了。”
“你別生我的氣吧。” 我央告。
“我沒生你的氣呀。 你覺得我很生氣嗎?”
“倒也不是很生氣,但好像是有點ㄦ生氣。”
“那隨你怎麼看,你說好像有點ㄦ,就好像有點ㄦ吧。”

下山途中,荊婷似乎比前更主動地讓我牽引、攙扶,我覺得我們的肌膚之間是明顯地越發親近了。這氣氛真是再奇異沒有了。 一路上,我有話說不出,荊婷卻默默無語。 我猜不透她的心。
這一天黃昏,荊婷無疑是有了情緒。 她變得異常沉默,和原來活潑愛玩的她判若兩人。我從前常聽說女人有所謂冷豔,看電視電影就看到過一些木頭美人,卻從來不覺得那有什麼美豔可言,可今天,我知道了。
我真害怕她要和我這個 ‘壞蛋’ 劃清界線,自已到草場上去扎營。 幸而這只是近乎歇斯底里的過慮吧了。
整個黃昏和晚上,我只看到了僅僅一回她那可愛的歡顏,就是從山上回來,發覺桌面上放著Eva他們給留下的一袋麵包、兩個罐頭、三大包餅乾,還有乾酪、牛奶和別的食物。 就這麼一次,她笑了,雖然笑得似乎有些保留。
沒到十點荊婷就躲進裏屋了,說是要整理她的觀察記錄。 我左思右想了好半夜,反省了一次又一次,終於還是承認了那幾闕孬詞有些過分。原來是要逗她樂一樂,才費那麼大勁去賣弄,如今是弄巧反拙,博得了倒彩! 我猜想,荊婷也許真的並非生我的氣,而是她自己在感情上受過一些挫折,卻讓我無意喚起了不愉快的回憶,心中難受吧了。我真不該。
睡前,我看荊婷屋裏的燈還亮著,就給她喊了一句:
“荊婷,我太淘氣、太過分了,對不起!”
“別傻,沒事ㄦ。” 她淡淡地答應。

小說《野蜜蜂》片段之三

我背上了攝影器材,就和荊婷出發。經過岩壁,我們不希望看見的情景出現了。 一隻大黃蜂正從狹窄的巢門飛出來,似乎已經捕獲了一隻蜜蜂。
“我不能讓牠逍遙法外!” 我望著飛向上源的黃蜂。
“你執的什麼法?” 荊婷問,“是不是普通法?”
“叢林法,law of the jungle!” 我笑著看看她。 “Are you going to convince me that nature should always run its own course?”
“You do enjoy playing God, don't you?” 她大概拿我沒辦法了。
“Not at all. I enjoy playing beast. Let me be the beast for a minute, and you, of course, be Beauty.”
“你想得美!”
我連忙到樹叢裏把我做的竹梯子拽出來,放穩了。又把荊婷的一隻勞工手套要過來,也戴在右手上。 然後攀上岩壁,在巢門左側等著。
“戴著雙重手套,手指頭不靈活,你得小心點ㄦ!” 荊婷在下面扶著竹梯子。
我把右手舉定在巢門邊,等著等著,這可惡的黃蜂果然又來了。牠在我的頭頂上盤旋了一會,就落在石縫外面,全不在乎我這黃雀。 我看準了,手起掌落,狠狠地把牠打了個稀巴爛。 然而勁使得太猛了,身體頓時失去平衡,一側歪,就摔了下來。
幸而地面是一塊相當平坦的石台,荊婷把我抱住了,這才不至再失平衡,進一步栽到下面山澗的石堆上去。
“沒事ㄦ吧你?” 她把我放開了。
“好好ㄦ的呢。” 我站直了腰身,“有你,再摔幾次也願意。” 我話音剛落,脖子後面突感一陣劇痛。
“快蹲下來!” 我忙把荊婷按在地上,用胸脯護著她的頭臉。
“蜇著了?” 她蹲在那裏不敢動,蜷曲著身子。
“蜇了一下。” 我哈著腰,彎著腿。 “真是狗咬呂洞賓!”
“你這比喻差點ㄦ。 狗是脊椎動物。 蜜蜂是無脊椎動物,牠沒有腦袋,只有神經結,當然有眼不識泰山,不知道你這個呂洞賓了。 你還說蜜蜂可愛嗎?!”
“可愛呀!” 我聞著從荊婷身上散溢出來的縷縷芬芳。 “能有這樣保護姑娘的機會,我即使疼死了也值。”
“我還以為什麼正人君子,不外也是一個壞傢伙,淨愛討口舌便宜!” 荊婷拿手指頭輕輕地在我的右脅上戳了一下。
老半天,我才很不情願地緩緩歪過脖子,乜斜著眼睛仰頭窺探。但見巢門平靜,似乎也再沒有蜜蜂在我的頭頂上盤旋。 我於是放了心,慢慢地站起來。
“疼不疼?” 荊婷也站直腰身。
她看我的脖子。
“你說呢?” 我摘下手套。
“長出一塊疙瘩來了,好在不很大。——你別動,讓我把毒針拔出來。” 她在我耳畔說。
“謝謝你。” 我垂下頭,心中強烈地感覺到的,竟不是這一陣劇痛,而是劇痛背後難以名狀的絲絲甜蜜。
“已經拔了。 你不會有過敏反應吧?” 她把話說得溫柔極了。
“沒事ㄦ。 蜂毒我從小ㄦ就習慣了,我打從兩歲開始就讓黃蜂蜇了。” 我用左手中指使勁摩挲傷處。 “不過蜜蜂也不比黃蜂遜色。”
“身世也真夠可憐哪。” 荊婷輕輕把我的手指頭捏住挪開。
她改用她溫熱柔嫩的手給我按摩。我憑感覺猜想,她用的是大拇指指根上的魚際。
“增加血液循環,讓體液把毒素中和清洗掉就好了。” 她的嗓音有很強的撫慰作用。
“行了。 太謝謝你了。” 我把三隻手套遞給她。
她接過了,又再問:“你還說蜜蜂可愛嗎?”
“始終不渝,照舊說牠們可愛。”
我一邁腿,索性唱起兒歌來了:

嗡嗡嗡,你是一隻小蜜蜂,模樣美,有技能;
又靈巧來又勤快,築巢防雨又防風。
嗡嗡嗡,你是一隻小蜜蜂,會跳舞,愛勞動;
晴天不喜巢中睡,翻山越野訪花叢。
嗡嗡嗡,你是一隻小蜜蜂,飛到西,飛到東,
不怕高來不怕遠,釀蜜採粉好過冬。

小說《野蜜蜂》片段之二

《南柯太守傳》的作者大唐李公佐老先生對我說:故事主人公淳于棼請我到大檀樹下去一趟,看看巢中螞蟻,在分類學上究屬何種,何以兇殘好戰,殺伐不疲。
我說江淮蟻種,自來和南海邊上大不一樣。我只是業餘愛好觀察昆蟲,對膜翅目裏的蜜蜂和螞蟻,感到略微有些興趣罷了,實在並非專業的研究者,更不是有識的專家。 還是請他老人家到當地昆蟲研究所去問一問,庶幾乎不致獲得錯誤的資料。
要是嫌麻煩,可以把工蟻、兵蟻、雄蟻各幾隻,郵寄給我,我再給轉寄不列顛博物館,請那裏的專家確定一下。聯合王國是個殖民專家國,不但對世界各地的人種、民族都有深入的認識,就連全球的自然生態、動植物種,無不博以登錄,精於研究。
李公佐聽罷,喜形於色,馬上給淳于棼發出電郵,然後難為情地說:“我未習番文,不便與番人聯繫,煩請幫忙,希望你能見諒。 然而天下之大,物種之繁,我中土蚍蜉,您看那不列顛博物館,是不是肯定有研究的專家呢?”
我滿懷信心地回答:“我華夏失傳的文物,且能在不列顛博物館中找到,更何況只是蟻種專家!” 我說罷卻又好像覺得自己的話有邏輯謬誤,正要修改,屋外忽然有人砰砰地打起門來。
“范生! 范生!” 鄧老大娘正在外面高聲喊著,“有人搵你!” 她那濃重的客家口音我是漸漸地熟悉了。
我驟然覺醒,那大唐李公佐的來訪,原來並非真事,只是北屋一夢罷了。這夢啊,真也悖乎邏輯太遠了,這位千歲古人,怎麼會跑到聯合王國的殖民地上,問起昆蟲分類學來了呢! Linnaeus和他的高徒Fabricius要到一千年後才迷上這玩意。而且咱大唐學人仕途為尚,是決不會效彼西人玩物喪志的!
我忙起來答應老大娘的通傳。門開處,可真讓我愣住了。 要比大唐的李公佐,還要叫我驚訝,竟是她! 也就是幾天前問我,為什麼香港會有意大利蜜蜂的那位姑娘。
“原來你姓封,怪不得對蜜蜂特別有感情。” 她那是嫣然巧笑。
我稍微一瞥,只見她穿的是一身牛仔裝束,頭髮剪得很短,顯得格外爽朗。
“我姓范,不是 ‘封’,老大娘的口音你不習慣,聽錯了。” 我笑看著她那一雙成熟迷人的明眸。
“我沒聽錯,故意說錯鬧著玩ㄦ罷了。 你不會見怪吧?”
“你這故意可不簡單哪! 你知道嗎,在古代——在周朝,一些古書裏,‘范’,就是 ‘蜂’,你說巧不巧?”
“你騙人!”
“嗐! 你瞧我這個憨樣ㄦ,也有條件當騙子嗎?”
“這我不會看。 誒,” 她拿右手食指在左手掌心上寫了一會,疑惑地瞧著我微笑,“那怎麼會呢? 分明是一種草哇!”
“你回去翻一翻《康熙字典》就知道我說沒說謊。” 我可知道這《康熙字典》錯的地方也並不少。 “請進來坐坐。 你怎麼一個人——”
“不是一個人,還有兩個朋友。 我們來實地觀察一下那窩野蜜蜂。” 她進屋來坐下。
“真的嗎?” 我感到有些意外。 “來得這麼晚,你們怎麼回去?”
“今天不回去了,明天才走。 我們就在那邊ㄦ的草地上set up camp。”
“是嗎?! 真有意思啊!” 我向門外張望。
“打這ㄦ看不見,大老遠呢。 他們正在那邊ㄦ搭帳篷。”
“哦——不會都是女孩子吧?” 我隨口問。
“他們是夫婦,對蜜蜂有狂熱的興趣。 他們說這山谷朝北,硬是不相信這ㄦ會有野生的意大利蜜蜂,所以隨我來看個究竟。 他們堅持那一定是本地蜜蜂。”
“我自己也懷疑了好幾天。 且別說意大利蜜蜂,就是本地蜜蜂,要以這樣的群勢在這野地上存活,也並不容易。”
“Mellifera最怕胡蜂。 這ㄦ胡蜂不多吧?” 她竟說。
“啊——上一次是裝蒜哪,原來你才是一位昆蟲學家!”
“什麼呀,不是! 都是我的那個朋友告訴我的。”
“倒也聰明伶俐,一學就會!”
“謝謝誇獎。 誒,假如那窩野蜜蜂真的是mellifera, 你能不能說說這有什麼道理?”
“這我倒真的想了又想呢。 這房東老大娘她說,以前曾有村戶在這ㄦ養蜂。 我看也許發生了不尋常的自然分群,老蜂后飛到山谷裏去營巢。 這個蜂窩在岩壁上,正是山澗中游拐彎ㄦ的地方,背著港灣朝向西南方,正對前面一片緩坡,緩坡上是梯田,那是荒棄的稻田,現在都成了灌木叢了。那裏到處都有野菊、野薔薇、野牡丹、桃金孃,和別的野花。 緩坡西南和岩壁上面都是林木茂密的陡坡,夏天的烈日大部分都給擋了。 蜂窩上面又有一塊穩固的懸石,懸石和岩壁之間長著一棵不大不小的樹,正好進一步屏蔽夏天的日頭。就像白人來到香港有空調,不怕大太陽一樣。
“還又呢,這ㄦ地形複雜,澗流迂迴,有好幾個小丘的阻隔,北風不能從港灣長驅直進,山谷裏冬暖夏涼。 加上蟲媒花四季相繼地開著:溪流下游西岸都有龍眼、荔枝;村莊右面和後面的山坡上,甚至沿溪兩岸,都有不少的鵝掌柴;溪流中上游又有各種野花。你瞧——” 我指著屋前的荒地,“連青黃不接的九月都有一大片白薯在開著喇叭花ㄦ呢。
“這樣的天然環境,要養活一窩意大利蜜蜂也是有可能的。 還有,夏秋之間到這ㄦ來野餐的遊人,往往遺下烤肉用的糖漿,只要躲過可惡的胡蜂,mellifera是可以採集很多蜜液的。 就只有胡蜂和蜂蟎是個最大的敵害。 這我倒覺得很奇怪,這ㄦ胡蜂好像並不少哇。”
“范先生你真不是鬧著玩ㄦ的呢!” 她看著我笑。
“我這個人哪,確實是挺愛玩ㄦ的,” 我偏和她抬槓,“至於鬧嘛,倒也並不經常。”
“你玩ㄦ得也真不簡單哪!”
“這倒是。 可我頭腦簡單。 咱們說了大半天,我連小姐您的芳名都不知道請教,就向小姐透露了——全部心坎深處的秘密和感情了。”
“我叫荊婷。 哦,你的心坎深處原來就只有蜜蜂啊?!”
“不。 我是說的整個大自然,蜜蜂作為美麗的自然物的一種,當然也包括在內了。 誒,也包括蜻蜓啊。 唷,這可糟到了家了! 蜻蜓啊,吃蜜蜂的呀!”
“對不起,你聽錯了。 不是蜻蜓,是荊婷。 荊軻的荊,那個刺秦王的荊軻的荊;婷嘛——”
“我知道了,一定是娉婷的婷、裊裊婷婷的婷,對吧?”
“你也挺聰明伶俐呀。 那麼,貴寶號是——”
“小生范勉。 范仲淹的范,勉勵的勉。 行年三十餘,尚未娶妻,也未嘗談戀愛。”
這位叫荊婷的大姑娘噗哧一聲笑了,笑得好像有幾分靦腆。

小說《野蜜蜂》片段之一

都快十月了,殖民地上的亞熱帶雨季該到了強弩之末了吧。
然而車外依舊淫雨霏霏,了無止息之意。 雖則此雨難保清純,既是穹蒼的恩澤,小島照例叨承不誤。末代殖民地吧了,擺不出大架子。
今天有幸和清慧同車,她竟把雨傘塞給了我。 不瞞誰,我打心眼裏樂了,而且可謂樂不可支。
她說真巧,那位先前和她打過招呼,坐到我們後面去的俏姑娘是她的同事,她也帶著傘,待會下車和她一塊走就行了。她這就說服了我,讓我安心接過了她的摺疊傘。
一路上車堵得厲害。 我緊攥著清慧的小傘,一邊聽著她那叫人迷醉的嗓音,竟不異於輕挽她那單憑幻想就可以感覺得到有多柔嫩的玉手,宛然和她說著不費心思就能傾吐自如的綿綿情話。
回到工作間已是九點四十分。 剛從新加坡分公司調來不久的中型胖子副總經理對我的遲到並不滿意,匆忙地、簡潔地、不痛不癢地訓了我幾句。他用的媒介語是漂亮的Singlish,話意大概是精簡而肢離破碎的新加坡精神吧,我說不準。
雖然只是不痛不癢的幾句訓話,畢竟是訓話,我的心境卻由此而變壞了。心境一壞,我就拿出打字紙來,寫下了馬致遠散曲裏的三句:
密匝匝蟻排兵,亂紛紛蜂釀蜜,鬧攘攘蠅爭血!
真沒想到,這辦公大廳裏的極端真實寫照,竟讓胖子副總經理看了去了。而說Singlish的他,遠遠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原來也懂元曲,並能理解其中意。
他說:"Donn'd you know ded I zdudied Djineze leederadjure? Id lookz like ded you haven'd god gwide uzed do modern zeedy life yed."
"No, sir, not quite yet." 我回答。
"Gan I helb you oud of your zdubborn broblem?"
"Yes, sir, you can. You may stop discouraging the use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his workplace."
"Hay, waid a minude. I do nod dizgourage de uze of Djineze, I onnly engourage de uze of Engleedj."
"我還是希望你能放棄這不合理的政策。"
"Or?"
"I'll be ready to quit." 我的浪漫情緒湧上心頭來了。
"Galm down, young men."
傍晚我自覺補足了早上遲到的四十分鐘,然後匆匆打了一封辭職書,即時遞交。
下班回家,到家前我要把雨傘還給清慧。 可她正忙呢,她的大妹妹說她正在給指甲塗蔻丹,讓她最小的妹妹把雨傘收下了。小妹妹那可愛的模樣,使我想起了小時候的清慧,她是那麼淘氣,卻又很溫順。
回憶起來,大概總有一兩年的光景吧,清慧就是喜歡上我家裏來攪亂,每來一次,我那拾掇得很整齊的閱讀、書寫、睡眠三用床就要蒙受一次或大或小的災劫。有一回竟把我偷偷飼養白蟻的玻璃箱子打開了,讓我給媽痛罵了一頓。 那時候清慧只六歲,我十四歲。
清慧長到了十三四歲,就再也不理我了。 偶爾在升降機裏,或樓梯上碰見了,就跟陌生人似的,頭也不點一點就過去了。直到她中學畢業,有了工作,在車站偶爾邂逅,我們才又重新認識。
回到家裏,坐在電視機前,我視而不見,卻在想:沒找到新工作就貿然辭職並不好玩,而且著實感到有些徬徨,然而上天給了我慰藉,它讓清慧對我好。
第二天早上,淫雨未止。 在無須特意鼓起的勇氣支使之下,我在梯角等著清慧。我帶了傘,盼著雨勢增大。
清慧出來了,可她的表現竟和昨天判若兩人,並不把我當個事,自顧匆匆下樓去。我跟在她後頭,最後明白了她不理我的原由,那是因為她並不希望和兩個男的一塊坐車去上班。
晚上我給她打了三次電話,才把她找著了。 我問她為什麼惱我。 她說她不是生我的氣,只是因為約了那個朋友在樓下碰頭,自己晚了五分鐘,心裏著急吧了。而那個朋友嘛,正是前一天在車上遇見的女同事的哥哥。 她強調,他倆認識已經很久了。
我頓時恍然大悟,今年只有二十二歲的清慧,竟懂得運用兵法裏的聲東擊西!她利用雨傘,演戲給那男孩子的妹妹看,兵行險著,智勇俱全。 而我,成了個大配角而不自知。
我感到自己被使用,心境不免進一步變壞。 然而,這還沒完呢,老天待我可謂不薄,今天,它還來個股市大坍塌,指數滑到了八年來的最低點。
我無心計算自己持有證券的殘餘價值,冒雨騎了自行車到黑茫茫的海灣去游泳。雨中車閘失效,我以技術排除了兩次足以致命的危險。
自從我把辭職書遞交以後,出奇地,毫無必要地,那坡籍胖副總對我似乎竟比前客氣多了。我以小人之心猜度,他大概是要謹慎從事,避免把我惹惱,恐怕我會在離職之前,暗地裏做些挖牆角的小動作吧。
這胖子要是那樣想,未免把我看得太扁了!

2007/08/20

蜚狒再入烘炕 -- 偽史稿一篇

隨口幾句以為序
我有個外甥,不愛跟別人說話,不喜歡和同學交往。 那時候他快要會考了,中文成績也不好,他母親又擔憂,又焦急,讓我跟他通電郵,希望改變他的孤僻性格,同時提高中文成績。我雖然是他舅舅,實際上卻比陌生人還陌生,開頭只能問他幾個關於他媽媽和妹妹的問題。 他的回郵十分簡潔,只有:「是」、「不是」、「不對」、「不能」、「不會」、「不好」、「不懂」、「不喜歡」等字眼。其中以帶「不」字者佔大多數。 有時意外收到他的主動來郵,除了幾聲鬼哭,和一個鬼故事之類,就總是一些測驗的試題。 電郵上既沒有上下款,也絕對不會有別的話,赤裸裸的只是一堆問題或者選擇提。
不久SARS南侵。 一天,他給我抄送了一篇譏諷政府和行政長官的文章。 文章模仿古文,大概在功課裏接觸過《史記》什麼的,因而模仿鬧著玩。按他的水平,該不足以寫出那樣一篇「仿史體」,但如果猜想是他的語文老師所作,那就又太不怎麼樣,太不通了。 我讀後感到莫名其妙,不知何以回應,唯有索性給他創作一篇「範文」,好讓他比對一下,這「仿古文」可以怎樣寫,這故事可以怎麼講。電郵發過去之後,正如我所料,果然沒有一字的回應。 我估計他看不懂,如果能去翻翻字典,再找語文老師給幫忙解釋一番,那就再有益、有建設性不過了。 當然,我這良好願望,是注定要落空的。
現把原文改定,抄錄於此,苟能誘發朋友們嗆茶噴飯,竟有助於排壓袪毒,那就算是我的一分功德了。

炕史稿考

大同元年閏六月,有營戈濫打人曰狩鵬者,遊於烘炕 (HONG KANG),登泰坪之岳。 忽嗅異香,乃窮所源,踐一穴。 發其壁,得一甕。 內藏斷簡,其上殘篇可辨者四百餘字,確考為《炕史稿˙蜚狒之役˙蜚狒再入烘炕》原本。
今參照不獵豚博物館藏本,及現存海內外諸本,據以改定如下。
又,狩鵬者,營戈濫打 牛涎大學考古學者也。 殖民世末,愚乃忑王國派駐烘炕統領曰可立肆討伐˙腓鵬。 腓鵬有僕從猥事紀者,四足而擅嗅,嗅則識人辨物,雖百尺、重障之外,有若見諸眼前。 狩鵬乃猥事紀之後,其玄孫之玄孫也,故亦擅嗅。
大同三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入城野老薄樂歌ㄦ識於烘炕 畏脫離呀大道 破瀉神台 (Possession Terrace, Victoria Boulevard, Hong Kang) 薄樂閣之西北隅。


蜚狒再入烘炕

洄圭七年秋九月,蜚狒將再伐烘炕。望後三日,議於朝。

阿提普紐蒙˙殺爾死(ATYPNEUM SARS)者,前大將也,先是,大敗烘炕於崴、洮二役,以時熱,未竟而退。 方拜相,排眾議而奏曰:「彼烘炕者,若夜郎自大者也。前二役,我創之甚矣。 今者,益自敗落,垂死城邦耳,毋庸再伐! 不出三月,必自頹於內而弛於外,我取之猶探囊也。 蓋其為邦也,治無賢主,謀無能臣,戰無驍將,供無良民。上不能令,下不受命;士不足信,民不可喻。 況之槐蔭螘穴,猶遠不如。 我若再攻,指日必克,而勝之不武。 以無辜之血,釁我利兵,恐見笑於皤皮之邦,於我何益!」

王曰:「殺爾死所言是,吾從之。 歲首小攻而大捷,戮無辜可三百,雖勝,於我心猶戚戚焉。」 乃罷。密訛傳信於烘炕佞臣,必將陷之於是歲燥寒之月。

及冬,烘炕備之亟切。 戰車盈野,兵甲如山。 料蜚狒之必至。 朝野自命菁英者,戰意昂揚,傲然了無所畏;躊躇滿志,一心冀囊大勳。

佞臣俱奏:「彼區區蜚狒,其大未及蚊蚋,何足懼哉! 使再冒至,必將殲之於野,以雪前恥。」

洄圭七年十二月,烘炕期蜚狒久之而不至。於是,朝野懈怠,內訌頻起。 士民相訾,官商互訐。 城庫空虛,百姓凍餒。 朱門酒肉香,敗舍殍屍臭。 富者宅勝阿房,車僭皇輦;貧者家徒四壁,炭置牖下。

無幾何,民生不繼,盜賊蜂起。 蜚狒不至而忿怨沸騰。 富者去邦逃竄,掛冠鬻產;貧者飢病癙憂,焚炭服毒。

洄圭八年春三月,殺爾死再入烘炕,得其空城。

漢字的尊嚴

2001年1月寫成
2007年8月20日改定

記得年前看過香港電台電視部製作的一系列關於一些傑出華人的人物專訪,有些片段,至今印象深刻,特別是其中一節對一位華裔科學家的訪問。
作為英國皇家學會的會員,這位科學家榮幸地在學會的名冊上簽字。 科學家對記者說,當日他把拼音名字簽上了,就問學會的負責人,能不能把中文名字也寫在後面? 對方說當然可以,這位科學家才把兩個漢字寫上了。 他憶述這段往事的時候,臉上油然流露著深深的民族情懷。
可我愣這麼想:這位華裔科學家要能對現代的不列顛價值多了解一些,要能對自己的民族文化、漢語漢字多幾分自信,他大可不必多此一問。 儘管是一聲不響地就把漢字簽上,而不寫拼音,英國皇家學會也決不會有任何意見,唯一的反應只可能是表示歡迎。
一位科學家況且如此,一般的漢人,在白人面前,就更不能、不敢為自己民族的這些千變萬化、多彩多姿、音韻鏗鏘的漢字姓名感到驕傲了。
又有一次看電視,看到了一位世界知名的香港武打明星談及自己不識漢字。 他說當初連在支票上面簽字也不會,覺得很羞愧。 然而,在熒光屏上提起這麼一段讓人低徊嘆息的往事的時候,這位國際明星卻是說得那麼歡欣雀躍,妙趣橫生,了然瞧不出來曾有半點羞愧的痕跡。
這位明星的不識漢字,決然並非其咎,他理應無須感到羞愧。 可恥的不是他個人,而是咱們這社會,是聽之任之的有關當局。 若容我妄下雌黃,我倒想胡謅,他今天所以能夠滿腔妙趣,一臉歡欣地談及自己文盲之苦,未必是因為他真的意識到這恥辱之所歸,卻是因為他學會了說英語。 僅僅是那一張會說流利英語的嘴巴,就能為他滌盡羞慚,給他在個人文化的修養上增益無比的自信和驕傲。
英語作為一種國際通用語,咱們固然都得學。 可咱們也不該忘了,自己民族的漢語和漢字,也都是人類文化的奇葩呀。

曾幾何時,一些急進的,主張全盤西化的改革者,迫不及待地提出要把漢字廢掉! 如今看來,這是日見其大可不必了。 有了電腦和各種日新月異的輸入法的幫助,那種急進的想法,早在人們沒有注意的時候,悄悄地銷聲匿跡,或竟是無疾而終了。
然而,在香港,在這個漢文化傳統那麼根深柢固,以致一個半世紀的大不列顛殖民統治,都無法做到把英語充分普及的華人社會,咱們的漢字,這些有幾千年光輝歷史的漢字,竟然從沒能夠保住它應有的尊嚴!
請先看看咱們的身份證吧。
香港身份證上,漢字姓名從前只是一個次要的資料成分,得靠好幾堆中文商用電碼去支援,庶幾可以確立。 倒像是假若沒有那些電碼,漢字姓名就要筋骨殘缺,顏面不全似的。 倒是那個毫無規範,參差隨意,不管怎麼讀,往往都讀不出個正音來的仿威妥瑪拼式,卻反而地位崇高,配登大雅之堂! 今天,漢字姓名雖然已經安置到拼式的上面去,但是廢棄已久的電碼依然保留,標誌著漢字姓名仍然不能獨立。
咱們歷來把自己的民族語言、文字看得太輕太賤了不是?——難道就只因為它們並不怎麼能夠有以利我撈快錢,所以活該備受輕視?!
在這裏,人們越來越不會用漢字了。 然而,似乎一時還不能完全擺脫它,更別說要把它廢棄。 也許正唯如是,有些人肚子裏不免有氣,於是恣意亂用、濫用、賤用、虐用!

有一次我上那遍佈全球的連鎖快餐店,向一位年輕女服務員要一杯 milkshake-strawberry (flavour). 誰知出乎我意料之外,她竟然聽不懂,我正要慢點說,重複一遍,卻讓她旁邊的姑娘多嘴給翻譯了——那當然是要翻成「士多啤梨奶昔」的。 我心裏很感激:真係好耐都唔該晒!
咱們這香港話可到底怎麼了? 好好一個言簡意賅的「草莓」擱著不用,偏要說個既累贅,詞義又doggie-farty忒不通的「士多啤梨」! 這斷乎並不可能是小商店裏種出來的澳大利亞「梨梨」呀! (「士多」,也是小商店store的音譯;「啤梨」,也是Australian pear的奇譯,pear音譯為「啤」,「啤梨」,就是「梨梨」了。 其構詞之妙,一如三歲娃娃嘴裏的「巴士車」。)
「士多啤梨」! 這孬詞我從來都說不出口。 絕對不是因為我驕傲,自以為了不起,不屑於緊跟在廣大人民群眾後頭,學說淺白、樸實的話,而是這個渺小的我有點死心眼,不要隨俗趕熱鬧,去糟蹋祖宗留給咱們的文化遺產——漢字和漢語! 因為我認為它們都自應有其尊嚴。
讓我說不出口的孬詞不勝枚舉,這裏再挑一個天天都用的字眼吧,那就是「鐘」。 鐘嘛,誰都知道,那是計時器。 如果指的時間單位,就得和「點」、「分」、「秒」粘連,說「半點鐘」、「一個鐘點」、「兩分鐘」、「三秒鐘」。 小時 (由半個時辰改稱的小時),本地粵方言自來就說「鐘頭」,和普通話的說法是一致的,而且並不難聽,大可不必予以無理廢止。 可現在人們不那麼「老套子」了,大夥競相自我up-date,慇勤學說帶某種色彩的千奇百怪詞。 牧師講道,說講了兩個「鐘」;教授上課,也說上了一個半「鐘」,把那「頭」字棄如敝屣,給甩到大老遠。 似乎多說一個「頭」字,就要浪費很多時間,划不來!
也許,教授和牧師們都不看粵語「陳」片和粵語「潮」片,都不知道這「三個鐘」的「鐘」,原來是妓女或伴舞小姐出租肉體,或出賣時間的計帳單位,並不那麼肯定就等於一個鐘頭。 現在連大學教授都說三個「鐘」、四個「鐘」,讓人家歡場淑女和江湖人物們都覺得沒勁了。 他們掙錢要比大學教授多,當然不屑和大學教授有共同語言,早又把那老套子的量詞給毅然撤換,改成「粒」字,說「一粒鐘」了。 嘿,「一粒鐘」,忒時髦不是?
可惜時髦之於年輕人,常如羶之誘蟻。 就說一些電台節目主持人吧,他們總是那麼鍥而不捨,亦步亦趨,竟都栖栖遑遑地趕緊說上「一粒鐘」了! 待到牧師和新聞報道員也都用上了這個富有色彩的「粒」字的時候,創詞者們必將又要匆匆邁腿再向前,以祈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帶領潮流復創新,好讓電影、電台、電視和別的傳媒從業員,有以廣為播散。
容我放肆一下,向創詞家們提個意見吧,也許——也許改用一個越發匪夷所思的絕妙好辭,比如「浸」,或者「忽」…,怎麼樣? 我不主張歧視某一類人,但帶某種色彩的某些言詞,實在沒有助長它滲透、氾濫到社會所有領域的必要哇。
我說,大夥且別追得太緊吧,讓人家特色言詞的創始者們緩緩氣,稍歇一會嘛!
有時候,我真想給那些節目主持人們傳個真,寫上:誒,你們不學歡場淑女、江湖人物、「飛仔」、流氓,和港式下作電影人,說什麼「撇甩條仔」、「媾女衰唨」…,難道就再也想不出可以投其所好、招徠聽眾的字眼了嗎?
固然,我也得承認,這些字眼用得確然不賴,比如那「媾」字就夠鬼斧神工、意味深長的了。 交——女朋友嘛。 所謂交——媾,交者,媾也。 此短語的組成善用漢語構詞法,忠實而充分地反映了說話人的殷切欲求。 妙乎哉! 妙乎哉! 然而,再妙,它畢竟是個流氓詞語,雖則信、達俱備,卻還少了幾分雅馴,稍稍受過教育者,都該知道無足為法,絕無必要反而積極支持這類流氓語,隨某些暴發者昂然「跳階」!
咱們的中文長期被輕視、忽視的結果,除了導致社會整體的語文水平低下之外,還讓港粵方言失去了來自得體的、優美的書面語的營養和滋潤,口語緊跟在某些極盡鄙俗、猥瑣之能事的所謂傳媒從業員的後頭,加速退化,日趨墮落。
過去殖民地的唯商用主義精英教育制度,和標榜智慧型「叢林規律」的資源、財富分配方式,除了造就出精英階層之外,還有一個副產品,就是對社會缺乏歸屬感,文化上自暴自棄的草根階層。 這些普羅大眾的相當一部分特別愛說髒字,說得比什麼地方的人都起勁,比很多地方的人都猥瑣。 他們善於隨時隨地、旁若無人地狂用禁忌言詞,倒像是要強調自身的雄性生殖本能衝動,藉以舒緩心理上的不平衡似的。 餐廳、地鐵裏,茶樓、公共汽車上,無處不瀰漫著他們的意識上的性侵凌。 聽說,有學者編辭典,竟然刻意收進那些粵語髒字,斯亦可謂譁眾取寵之極致了。 我禁不住要亂想:或竟有那麼一天,醫學、心理學和性教育的課堂上,都正式用上了這粵方言的性侵凌詞彙,看作一般中性用語,流氓男學生可以信口傾吐,從容活用,甚至藉以向女同學表達其牡獸衝動,而不被視作猥褻或性騷擾。 到那時候,這一類「出位」學者大可居奇功以自傲,把髒字全掏出來下酒。
從前,髒字癖者身邊必得有個把倆同伴,方可暢予噴灑;可如今,有了錦上添花的攜帶電話,話機往耳朵上只一貼,動物生殖器官就一股腦從那些不堪的磣口裏,嘩啦嘩啦地傾瀉而出了。
聽覺靈敏,卻並非時時刻刻都有浪心的女士們可真冤!

上面用了一個相當陌生的字眼——「攜帶電話」。 這不是我杜撰的,是個日本漢字詞。
本來這「電話」呀,和很多咱們日常所用的詞語一樣,都是日源詞。 日本明治維新,銳意興革,向西方學習,用漢字造詞,或直接假借中國古籍裏的精粹字詞,用以翻譯本國沒有的西洋詞彙。 留日的中國學生把它們帶回家來移植到漢語裏,諸如「科學」、「文化」、「教育」、「階級」…等等。 這就是「漢語日源詞」。 這「電話」正是其中一個。 今天咱們打電話,先不說這種通訊技術本身的發明,就連個叫法都不是咱漢人自創的。 但咱們還是能夠沾到一點光彩,因為那日語譯名的載體都是漢字,還有,訊息導體近年所用的光纖,也出自華裔科學家;而這位科學家,就是前文提到的英國皇家學會的華裔會員!
日本人雖曾妄圖滅亡中國,對咱漢文化卻似乎從未忘本,一直管咱們的漢字還叫漢字。 就連身份、尊嚴所繫的大和姓名,一概還沿用漢字。 日本人借用咱們的漢字用得怎麼樣? 光看以上幾個例詞就可見一斑了。 咱們自己又怎樣善用祖宗留下來的文化遺產了呢? 且順手拿這「電話」為例,看吧:
這攜帶式電話機,在香港,咱們學不來那徹頭徹尾的日本叫法,而自名之曰手提電話,簡稱手機。 但它既沒有帶子,也沒有提樑,這可怎麼提呢? 人們通常把它攥在手裏,或別在腰間,或放在口袋裏、包子裏,就是鮮有提著走的。 人到哪裏,把電話機帶到哪裏,這是攜帶。 當然你也可以把它擱在家裏。 你要把它帶在身邊的時候,不管是拎著、揣著、掖著、攥著、別著、繫著、挎著、夾著,一言以蔽之,都是攜帶,並不僅僅只有手提一個方式。
這玩意,內地卻另有一個叫法,你一聽也許要害怕——移動電話!
可我從沒聽說這電話機本身長了腿,或者附加機械裝置,懂得主動轉移! 而人們也並不移動它。 當然如果從通訊網絡的主觀角度看——倘若它有「角度」,要是攜帶者正在走路,或坐車,那麼這個通訊之中的終端機,還是可以理解為「移動」的。 但如果用者本身不「移動」了,看球賽了,堵車了,又或者睡覺了,那麼,是不是這一段時間就該管它叫「不動」電話了呢!
其實啊,人人家裏的電話機都是可以移動的,我床頭的那個最近才被我從左邊移到了右邊。 不能移動的電話機,通常安在街上的電話亭裏、地鐵站裏…。 還有,在機場。
哦,機場。 這名稱真是再莫名其妙沒有了! 它的涵義淺薄,最多只能表達了讓飛機停放在那裏的意思罷了。 而且在普通話裏,機場和雞場——養雞的農場,讀音並沒有分別,這叫法實在不怎麼樣啊! 相形見絀,看看人家那個雖吃敗仗,卻誓不為侵華惡行向咱們謝罪的小日本吧,它的「空港」可是叫得高明多了。
咱們的辭典裏頭,也有「航空港」一詞,可是不知何故,歷來閒置不用。 所謂黃鐘毀棄,瓦釜雷鳴,這又是一個好例子。 提起了航空港,就讓我想到了「空中小姐」。 這所謂「空中小姐」,簡稱「空姐」,是客機乘務員的香港傳統叫法 (是否別有出處,我孤陋寡聞,未可得而知之)。 從前唯一的一家以香港為基地的國際航空公司是個英語世界,那時候,如果不會說英語而坐上飛機,得先做好心理準備,不是怕的墜機,而是要遭受白眼。 乘務員這職位和別的什麼都一樣,有英語的叫法足矣,根本毋庸正式附加一個中文名稱。 「空中小姐」這個奇特的叫法,因了人們語文水平的低下,就理所當然地被普遍接受了。 如今竟至風行全國,幾乎無人不知「空姐」為何物。 就連旨在促進漢語規範化的《現代漢語詞典》,都無條件把它收了進去,不予區別對待,不視為方言詞。
聽說,內地還曾有人創製了「招聘空嫂」的提法呢。 呦,「空中嫂子」,多親切的稱呼哇! 無疑這是所謂青出於藍了。 我以小人之心瞎揣度,所以有聘「空嫂」的溫馨之舉,大抵是因為「空中小姐」們難免情竇空虛,保不住會邂逅外國情郎而棄機不歸的緣故吧! 我說了,我這只是瞎蒙,有志以捍衛國家民族尊嚴為己任的朋友們請一笑置之。
誒,「空中」除了有「小姐」,還能有什麼呢?
有哇,還有「少爺」呢。 咱們不有一個更不倫不類之甚的「空中少爺」嗎? 這「空中小姐」被當作規範詞而收進《現代漢語詞典》了,那風度翩翩的「空中少爺」卻何為還被冷落在外呢? 我疑心這是性別歧視。 專家們請息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吧。 修訂的時候給添上就好。

要跟通常都以年輕、漂亮、苗條為主要任職條件的「空中小姐」打交道,咱們就得坐飛機了。 由於香港的國際機場在啟用之初,曾經發生客機翻覆的嚴重事故,坐飛機之前,有的人或會特別關心天氣,非常留意有關部門——「天文台」發放的天氣預報,特別是在颱風季節。
對了,咱這香港愣這麼特別,搞天氣預報的政府部門,並非氣象台,卻是天文台!
隨意猜想,也許,這天文台建立之初,的確是以從事天文觀測為主要任務。 可今天,在香港,空氣污染這麼嚴重,「城市之光」這麼「輝煌」,要作天象觀測怕不容易。 這天文台料應只能以氣象觀測和天氣預報為「正業」了吧。
香港天文台,在英治時期叫皇家香港天文台,英語原名是Royal Hong Kong Observatory. Observatory一詞由動詞observe衍生,是瞭望台、觀測所的意思。 An observatory既可觀測天文,也可觀測氣象、火山活動、水文、洋流及海洋生態。管氣象研究和天氣預報的氣象局——Meteorological Office (Met Office) 可以和天文台共用同一個 observatory, 但observatory一詞單用時往往只狹義地指的天文台。 The Hong Kong Observatory 大抵就是用的這個狹義。但如果它兼管氣象,當然是可以順理成章地被理解為 Astronomical & Meteorological Observatory 的省略了。
但咱這漢語組詞的情況卻不一樣。 這個「台」(於此是假借字,本作「臺」) 呀,「積土為之所以觀望」嘛,原來也有一點observe的意思。 古書說:「天子三臺,靈臺以觀天文…」是所謂天文台了。 我國現存最古的天文台遺址——河南登封縣元朝測景臺 (又叫觀星臺。 景,影的本字,指的日影),也叫做「臺」。 雖則這「臺」字古意盎然,可是在現代漢語裏,它的詞義變得太寬,甚至不能援引「積土為之所以觀望」的古義了。今天,此字用作專名,必須冠上定語,指明所屬範疇。 因此翻譯時不宜簡單地「對號入座」。 現在的 Hong Kong Observatory, 如果還兼搞天文,漢語名稱似乎應該改為「香港氣象天文台」;倘若光搞氣象,或者主要搞的氣象,就該正名為「香港氣象台」了。
不過,依我看,目前咱這中文在特別行政區的地位,還沒有達到足以促使「天文台」去正名的高度。你看,它原來是有「皇家」二字冠在前頭的呀,如今刷掉了「皇家」,已然是貶值了,要再改稱氣象台,那就更是大大地降格了。 誰曰宜乎!
順便還說兩句提外話,天文台呀,在咱這特殊的香港,它不但不一定就是一個天文台,有時候,它還可能是個職位的名稱呢,那就是負責給一些非法活動場所把風的重要崗位,也乾脆指的那個把風的人,或竟是個小孩。
一個把風的小孩,竟然自稱為天文台,這無疑太「僭越」了!還好他們從不冠上「皇家」二字,否則就該是「僭越」之甚矣乎!子曰:「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此之謂也歟?
說到「僭越」這個詞,一如學生會考的「狀元」之類,咱們不離不棄,沿用至今。我大清皇朝覆滅已久,先皇愛新覺羅氏崩殂該有一些日子了吧,而科舉考試,也在皇上退位之前早就廢除了,怎麼這會ㄦ還會有「狀元」的呢? 再說,原來作為殖民地宗主國的聯合王國,可是從來沒有從咱大清皇朝引進過科考制度的呀!
不過,聯合王國的法律裏頭卻是有所謂crown land的概念的,這大概相當於《詩經˙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王土」了。 擅自在「王土」上蓋房,此地謂之「僭建」;這蓋出來的房舍,叫個「僭建物」。
不懂廣州話,而跟佛陀有緣的朋友,可別聽錯了,以為是「漸漸悟」而非「頓悟」!
然而,這好古尚雅的造詞者大概有所不知,僭越不等於違章,僭越是越禮,這年頭,最多不過讓孔子給批評幾句罷了,沒什麼大不了。違章可是要罰款的呀!把違章搭建物叫「僭建物」,這顯然是不通了。然而不管怎麼樣,「僭建物」這詞雖然不通,卻也不賴,它簡潔;它比「違章搭建物」的字數少百分之四十,打起字來,已然快多了,要再古雅一些,用毛筆來寫,能節省的時間就更多。

始用電郵 -- 七律

老大方初用電郵,微柔凹落愛思裒。
朋儕網路窮千域,國際空間盡一陬。
免卻箋封家裏寄,閒來筆墨案前收。
美哉漢字從容打,攀上挨梯遍地球。

註:
我在2000年開始用電腦,2001年開始用電郵,從此沒再用筆寫信。
微柔,微軟也。 柔者軟也。 此處為合平仄,故強改。
凹落 (aoluo) Outlook 的京音戲譯。
愛思裒(aisipou) Outlook Express 或Internet Explorer的 Exp. 的戲譯。
這一句嘛,不過是幾個音譯字眼的重疊,別無他意。 有的幻想豐富的朋友看了,竟然想入非非,實非始料所及。
挨梯 (aiti) I.T., 資訊科技首字母的京音戲譯。

答友人從巴基斯坦寄來明信片 -- 七律

未與天公試比高,登臨以傲自徒勞。
巫山寂寞多雲雨,弱水寧平少浪濤。
寥廓難禁思繾綣,巍峨豈意領風騷。
奈何石上唯鴉翮,雪捲塵灰靡鳳毛。

答友人從西藏、新疆寄來明信片三張

得意翩翔異域遊,輕狂舞罷復吟謳。
才方比我神山雪,少頃譏余稗地牛。
藏稚貧窮勾故夢,漢豪傲逸隱時憂。
賢兄獨愛西行路,豈效唐僧有所求?

野老的風險

有一位朋友新婚燕爾,大抵因為獲得無上的幸福,明顯有了長足的發福。 前不久,幸福的他給我來了電郵,竟然關心起我這野老的死活來了。 在這個競爭劇烈,人心涼薄的社會,這樣一個友誼的問候,實在不可多得。
他說:「最近天氣不穩定,做野人可要注意安全,要不熱死,要不大雨淋死,也可能跌死!」
面子攸關,我當然不好坦言缺乏幸福的無奈,回郵上只能說:
嗐!多謝提醒。
你沒考慮周全呢! 我告你吧:還會被蚊子叮死,被胡蜂蜇死,被蒼蠅舔死,被毛蟲嚇死,被蝴蝶搧死,被山鳥吵死,被蜉蝣羞死,被螞蟻咬死;甚至被甘泉嗆死,被清風拂死,被花香薰死,被美景樂死,被泥土髒死! 總之可能的死法不少! 可我想,要三步不出鬧市,反正也有可能被屋子困死,被空調凍死,被衾枕捂死,被美食脹死;甚至被別人煩死,被自己悶死!

2007/08/19

萋萋滿別情

讀唐詩,實在不必,也不應強求甚解,往往也不可能求得甚解。

白居易的五言律詩《草》,一作《賦得古原草送別》,字面淺白,好上口,易記誦。 可是,人們對它卻有不同的理解。 要是這首《草》,也像他的《問劉十九》那樣簡單明晰,人們對它的理解就不會有歧異;又如果像他的朦朧詩《花非花》那樣謎語似的,解詩的名家們也就不會那麼肯定地自以為是,確信自己的揣測是對的,而別人的看法就是錯的了。

近年流行一種新的解法,認為這是讚頌野草有頑強的生命力,是送行時假景物以況行人。
又有一種解法比較簡單,認為只是說的離愁別緒就像這原野上的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以至於繁茂的芳草,都充滿了離別之情――「萋萋滿別情」。
另有一種更簡單的解法,認為詠草是主題,送別是副題。目的在於詠草,卻借詠草來送別。 因為通篇八句之中,六句都是寫的那草。
又有一種解法與眾不同,乾脆認為詩人把自己比作草了。
還有一種較為複雜的解法,如清乾隆朝編註《唐詩三百首》的蘅塘退士,認為詩人把草比作「消除不盡,得時即生;干犯正路,文飾鄙陋」的小人;把「萋萋滿別情」理解為「最易感人」的虛情假意。
持上述第一、二種見解的人,往往認為最後一種解法是穿鑿附會,無中生有,是沒影的事! 然而真能這麼肯定嗎?

在這裏不妨暫把本文主題擱置,先說些題外話。
白居易是個直率的詩人。 他大抵不喜歡蛤蟆,也不喜歡他認為像蛤蟆的人物,於是他作了一首體裁樸素的古體詩《蛤蟆》,去詆毀他們:
「……。 蠢蠢水族中,無用者蛤蟆。形穢肌肉腥,出沒於泥沙。……豈惟玉池上,污君清淩波。何獨瑤瑟前,亂君鹿鳴歌。常恐飛上天,跳躍隨姮娥;往往蝕明月,遣君無奈何!」
看哪!又是 「污君清淩波」,又是「亂君鹿鳴歌」,還要「飛天」,「跳躍」,「蝕明月」呢。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就連「形穢肌肉腥」都是罪名! 誰讓你看人家的醜模樣,誰讓你吃人家的腥肌肉呢!
這明明是一首詠物詩,可白居易就「諷諭」了一大堆,並且附會了一個蛤蟆蝕月的無稽神話故事。 如果說他把草喻為小人,那還真可以說,不但比這《蛤蟆》合情合理多了,溫柔敦厚多了,而且還更富詩意呢。
白居易又有一首《問友》:
「種蘭不種艾,蘭生艾亦生。根荄相交長,莖葉相附榮;香莖與臭葉,日夜俱長大。鋤艾恐傷蘭,溉蘭恐滋艾;蘭亦未能溉,艾亦未能除。沉吟意不決,問君合何如?」
看哪,這首《問友》是再淺易不過的了,沒有一字含糊。可詩中說的艾,難道真的就是指的艾嗎? 假若真的僅僅就是說的艾,沒有諷諭之意,那麼要除掉它,不見得真有那麼難吧。聰明如白居易者,怎麼就至於要寫上十二句六十字去「問友」了呢! 如果說,這「艾」其實是要比喻些什麼人物,該不能說是曲解吧。
白居易作為一個詩人,他就是有這怪脾氣! 他的詩,帶絃外之音者,比比皆是,多而又多。 有附會無稽的內容者,也並不少見。他畢竟就是個以科考走進仕途的唐朝文人,而不是今天被科學精神牽著鼻子走的現實主義文學家。

那麼,對《草》的解法,究竟上面哪一種說法才是對的? 這確實沒誰能夠說清楚。 就像詩人究竟是不是真的「鋤艾恐傷蘭,溉蘭恐滋艾」一樣,習慣理智客觀地思考的人都知道,那既是無從否定,也是無法證實的。如今和詩人相去已逾千年,缺乏直接佐證,前人的論據又多含主觀臆測,天知道哪一位猜得對,哪一位猜不對! 要認真考究起來,實在無從徵引,難有確論。
但有三點毋庸置疑: 一,是詩人的確寫的野草,而非別的植物,並且用了全篇的四分之三的筆墨,也就是六句三十字,來作充分描寫。二,是以「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作結,這兩句說的肯定是送別,別無他事。 三,是既說草,又用「王孫」、「萋萋」,詩人顯然不會介意讀詩者認為他用了《楚辭˙招隱士》的典故:「春草生兮萋萋,王孫遊兮不歸」,因為詩人沒有附加序言,說明並非用典。
至於是否確然實用之作,真有那麼一個「王孫」,真有那麼一「送」?還是白居易「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作的無病呻吟?又或者像有些論者所認為的那樣,只是拈鬮定題作練習,以為科舉應考的準備?或更有別的特殊原委? 除非出土確鑿的證據,否則這只能永遠是唐詩的一宗耐人尋味的懸案。

雖然白居易提倡「風、雅、比、興」的寫作方式,反對單純地「嘲風雪,弄花草」。 但據有些還得存疑的記載,創作此詩時他還很年輕,大概只有十五六歲吧。如果這是事實,那麼當時白居易的思想距離成熟定型尚遠,該還沒有形成以上比較完整的個人文學理論吧。
再者文學不像音樂、繪畫那麼抽象,儘管偶爾也出些天才少年,但往往因為作者少不更事,生活體驗短淺,不免寫出一些詞不達意,言過其實的「少作」。因此,也有這麼一個可能:這是一首尚未成熟,發表太早的作品,只是有幸被人錯解之後,才贏得了迷信、崇拜天才者的過譽。
以諷諭詩和《新樂府》見稱的白居易,少年時期家境貧寒,對民間疾苦有比較深入的瞭解。 後來雖然當官,還是有些不識時務,學不會與勢推移,終至被貶。這種黑白分明、剛直不阿的性格,多半是天生的,很難從後天培養。 如果推想,少年時期的白居易,對人生的遭際,有比較強的感慨,這也該是合理的。 那麼,把這一首少年之作,也理解為一首諷諭詩,或者以絃外之音,順帶諷諭的詩,看來也並非不合理。
我們不妨試試推斷,這首詩的主題,究竟是在於詠草呢,還是送別? 這我們不能去問詩人,因為儘管今天把他找來了,他也許都忘了,畢竟是一千多年以前的往事。
可是,由於詩句淺白,不像《詩經》、《楚辭》那麼古奧難解,只要老老實實往字裏行間琢磨琢磨,未必不能得到比較客觀合理的推論。當然,終究是推論罷了,不能視為確判。
此詩在不同的編集裏有不同的篇名,卻似乎沒有字句參差的不同版本。 從字面上看,如果認為它是詠草為體,送別為用,大抵是無可反駁的。
另外,它雖有好幾個不同的篇名:除了《草》和《賦得古原草送別》之外,還有《原上草》、《芳草》和《咸陽原上草》,但全都帶個草字。究竟哪一個才是原來的詩題,沒有別的證據,誰都說不清楚。 然而,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所有收錄此詩的唐宋編註家,大部分都認定,它的主題是詠草。 如果順著這個方向猜想,認為這「又送王孫去」的,並非作者本人,而是這草,作者只是個旁觀者,只是個記述者。作者在他的詩章裏,把草也看成像人一樣有感情的靈物,它生在原野上、古道旁,年年都送走不同的落魄「王孫」,這時候又送走一位,以至於「萋萋滿別情」,這就再合理不過了。或者說,作者和這草,一同在這原上送王孫,這也是同樣解得通的。

讀不含典故的格律詩,簡單地滿足於字面的意義就好了,大可不必求其甚解。 文字作為傳遞詩人複雜的思想、感情、意象的載體,是會有相當的侷限和偏差的。就連詩人本身,也不可能透過那麼簡約的文學形式,把要抒發的全部內容,完全表達出來,徹底交代清楚。
要是詩裏還用上了典故,理解起來可能就要比較複雜了。
我看,這一首《草》,很有可能就用上了一個典故,因而也可能隱含詩人不欲明言的絃外之音。 為什麼說「很有可能」呢?那是因為還有另一可能,那就是白居易作這首詩的時候,水平很低,低得用了典故而不自知,只管把它看作普通用語。或者明知是來自《楚辭》的典故,卻以為讀者都不會理會,不會想到那可能是個典故,甚至懵然不知有《楚辭˙招隱士》,不知有王逸的注,因而也不會產生詩人始料不及的誤解。我想,持這種看法的人,應該不會很多吧。
如果詩裏真的含有典故,那麼這典故的來歷就該不會有異議,那肯定是《楚辭˙招隱士》裏的兩句:「王孫游兮不歸,春草生兮萋萋」,同時不免還要拉扯上東漢王逸的注。
白居易是盛唐詩人,大概不可能沒有讀過《楚辭》。 要讀過《楚辭》,大概不會沒有讀過王逸的《楚辭章句》。 因為這是個流通的版本。要讀過《楚辭章句》,就一定不會忽略王逸的注。 那麼,白居易要引用這個典故,就一定會考慮到,王逸的注對別人在理解自己這首詩上,可能起到的作用,不管他同意王逸的看法,把《招隱士》和屈原扯上關係,還是不同意。
當然我們也無從否定,「王孫」、「萋萋」二詞,只是白居易模仿前人或時人的詩詞,間接用典,而不是直接從《楚辭˙招隱士》裏徵引。
比白居易早生約七十年的王維,他的五言絕句《送別》就有這麼兩句:「春草明年綠,王孫歸不歸」。 不過,此詩沒用「萋萋」一詞。因此,如果認為白居易首先用了「日用化」了的「王孫」,然後再去抄《楚辭》裏的「萋萋」,而論證他並非用典,這未免太牽強了。
清朝蘅唐退士編註的《唐詩三百首》裏送別詩不少,但用上類似的字眼的,就只有以上所舉王維的《送別》,和崔顥的《黃鶴樓》:「芳草萋萋鸚鵡洲」。但寫法都和白居易這一首大異其趣。
作者把「萋萋」跟「別情」放在一塊,而且靠得這麼攏,乾脆可以說是作為修飾「滿」的副詞來使用,而這「滿」,卻好像不是形容原上的「草」,而是「別情」。這樣遣詞,如果並不隱含絃外之音,就該屬用詞不當了。 假如說,作者把草擬人化,說這草自己送王孫,或者和作者合夥送王孫,這似乎比較合理。
「萋萋」一詞,見於《詩》者共有五處:
《周南˙葛覃》:「維葉萋萋」;
《小雅˙出車》:「卉木萋萋」;
《小雅˙杕杜》:「其葉萋萋」;
《大雅˙卷阿》:「菶菶萋萋」;
《大雅˙大田》:「有渰萋萋」。
除了《大田》例可能是同形而異義,其餘五例都明顯是草木或葉子茂盛的意思。
《楚辭》裏的「萋萋」,大抵也是源自北方的《詩》。
「萋萋」在《唐詩三百首》裏只有三處。 除了白居易的《草》和崔顥的《黃鶴樓》,就只有無名氏的《雜詩》:「近寒食雨草萋萋」。《黃鶴樓》和《雜詩》雖非送行之作,卻都抒發思念故鄉的情懷。
古人出遠門,或者遠道回鄉,很可能都喜歡選擇在春天起程,一來風和日暖,不冷不熱,要出遠門,一年之中,春天該是比較合適的季節;二來有充裕的時間,如果路程稍遠,冀其趕及在冬天之前到達目的地,而不必「驛裏逢冬至」。
可是,春天不光有草哇,樹葉也萋萋,山花也爛漫哪! 唐朝詩人們送別或餞行時,除了野草之外,看在眼裏的,都有些什麼可詠的景物?透過蘅唐退士編輯的《唐詩三百首》,也許可以略窺一斑:
王維:「遠樹帶行客」;「萬壑樹參天,千山響杜鵑」;「山中一夜雨,樹杪百重泉。」
李白:「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月下飛天鏡,雲生結海樓」;「孤帆遠影碧空盡,惟見長江天際流。」
韋應物:「殘鐘廣陵樹」;「楚江微雨裏,建業暮鐘時。漠漠帆來重,冥冥鳥去遲。海門深不見,浦樹遠含滋。」
李頎:「四月南風大麥黃,棗花未落桐葉長。」
王勃:「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關城樹色催寒近,御苑砧聲向晚多。」
崔顥:「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劉長卿:「長江一帆遠,落日五湖春」;「蒼蒼竹林寺,杳杳鐘聲晚。」
王昌齡:「寒雨連江夜入吳,平明送客楚山孤。」
以上送行或餞別的時令,都在春天。但也有在別的季節送行的,如:
盧綸:「故關衰草遍,離別正堪悲!路出寒雲外,人歸暮雪時。」
司空曙:「曉月過殘壘,繁星宿故關。寒禽與衰草,處處伴愁顏。」
高適:「青楓江上秋帆遠,白帝城邊古木疏。」
岑參:「北風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飛雪。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
溫庭筠:「荒戍落黃葉,浩然離故關。高風漢陽渡,初日郢門山。」
中國古時的京城或別的城市,不像現在那樣尺土寸金,可以想見。 那時候的芳草,大抵是天涯處處有的物種之一。但以上各例卻顯示,春天送別詩提到的眼前景物,顯然是多樣的,其中詠及這隨處可見的草的,包括白居易的《草》,共有四例。 然而,通篇只寫一種自然物的,就只有白居易的這一首了,餘的都泛寫景物,並不單寫一草。而跟白居易的《草》一樣,不但有「草」,同時還有「王孫」這字眼的,就只有王維的《送別》:
「山中相送罷,日暮掩柴扉。春草明年綠,王孫歸不歸?」
另外,《唐詩三百首》還收了王維的一首五律,同時提到芳草(「春芳」) 和「王孫」,那是《山居秋暝》。 假如這不是送行詩,就該有送行的預期,表達捨不得和「王孫」分離的衷情:
「空山新雨后,天氣晚來秋。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隨意春芳歇,王孫自可留。」
「王孫」一詞,完全不見於《詩經》。王逸《楚辭章句》給「王孫遊兮」的注解是:「隱士避世,在山隅也。」意謂「王孫」落魄成為「隱士」。 唐開元年間的呂延濟等「五臣」卻添上蛇足:「原與楚同姓,故云王孫。」由此可以推定,「王孫」別無出處,《招隱士》就是它的唯一源頭。這個詞,見於《唐詩三百首》的,除了白居易的《草》之外,僅有三處,就是杜甫的《哀王孫》、王維的《山居秋暝》和《送別》。 《唐詩三百首》之中送別詩不少,而「王孫」一詞並不多見,因此也可以推定,這三處都是用典,並非用作普通字眼。當然,如果翻遍《全唐詩》,能找到的例證就可能更多了。
杜甫的《哀王孫》作於安史之亂期間,詩裏的「王孫」,無疑就是指的那些蒙難的貴族子弟,這就和王逸的說法相合了。 白居易的《草》,如果真是少年之作,大抵比《哀王孫》要晚約三十年。他不可能沒有讀過杜甫的這首詩,因此也不可能忽略 「王孫」一詞自東漢以來的既有涵義。 而這涵義,似乎歷來沒有訓詁家予以質疑。
基於王逸的注,「王孫」作為貴族子弟的通稱,最早也就見於《楚辭˙招隱士》。 白居易在這裏「王孫」、「草」、「萋萋」三詞並用,比王維的《送別》還多了一個 「萋萋」。 單用「王孫」,或者單用「草萋萋」,硬說他沒有用典,已然牽強,如果同時兩者並用,就不可能不讓人聯想到《楚辭˙招隱士》了。而《招隱士》裏的「王孫」,不管所指為誰,都是確有專指。 這也就是說,白氏擷以入篇,視為用典,雖不中,不遠矣。 假如作者真的沒有用典之意,那麼,他就反倒為典故所用了。結果都是一樣:「王孫」一詞確有典故。 如果推測這不是一般送行詩的觸景生情,或者傷情賞景,也並非隨意使用時人的慣用詞,而認為那是作為一個典故來引用,這是再合理不過了。 要堅持時人早把此詞日用化,否定它保有典故的性質,這未免太霸道了些。
假定白居易讀過《招隱士》,直接用了這典故,也同意王逸的看法,這就顯得比較合理。 要認為他沒讀過王逸的注本,根本不知道王逸的看法,這未免牽強了些。要認為他讀過王逸的注本,並且以為是曲解、附會,本人並不同意,卻還是因為別無他詞可用,而不得不照搬照抄,這就未免把白居易的文才看得太扁、太癟了。
東漢王逸和白居易相去約七百年。 可以推想,唐朝詩人必讀《詩》和《楚辭》,要讀《楚辭》,就該不會忽略王逸的注本。 王逸所注的《楚辭章句》說:《招隱士》是「小山之徒,憫傷屈原,……雖身沉沒,名德顯聞,與隱處山澤無異。固作《招隱士》之賦以彰其志也。」也就是認定《招隱士》的「隱士」,是為了切合屈原的遭際而虛擬的。 但屈原是被楚王「斥逐」,並非自我流放,「隱處山澤」。這的確可以看作一個疑點。
另外,《招隱士》篇中的內容,實在看不出來和屈原有多大關係。 比如說什麼「虎豹鬥兮熊羆咆,禽獸駭兮亡其曹」。 通篇盡是對大自然不盡不實的描寫,如果不是和《離騷》等篇輯錄在一塊,大抵不會引起詩客文人的注意,裏頭的辭句也許就不會被後人引用了。
《楚辭》現存版本不多,王逸的《楚辭章句》是最早而又最完整的注本。 由此也可以推定,它在唐朝也該是流傳比較廣泛的。而王逸對《招隱士》的解說,似乎歷朝未見異議,大抵可以推定,他的說法是廣被認同的,直到清朝才遇上一些有西方教育背景的、決不因循苟且的考據家。 生在唐朝的白居易,文才再高,他要讀書,他要參加科考,就不大可能超越王逸這位權威學者的說法,更不大可能反對王逸的說法。當然,是不大可能而已,不能說死了是絕不可能。
退一步說,白居易如果真的並無用典之意,又或者他根本不同意王逸的看法,詩裏的「王孫」、「萋萋」二詞都只是信手拈來日用詞品,那他也就一定會考慮到,讀詩的人難保不會誤會他的原意,難保不會認為他跟王逸一般見識。這不就是沒吃羊肉一身羶了嗎!
白居易既有那樣的詩才,難道不用「王孫」、「萋萋」二詞,就沒有別的更好的字眼了嗎?
他既用了「王孫」、「萋萋」二詞,必定不可避免要把王逸的看法考慮在內,也同時考慮到,有了這樣的典故背景,這些字眼一旦用上了,屈原就要不請自來,而且非要不請自來不可了。
像白居易這樣愛用淺易字眼的詩人,固然不會胡亂用典,也不會吟不擇詞,用了竟不自覺,反而被曲解、謬注、歪典所用,乃至誤導他人,讓讀者產生錯誤的理解。這樣猜想,雖無確證,大抵也不致被看作大謬不然吧。

我們不妨換個角度,從時代背景設想一下,看看古人送別,會是怎麼一回事。
古人遠遊,一般不會像今天人們坐飛機那樣,吃過午飯,從容出門,傍晚登機,一覺醒來,就身在羅馬。再換乘火車,在車上一邊用餐,一邊用攜帶電話和家人通話。不過幾個小時之後,就到了米蘭。古代不像今天交通發達,也不像武俠小說裏年輕俊俏的大俠,可以隨意飛來飛去;來往太華、峨嵋的絕頂,僅在須臾之間。 古人一旦相別,往往後會難期。 另外,由於戰亂、災荒、人禍、瘟疫、疾病等因素的無常,唐朝老百姓的平均壽命只有大約三十歲。雖然白居易本人活了七十四歲,他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官至節度使的元稹,雖有富貴榮華,卻也只活了五十二歲。 人們要背井離鄉,除了極少數的升官調任是喜事,有條件戰戰兢兢地高興,餘的大都出於不得已。在原居地生活實在太難了,才會遠走他方,謀求生活出路。 正如詩人自己的《自河南經亂…寄兄弟妹》所描述:
「時難年荒世業空,弟兄羈旅各西東。 田園寥落干戈後,骨肉流離道路中。…」
這所以要「羈旅各西東」,是因為「時難年荒世業空」。 還有一種遠走他方的原因並不罕見,就是像司馬遷筆下的屈原那樣,在政治、人事鬥爭中失利或失敗,不見容於原居地。屈原是被頃襄王斥逐,流落到沅水和湘水一帶。 白居易自己後來就被貶到江州為司馬。
人為了生存,為了飯碗,為了富貴、權位而鬥個你死我活,古今中外,沒有兩樣。 古代資源貧乏,生活條件差劣,鬥起來要比今天慘烈多了。有的失敗者,甚至寧冒生命的危險,舉家闔族東渡黃海,遠赴扶桑,以尋活路。 今天日本本州人口的粒線體基因型,大約有四分之一屬漢族典型,和朝鮮族典型比例相若。 粒線體裏的基因只由母系遺傳,跟父系沒有關係。也就是說,除了倭寇搶親,把婦女抓走,逃難者把女眷也帶過去,該也是個主要的因素了。
少年的白居易,很可能就有這樣的送行經驗,把好朋友送走之後,不知道此生有沒有再見的機會。 有文才的少年一般感情特別豐富,是所謂多愁善感,如果親友一家的遠行,是跟對手鬥爭的結果,難免心裏就會產生同情,而鄙恨那些無處不在的所謂「小人」了。如果帶著悲慼的情緒給親友送行,聯想到《招隱士》的悲調,或者甚至對世態、人事的不滿,進一步聯想到屈原的傳奇故事──哪怕是已經被太史公歪曲、美化了,又被王逸再穿鑿附會一番,弄得面目全非的屈原――這都該是可能的,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明知有那樣的歷史、文學背景的存在,而這讀書不少的天才詩人偏要反璞歸真,把這個早已被前人誤解、附會,因而變得複雜的典故視若無睹,不以為然,卻又偏偏用上了,該不是很合理吧。
不過,白居易真要那樣做的話,也一點都不難,只要在詩題下面添個簡單的序言,說明一下就可以了。 然而,他好像並沒有那樣做。

現在不妨回來分析一下本文開首提到的一些解法。
有的人乾脆認為此詩僅僅詠草,並無複雜的寓意。 又有的人認為那是讚頌這即將遠行的對方,有著像野草一般的生命力。
白居易如果真的把這即將遠行者比喻為野草,他不會完全不考慮,對方或別的水平一般的讀者,可能不比自己高明,而會把這「侵古道」,「接荒城」,任隨人、馬踐踏,車輪輾軋,還要被「野火燒」之欲「盡」的野草,誤認作不那麼高貴,不那麼有福的物種。白居易連個蛤蟆都瞧不起,野草在他的眼裏,該不會特別高貴吧。 另外,詩人也不會想不出來一個比較溫柔敦厚的字眼,比如「遵」,以代替這個多用作「侵凌」義的「侵」字。在唐朝,這「侵」 字早已少用作像《說文》所舉的漸進義,而多用作侵凌義了。 比如唐詩裏就有:「沙場烽火侵胡月」、「西山寇盜莫相侵」、「密雨斜侵薜荔牆」。 而「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的侵,儘管有些原義味道,但也似乎含有比較負面的意思,大概沒有哪個困於庭院之中的怨婦,會高興讓自己的羅襪被露水沾溼,叫一雙玉足受寒。
於此,我們姑且嘗試以這種理解,把詩句翻成大白話,說說看:
「這野草,它長得多麼茂盛!可是每年它都得枯死一次。 那熊熊的野火,總要把它的莖葉都燒成灰燼! 可它真夠命大的,就是不讓那火給徹底毀滅,它總能暗留殘根,待到那春風輕輕一吹,它可又死而復生了! (燒它的那野火,可真拿它沒辦法!) 這芳香的野草,它侵佔了古道,一直伸展到遠處;這晴天裏顯得分外翠綠的野草,它蔓延到了荒城裏去了。 如今我又要給「王孫」送行了,我這悽悽的離情別緒,充滿了每一根萋萋的芳草。」
最後兩句格格不入暫且不管,平心細閱,如非一廂情願,又或者故意曲解,前六句詩的字裏行間,哪有半點鼓勵、讚美的味道!一個學會駕馭文字的詩人,大概不會拿這樣亢烈的詩句,去贈別親友,除非另有絃外之音,意在反諷!
你看,「野火燒不盡」哪! 縱然「燒不盡」,大抵總該燒個七零八落,暫時的灰飛煙滅,死無葬身之地了吧! 見過山火,甚至救過山火的人,都知道那是多麼慘烈,多麼叫人不忍卒睹的情景!燎原的野火滅了,那一地草木灰,還要讓人看了覺得淒涼、悲酸呢。 況且,古人最忌的災劫,正是火,因為它隨時都可能發生,此外才是偶爾來一次的洪水和暴風。 這能有半點正面的詩意嗎?!
讓我猜想,如果以諷喻詩見稱於世的白居易必得用野草來做喻依,順便去給喻體送別,又或者他乾脆並非送別,僅僅只是為了詠草而詠草,並且沒有把這野草比喻為除之「不盡」的小人的意思,那麼,他也許就不會那樣寫,而會另遣溫婉的詞句了。
再者,如果沒有《楚辭˙招隱士》作為一個明顯的、有效的典故,把全詩貫串起來,不但這「萋萋」用詞要顯得有些莫名其妙,後二句和前六句之間,就更是風馬牛不相及了。
假如此詩主題是在送行,不管真有那麼一送,還是虛擬的一送,大抵詩人不會在「王孫」 走了以後,或者設想「王孫」走了以後,才把詩拿出來自己欣賞,而是會送給對方,或者設想送給對方,讓對方體會到自己的詩意,從而感受到自己的衷情。又假如這寫草的六句只是白描,並無任何寓意,或者絃外之音。 那麼,作者就該會設想到,這即將遠去的「王孫」,正在黯然神傷的情緒之中,哪裏還會有不痛不癢的閒情逸致,去欣賞這「離離」的「原上草」,去管這「離離」的「原上草」怎麼樣「一歲一枯榮」,怎麼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怎麼樣「侵古道」,「接荒城」!詩人寫了那麼一大堆,豈不白搭,豈不成了廢話了嗎?!
假如字裏行間另有絃外之音,那就當別論了。

唐朝張固《幽閒鼓吹》裏有這樣的故事:
「白尚書應舉,初至京,以詩謁著作顧況。 顧睹姓名,熟視白公,曰:「米方貴,居亦不易!」乃披卷,首篇曰:「離離原上草…。」即嘆賞曰:「道得個語,居即易矣!」因為之延譽,聲名大振。」
這是現存最早有關白居易初次拜會顧況的故事。 一般認為,這也是後來的《唐摭言》等裏頭的類似故事的藍本。
我們大可不必考究這故事的真實性,因為這大抵也是考無實證的。 我們只要把它完全當個小說來看就可以了。 作者寫的顧況初見白居易,竟用他的名字跟他開玩笑,十分瞧不起這個天才少年,譏笑他雖名居易,可長安米貴,「居亦不易」。 然而,這位早已出名的詩人,讀到了這一首「離離原上草」,卻竟馬上變臉,對年輕的白居易大加讚賞,並且為他到處宣傳。
這首詩如果並不隱含妙喻,而只是一般的觸景生情、平鋪直敘,自然並非一首歪詩,但決未至於極好。 那麼,《幽閒鼓吹》的作者張固,對這首詩能讓顧況驚嘆和讚賞,並沒有絲毫的質疑,那就未免難以理解,會不會多此一「鼓」,無謂一「吹」呢?
倘若僅僅用這「萋萋芳草」來引申離愁不滅,歲歲重來,這雖已是白居易所提倡的比、興寫法,但無論如何高妙不到哪裏去。白居易此詩的「詩意」要真的止於此,那就顯現不出他的天才。 顧況的舉措,不管真偽,也不會讓張固認為是值得記述的傳奇,而多費筆墨了。 再者傳頌這故事的長安詩人們,是不是會顯得沒有水平,有些莫名其妙呢?
白居易以詩自薦於顧況,在其後的五代和宋朝都有情節相近的記述。 可見這些編者,都和顧況一樣,認同這《草》寫得非常好,能讓顧況對年紀輕輕的白居易改變輕視,另眼相看。要這真的只是一般的觸景生情的寫法,平鋪直敘,意境淺薄,不管再怎麼去理解,這《幽閒鼓吹》的故事情節也顯得牽強了些,有些不好叫人信服了吧!
儘管如此,不妨也從那種「簡單就是美」,望文可生義的觀點角度出發,來看看這首詩:
如果說離愁就像野草,即使燎原的山火都燒之不盡,春風吹而復生,不是太誇張了嗎! 白居易不是愛作誇張詩句的詩人,除非送的嬌妻美妾,或者龍陽之交,否則不至情濃若此。
又假如說,前六句並無比喻之意,只是最後一句「萋萋滿別情」,是說的原上萋萋的芳草,都充滿了作者的別情,那也不免流於誇誇其談。
就算白居易並沒有作這比喻的意圖,但讀詩的人難免會有這樣的誤解,白居易作詩的時候,如果竟然沒有考慮到,那他的詩才,就夠不上像張固在故事所寫的那樣,叫顧況這位當時已經很出名的詩人驚嘆了!
然而,假如說,詩句表面看來不過是簡單的送別,在觸景詠物的同時又比興一番,由於巧妙地用上了一個故事複雜、涵義深邃的典故,不但讓人聯想到了一篇古詩,和一個不平凡的人物和他的遭遇,同時利用典故裏的關鍵物,去作溫柔敦厚、天衣無縫的諷諭,更利用典故原詞同音詞的可能聯想,做出一語雙關的效果。這麼一來,詩篇的意境就不著痕跡地大大擴寬、加深了,因而成為一首不可多得的絕妙好詩。 這樣的好詩,讓那顧況嘆為觀止,讓張固以為美談,讓後人傳頌,這就很合理了。
我認為,蘅塘退士的說法,雖然無從確證,卻也並非沒有道理。 反倒是斷然否定者,往往提不出足以讓人信服的理據。
當然,怎樣讀詩,怎麼理解一首作於一千多年以前,卻嵌入了一個兩千多年以前的典故的詩,終究是讀詩者的個人自由。
薄樂歌ㄦ 甲申仲夏

庚午暮春野營有感

庚午三月二十一日

海天無垠,春來常一色。問綿綿冷雨:莫非曾是,去歲幽谷,清流逝水?

蟋蟀振羽,鴟鴞夜啼;天水淅瀝,流溪淙淙。猛醒覺,去子夜仍未遠。 思緒若泉湧,心有悸。

自別少年時,光陰非荏苒,而直是,白駒過隙。或戲言:度年僅如秒,分秒猶涓滴。 卻不若,清流逝水,去後復甘霖,依舊濡我鬢;或更且,匯成浩海層雲,不復在天地間,蓋於彼穹蒼背面。

回溯心頭多所記,總都是,懨懨送遣,每一個煙雨闌春。或聽鶯燕纏綿調,或感蘭蕙繞繚意。 豈更有,不禁留戀處,嗯哼,夢而已。

蜉蝣 -- 仿古詩三首以答友人

FUUYOOU Fangv Guvshi San Shouv Yiv Daa Youvreen

野老觀蜉蝣,隨風弗處留。朝生無飲食,暮死無枕席。
Yevlaov guan fuuyoou, Suei feng fuu chuvliou. Zhao sheng wuu yinvshii, Muh siv wuu zhenvxii.
故友醉或否,行樂有旨酒;嘉餚飽終日,腹大驅車疾。
Guhyouv zuih huoh fouv, Xiingleh youv zhivjiuv; Jiayaao baov zhongrih, Fuh dah qu che jii.

孤老笑蜉蝣,交歡唯所求。旦夕舞於澤,翩翩無他作。
Gulaov xiaoh fuuyoou, Jiaohuan weei suov qiou. Danhxi wuv yuu zee, Pianpian wuu ta zuoh.
昔者得淑女,憂晴復憂雨;晴獵弗得戲,雨樵弗得蔽。
Xizhev dee shu’nyuv, You qiing fuh you yuv; Qiing lieh fuu dee xih, Yuv qiaao fuu dee bih.

愚老羨蜉蝣,孔樂而無憂。楚楚錦衣揚,弗慮旦夕亡!
Yuu laov xianh fuuyoou, Kongv leh eer wuu you. Chuvchuv jinv yi yaang, fuu lyuh danhxi waang!
朋詩慰我懷,我志自崔嵬。宿帳古田陔,弗思庭宅開!
Peeng shi weih wov huaai, Wov zhih zih cuiweei. Suh zhangh guv tiaangai, fuu si tiingzhaai kai!

丁亥四月廿四日電郵
Dinghaih 4 Yueh 24 Rih Dianhyoou

附《詩經˙曹風˙蜉蝣》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憂矣,於我歸處。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憂矣,於我歸息。
蜉蝣掘閱,麻衣如雪。心之憂矣,於我歸說。

2007/08/14

開閣序言

我這 blog 名叫個「薄樂閣」,blogger 叫個「薄樂歌ㄦ」,確實連自己都覺得有些古怪。 不得已也。 急於馬上開 blog, 想來想去,想了半晌,再也想不出個比這更有意思的,於是就這麼擬定了。

「薄樂閣」這明顯是 blog 的音譯。 可咱這有幾千年歷史的漢字,怎能就這麼簡單呢! 薄者,輕也,淡也。 我這所謂薄樂,就是輕微、淡薄的快樂,並未樂瘋了的意思,當然更和「極樂」沾不上邊ㄦ了。 常言道:過猶不及,樂極生悲。 過度的快樂,是會帶來難受的空虛的。

我這所在既然叫個閣,閣藏理應有經。 可是慚愧了!平生並未抄經。 其實所以叫閣,只是因為牽強的音譯,不過就是因為它那 blog 字後面有個字母 g, 這樣罷了。

敝閣暫時無經,大抵只有胡說八道。 當今閣主所在的香港,名家的流行歌,往往詞不達意,意不附曲,曲不經心,心不馭詞。 閣主不敏而無禮,總把它聽作不通。 那麼不通既然也能叫個歌,閣主常愛胡說八道,聊以歌字命名,當不視為僭越吧。

至於羅馬拼式,竟然拼作 boolehgee, 既非規範漢語拼音,也不是國語第 n 式,這可就真是「八佾舞於庭」,僭越了。 定罪之前,在這裡不妨稍事解釋:重疊的主元音表示北京音系的第二聲;音節後面的 h 表示第四聲,音節後面綴加一個不發音的 s 表示輕聲。 在這裡順便多拼幾句,好讓愛玩ㄦ愛鬧的朋友們有空ㄦ可以譯寫一下,庶幾有悶解悶,無悶消愁。

我是個酷愛山林的高齡野客,總去野營。 前些時有位朋友給我發來電郵,說:「最近天氣不穩定,作野人可要注意安全,要不熱死,要不大雨淋死,也可能跌死。」 我就回郵說:
Duoxieh tiixingv. Niv meei kaovlyuh zhouquaan nes! Wov gaoh niv bas, haai huih beih weenzis ding siv, beih huufeng zhe siv, beih cangyings tianv siv, beih maaochoong xiah siv, beih huudiee shan siv, beih shanniaov chaov siv, beih fuuyoou xiu siv, beih mavyiv yaov siv, shenhzhih beih ganquaan qiang siv, beih qingfeng fuu siv, beih huaxiang xun siv, beih meivjingv leh siv, beih niituv zang siv! Zongvzhi kevneeng des sivfavr buhshaov! Kev wov xiangv, yaoh san buh buh lii naohshih, fanvzhengs yev youv kevneeng beih wuzis kunh siv, beih kongtiaao dongh siv, beih jinzhenv wuv siv, beih meivshii zhangh siv, shenhzhih beih bieerens faan siv, beih zihjiv menh siv!

野營 -- 七律

暇日城居無意趣,身輕負重入郊歧。
山危道遠蒼穹近,水急風高綠壑卑。
夜踐荒墳驚野豕,晨興陋幕俟黃鸝。
開圖遍察方知處,愛看炊煙卻未飢。

丙子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