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

香港之香

跟據一些學者的說法,從明朝開始,直到清康熙頒布「遷海令」之前,香港地區盛產香樹,製成線香等產品,經香港島南岸石排灣一帶,由海路運往廣州;或說亦有從東莞運來的莞香製品,也經此轉運他處。石排灣一帶是以得此「香港」之名。

儘管這些說法除了《新安縣志》裏簡略的幾句佐證,至今未得確考,我倒認為比較可信,起碼聽來沒有那些什麼「紅香爐」、「香江」、「香姑」之類那麼牽強。

「香姑」一說尤其彆扭,此前我好像沒有聽過,這會子卻從中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辦的「中國華文教育網」上讀到了。該網的一篇題為「『香港』地名的由來」的短文裏,赫然這麼介紹:「據說,香姑是一位海盜的妻子,海盜死後,她占據了這個小島……」

海盜之妻耶!「這樣一個人」而尊稱為「一位」,這「國僑辦」主辦的「華文教育網」的華文水平也真夠可以了!莫非這「位」女賊香姑,她盜亦有道,也因品香、藏香、炒香,乃至盜香,而對國家經濟有實質和潛在的偉大貢獻,而值得賦予人權,乃於稱呼上加以尊重?

唷,岔遠了!這裏不是要談的華文水平或人權什麼的,還回到正題吧:我想,香港如果真的因為曾經作為土沉香製品的集散港而得名,那麼這土沉香在香港歷史上的意義,就非比一般花木了。 

我雖對這薰香、品香、昵香之事大致不感興趣,也不知嗅香、觀香、觸香的「歷練」是怎麼回事!一時也無須懷香、含香、服香以袪病魔,固亦沒有條件去藏香、炒香、吹香以圖暴發,更不會去採香、盜香、毀香以改善生活!

可我愛樹,對這因為人們的愚昧、貪癡而遭到盜砍偷伐,乃至瀕臨絕滅的可憐香樹,尤其產生了強烈的特殊感情。也許可以這麼說吧:雖然只是尋常樹,劫數當前格外香。 

我這野客的一處高坡營地一角的雜草叢中,年前長出了一株小樹,真沒想到,正是「風水樹」土沉香。初時乾脆不知道它的「可憐身世」,只當是一般的樹苗,除了處理茅草時較為小心,幾年來一直沒有特別予以「照顧」。每次「見面」,它總要比前長高一點,現在可是跟我齊頂了,看著讓我十分欣悅。此樹既有「女兒香」的昵名,也許不妨謂之「亭亭玉立」吧。


現在知道了這棵小樹的「身世」,看著它那楚楚可憐的樣子,我不禁這麼想:沒準它的母株早讓那些可惡的盜木賊給鋸成一根樁子了!

近來雖然少用這處營地,跟這棵小沉香的感情卻明顯有了「飛躍」,這一回索性就給它除去了糾纏遍身的「無害」藤蔓,也割掉樹榦周圍的好些茅草。就連桃金娘都不放過了。情非得已,這可是國家二級受保護樹種啊!

我想,這裏能長出一棵土沉香,多半是一隻鳥的功勞。這外型美觀的果子,飛鳥當然要去啄食。常見掉在地上的果子,往往都被蟲子咬壞,或讓鳥喙啄過。

從前母親常說的「夏至風雨」,夜來果又應了景,大抵從子夜開始,斷續鬧到了天亮。翌日我去鑽林「訪香」,果然看到不少被強風刮落的成熟果子。

然而偌大一片樹林裏,如今能結出果實的土沉香,僅是寥寥無幾的倖存植株罷了;不少粗大的壯株,早已被盜木賊齊腰或齊肩鋸掉,再也沒有開花結果的機會了。


土沉香的果子很好看,種子的形狀就更別緻了,但卻很難把它形容出來,只能看個明白。


這一夜的「夏至風雨」,讓我在林地上撿到了好些成熟的土沉香果子。於是取出種子,把它給埋了,希望它能萌發,長出樹苗。不過,這麼做雖然用心良苦,但根據有關規例,卻可能是違法行為!這沒準就算「非法採集」、「非法種植」,逮著了,法理上恐怕跟盜砍土沉香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是有可能要罰金、監禁的!是所以此番善舉,我只能悄然行事!


這麼優美的樹種,倘若真的又是香港地名的本源,我既為土生土長的一介匹夫,是終年在山野、林木之間轉悠的野客,眼看它在那些愚昧、迷信、暴發、貪婪者們的辣手之中,漸漸消失、絕滅,而無所作為,我的罪,恐怕要比「非法種植」大得多!


*註:「遷海令」又叫「遷界令」。清順治、康熙朝為防範百姓出海,或在居住地接濟台灣鄭氏,敕令沿海居民往內陸遷徙 30 到 50 里,劃定無人地帶,越界者斬首。這荒謬絕倫的苛政從順治末年維持到康熙 23 年、也就是鄭成功的孫子鄭克塽降清之後的第二年,方予廢止。據說香港的種香、製香、運香產業,因而永久斷輟。

大雜炒

香港社會貧富懸殊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目前堅尼系數高逾0.5,是全亞洲之冠。

「路有凍死骨,朱門酒肉臭」!雖然因為貧窮而營養不良的人口與日俱增,頓頓吃得「像樣」而營養過剩的人口,畢竟為數不少,於是減肥、銷藥、私營醫療等產業發展蓬勃,欣欣向榮。

除了一些「異端奇說」和「另類理論」,現在一般營養專家大多認為,營養過剩對身體有害,日常飯餐以低醣、少肉、多蔬果為宜。

然而知易行難。尤其是這肉,總就是那麼香!

在人類近幾十萬年的進化歷程中,頓頓享受吃肉的「幸福」,原來僅是近世的事。在中國南方的「魚米之鄉」,大概就有那麼二三十年的歷史罷了。

而肉裏營養豐富,其蛋白質容易消化、吸收,吃肉也是攝取脂肪的最快捷途徑,人的「攝食本能」於是在食慾上「作祟」,讓人比較喜愛吃肉,對「肉香」難以抗拒,不願意錯過任何吃肉的機會。

古人一年到頭也許吃不上多少餚饌,偶爾有機會吃那麼一頓,比如像《論語》裏說的「祭於公」――粵地傳統的所謂「太公分豬肉」,也就不免要開懷大嚼,「不出三日」,趕緊吃完。

現今居於大城市的人們雖然並不飼養豬牛、雞鴨,卻頓頓飯餐都有肉,而禽畜食材來自世界各地,種類繁多,非唯肉質、美味各不相同,烹調方法更是五花八門,「肉香」的香品變化多端,讓人嗅之而不禁嘴饞。「本能深處」的「食慾中樞」,總在提醒咀嚼、吞咽和消化系統:肉可是好東西,應該儘著吃!

人們於是不知不覺也就吃多了,並且天天不停地吃,乃至身體某些方面、甚至諸多方面受不了,生出這樣那樣的毛病。這是因為人類改進生活條件的速度太快,而自身的生物體卻還來不及進化出來一個適宜過量吃肉的生理系統。

肚子餓了,一塊烹調得當的肉,看在眼裏不覺得很多,吃進嘴裏還嫌太少,可是往往已經是過量了。這是因為頓頓都有諸般好肉,一年到頭儘在吃,而那「本能深處」只知道這肉是好東西,卻不知道這好東西並不需要天天都吃,更不能頓頓都吃那麼多。吃多了,它就是要對身體產生諸般的害處。而肉裏除了有毒素、不良脂肪,更會含有來自飼料的無數有害物質。

然而,愛吃肉的人們儘管相信多吃有害,要想少吃,往往卻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因為「口腹」不同意,它們的強烈慾念難以抑制。

我從來並不特別愛吃肉,但卻沒有意志和經濟的能力,投身於先進、時髦的素食者行列,天天去蒐羅各種昂貴的稀有水果、果仁什麼的。這肉,我還是不能不吃。

雖然不能不吃,倒也可以少吃;但是肉少了,就不夠下飯哪!純粹的青菜它總是不管用。經過一番摸索,我倒想出了實際只吃那麼一丁點的肉,卻就能夠騙過「口腹」這一關,讓它感到吃夠了,「滿足」了的烹調法。

此法很簡單,就是把一些能跟肉類搭配得很好的塊根、塊莖類食材切成丁,跟小塊的肉混合,用猛火短時快炒,讓蔬類材料「醇化」炒肉的香氣,而同時使肉味滲入蔬類材料,相互融為一體。我謂之「大雜炒」。

這是一個實例,所用材料達到7千克,規模不小,但用肉卻不多,不過1千克罷了:

材料:
去骨雞腿肉1千克,掀皮,去膏油,剪成指頭大小的碎塊;
胡蘿蔔3根,中型,削皮;
馬鈴薯4個,中型,擦洗乾淨,部分留皮;
菊薯2個,中型,削皮;
甘薯2個,中型,削皮;以上四項都切成小方塊,約1厘米立方;
洋蔥4個,大型,切成碎塊;
豌豆 1碗;
去皮蒜頭大半碗,從冷凍櫃取出,解凍後壓扁,再剪碎;
小紅辣椒小半碗,從冷凍櫃取出,解凍後剪碎;
鹽 30克;
花生油半碗。


雞腿肉剪成碎塊後,摻入剪碎了的蒜頭和辣椒、少許洋蔥和豌豆,並30克鹽,拌勻。不加任何調料、醬汁。


煮花生油至開始冒煙,用猛火把雞肉和配料爆香,然後加入胡蘿蔔,用炒勺翻勻之後再加洋蔥,然後是菊薯和甘薯,最後是馬鈴薯。澆水小半碗,不停用炒勺翻混,直到水分大致煮乾,土豆剛熟,而其澱粉漿開始黏鍋,也就可以上桌了。不炒至過於熟透,是為的儘可能保留一些易於分解的維生素。


此次所以弄這麼「大規模」,是要吃上很多頓,省下天天做的時間。熄火之前裝進大碗,用耐高溫保鮮膜封嚴,放涼之後置冰箱裏,可以經久耐吃,香氣或要散失,但美味不減。當然,還以現炒即吃為最佳。


此法的好處,在於不必加入任何製品調味料,只用蒜頭、辣椒和洋蔥,可免吃上任何化學添加劑,但自然的色、香、味一應俱全。吃的時候若摻點香菜,我就得嚴格限制飯量了,否則難免吃得太飽。

這樣的「大雜炒」,固然算不上一道有品的菜,可它用料最便宜,花樣也可以略有變化;只吃很少的肉,卻有濃郁的肉香,營養又很豐富。儘管是那些比我還窮的人們,估計也能吃得上!

2012/06/13

為有犧牲多壯志

毛澤東有一首七律,篇名《到韶山》,其頸聯豪邁地這樣放歌:「為有犧牲多壯志,敢教日月換新天」!

1959 年六月底,毛澤東回到了闊別 32 年的韶山故鄉,做了這首詩。其時他「不再擔任」國家主席才剛兩個月。

儘管終於有些不愜意了,此公卻一直深受命運之神的眷顧,沒有像很多他的同志那樣,早在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在國共內戰之中犧牲掉了。

當時取代毛公,坐上了國家主席的尊位的,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劉少奇。可是在 10 年之後的 1969 年,這位「為共產主義事業戰鬥了一生、卓越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儘管位高權重,還是逃不過很多低微的戰士們的命運,毫無尊嚴地,要為革命作出終極的奉獻!

根據再過 10 年之後才得補辦的追悼會上鄧小平所致悼詞,劉少奇受「林彪、江青一夥……蓄意誣陷和殘酷迫害……不幸病故」。

劉公得到平反,此後大約 10 年之內,因為不搞極左政治運動,似乎再也沒有直接、間接「為革命犧牲」的事情發生了。可是在 1989 年,學生和工人到天安門廣場上集會請願,要求國家改革,最終受到了「人民子弟兵」武裝鎮壓、清場,不少人因而失去生命,甚至屍骸。據官方的說法,這是一場「動亂」。既是「動亂」,這些「反革命分子」自然都是死有餘辜的,不能叫「犧牲」了。

然而境外世界普遍的看法,卻跟中國政府截然相反,認為當年這些在天安門廣場上死於軍隊鎮壓的人們,都是在憲法明文保障的公民權利之下集會請願,是為了表達對官僚腐敗的不滿,為了爭取民主自由,而遭到國家機器非法殺害的;他們是為了追求社會理想而犧牲的烈士。

儘管在嚴密監控、鎮壓之下, 23 年來,國內外要求平反之聲從未間斷,就是在無所謂什麼人權的中國監獄裏,竟然還有寧死不屈、至死不渝的受刑者,天天盼望中國出現民主曙光。

這其中在湖南毛澤東故鄉西南僅 100 多公里的邵陽,就有一公姓李,諱旺陽,先後以「反革命宣傳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衝擊國家機關」罪,在監獄裏苦苦關了共達 22 年之久!雖然多關 5 年才能跟南非的曼德拉看齊,但南非的監獄,恐怕不能跟中國地方官府的相提並論!

22 年的冤獄生涯,還時而關進所謂「小號」,把這條好漢摧殘至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患上心臟病、糖尿病,肌肉萎縮,不能自己走路。可他畢竟活過來了,活到了今年五月刑滿出獄。

甫離牢獄,他就毅然擺脫監視,勇敢地接受境外電視台的訪問,說了好些定必讓官府非常氣惱的話。

然後過了不過十來天,他這 22 年來莫大的冤苦,竟就在醫院的病房裏了結了。家人看到的情狀是:遺體雙腳著地,立於窗戶前,頸繫白布條,條子上端綁在窗格子上。

除了當地的官府,恐怕世界上沒有什麼人能相信,此公就是以這樣的了斷方式,告別了自己甘於為之受刑 22 年的祖國。

地方官府火速完成調查,把死因定案為「上吊自殺」。遺體在短短的三天之內就被火化了。同時當局更拘留、軟禁了死者的親人、朋友和律師,使他們「被失去聯繫」至今。

這樣的「政府行為」,反倒讓世人都認定了,此公並非自主了斷,而是「被自殺」的。現場的情況,和官府火速處理遺體的手法,確實都非常可疑。

可是,此案既在公安人員嚴密監控之下發生,遺體又燒掉了,就算真是「被自殺」,看來也只能永遠沉冤,親屬和世人恐怕難有得知真相的機會。

既如是,倒寧願李公真的死於自主了斷。在中國,像這樣一條鐵漢子,一身的殘疾,與碩大無朋的國家機器對立,已然沒有生路了,恐怕唯有自主地離開,可享殘餘的丁點尊嚴。

對一般人而言,在不義的強權之下受苦太深、摧殘過甚,可以想像,自殺,未始不是勇敢、剛烈的解脫途徑。一條鐵漢,一念之間,哪裏不是死所!

此公在五月底接受「香港有線新聞」訪問時說過,「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為了國家早日進入民主社會,為了中國早日實現多黨制,我就是砍頭,我也不回頭!」

砍頭,畢竟是糟蹋尊嚴的慘死法,而此公信能甘之如飴!如此鐵漢,如斯意志,雖受千般折磨而不能屈,似乎大不可能、也大可不必尋短見。

無論李公何以致死,都是為了中國的民主運動而獻出生命,值得人們尊敬和紀念。

謹以此文悼念這位中華鐵漢!

2012/06/09

金星凌日

翻出個 135 mm 的廢舊鏡頭,拿完全曝光的色盲膠片,花 5 分鐘自製了一塊濾光鏡,夾在兩塊廢舊 1B 鏡片之間。趕緊走上房頂,引頸曝曬,呆了不過十幾分鐘而已,來去匆匆,也就算把這「金星凌日」的天文現象給照了。

我說這「凌」什麼「凌」?!這小金星固然對大太陽幹不出什麼,也乾脆什麼都沒想幹,什麼都沒幹!就要幹,太陽它還丁點都不在乎呢,最多或會說它訕臉沒規矩!

人家英語說個 transit 就好,我們這漢人天文學家們的思想有大毛病,偏要讓那顆豆大的小金星非去「凌」那麼個「凌」,真彆扭!

這些照片確實照得並不怎麼樣,畢竟沒捨得花好幾萬塊錢添置起碼的器材嘛。照片上的太陽不管怎麼看,都不像個太陽,並且照得毫無章法,竟然一張比一張耀眼!不過,太陽的臉盤上湊合還算有顆黑點,那是金星無疑了。我想,天文學家們最信得過,他們絕對不會騙人。

總算透過自家的鏡頭間接看到了這所謂「天文奇觀」,不必等到下輩子。可不就算下輩子有幸轉世為人,那幾個鐘頭它也不一定就能天晴不是?

什麼凌日!不過就那麼回事,照幾張有顆黑點的,意思意思也就可以了。


瘀血沉香

經過村莊附近的林徑,但見徑旁一棵土沉香的樹榦近地面處被鋸逾樹心,斷面以上被劈去一大塊,斷面以下鑿出一個大窟窿,積了雨水,看著感到難過。

這棵樹的榦徑超過40厘米,高10餘米,樹齡總有二三十年吧,樹冠茂盛,樹體健康。這般遭到鋸截斧砍,儘管還未完全折斷,並不馬上枯死,恐怕難以禁受稍強的颱風。

此時但見樹下散落不少還沒成熟的果子,看來是因為樹榦受了重創,不能給樹上的果子繼續供應足夠的水分和營養,因而未熟而脫落。


就樹榦受破壞的情況看來,此樹似未結出沉香,「盜木賊」如不拿些心材去「壓油」騙人,那也就算白幹一場了。

這棵長在徑旁的當然並非整片林地上唯一遭到「謀害」的土沉香。鑽進樹林稍微一看,只見被鋸、被砍的不下五六棵,想必都是五月開花之前「遇害」的吧,有的整棵鋸斷,有的砍去一大塊。賊匪雖然心狠手辣,「不遺餘力」,表面看來,估計也沒能盜得沉香。

不少別種樹木,諸如橡樹、漆樹、糖槭,一旦受到外傷,就會迅速「流血」,把樹液或樹脂分泌出來,以修護傷處,防止感染,同時也讓人類吸取有用的「鮮血」。這「大方」的「獻血」,讓貪婪的人類非但不必把樹砍倒,更且把它養護起來,雙方因而可以互利共存。

可這無辜的沉香樹,卻進化不出在這人間世上「為樹」的「大方」之道,儘管刀劈斧斫,傷口豁然,卻竟是乾巴巴的,不淌一滴「鮮血」,無以獻饗「嗜血」的人類。

然而若受霉菌感染,此樹卻在「心底」深處暗地裏「淌血」了,為的抗菌自救。年深日久,這被「瘀血」浸潤的木質組織非唯不腐不臭,對於人類而言,且有無比的好處和魔力,能外散幽香,上感神佛,內袪百病!

為了這「瘀血」能辟穢、媚神、延壽,好些富人於是不惜高價收購、囤藏,一擲動輒百萬金。那些盜木賊於是有了奔頭,四出搜索,無遠弗屆,為圖僥倖摳出「瘀血」,換取厚利,不數年間,把山林裏殘存的沉香樹都幾乎砍盡劈絕了。

就這樣,近年我們這裏的土沉香也劫數難逃,迅速被盜木賊砍得枝榦狼藉。尤其可悲的是,這其中絕大部分都是白死的,它們乾脆沒結「瘀血」,不蘊沉香,砍了白砍,既幫不了那些可恨的窮賊致富,也無助於暴發的富人辟穢、媚神、延壽。

2012/05/31

神香和盜木賊

《莊子•山木》:「莊子行於山中,見大木,枝葉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問其故,曰:無所可用。莊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

本地有一種很常見的樹,叫個牙香樹 Aquilaria sinensis, 又叫白木香,雖然它也可以長得很高大,但一般介乎「大木」與小木之間,木質鬆軟,可謂「不材」,沒有芳香,本來亦「無所可用」。

但此樹的樹榦或樹根若受外傷或蟲蝕,而被某些子囊霉菌感染的話,就會分泌樹脂,以抵制霉菌的生長。樹脂含有多種揮發油,滲透到鬆軟、甚至腐爛的深層木質成分之間,年深日久,性狀改變,漸漸形成十分堅實的「聚合物」。此物沉於水,燃燒時散發香味,是所謂「沉香」。 

以別於南洋諸國輸入的同屬瑞香科沉香屬、諸如 Aquilaria agallocha, A. crassna, A. hirta 等「沉香樹」所產的「沉香」,出自白木香的就叫「土沉香」。此二者,都被一些傳統漢醫譽為「神藥」。 

神乎哉?神乎其神也!據網上資料,一些醫書所載,此「香」能治的症候真夠多的,並有諸般調補療養之效!此「香」非但是個「神藥」,如做成珠飾,且為「神物」,佩帶腕上,輒通神佛,可得庇佑! 

牙香樹能產「神藥」和「神物」,但只有不到一成的植株會結沉香。究竟「結香」了沒有,從外觀上看不出來,必得砍之而後可以確定。於是千百年來不斷遭到人們斧劈刀斲,不得「終其天年」者無數,乃至於野生植株日漸稀少。加之近年城鄉面積迅速擴大,林地萎縮飛快;更哪堪,先富起來的人們越來越多,並越來越富裕,更且越來越注重益壽延年。每當患上頑疾、絕症,西藥技窮之時,便是求諸漢藥之日。像沉香這樣珍貴的「神藥」,於是搶購成風,比諸當年只是擺著看看的所謂君子蘭,還要紅火百倍!

富了起來的人們不吝千金,但求「神藥」,這沉香於是洛陽紙貴,用家、商家、「收藏家」爭相「入市」,熱炒成狂。價格炒得越高,其「神效」就必然越顯著,需求也越加殷切。這是新中國的新市場的新規律。 

這可憐的白木香在內地的野生植株,如今幾已砍光伐盡。此樹名列「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非但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反倒有助抬高它的市場價格,激發盜砍者的積極性。 

沉香市價高昂,貨源不繼,而沉香油裏多種主要有機成分的合成,至今未有突破。人工栽植,鑽孔種菌,誘使「結香」理論可行,但似乎技術尚未成熟,無法保證一定「結香」;就算棵棵都能「結香」,長達十年的收成期也太長;加之「香林」必須很廣闊,而「偷香賊」難防,有誰願意冒這麼大的風險去經營!

市場既然炒得火熱,哪能不誘來魚目混珠!於是有人發明所謂「藥沉」,也就是「人造沉香」。掌握「壓油秘法」者盜砍健康的野生植株,把木材放入摻有某些香精的「藥油」或假「沉香油」裏,浸泡一些時日,謂之「藥沉」。

這種所謂「藥沉」,竟也一點都不便宜,總有那麼些亟欲挽回健康,或渴求神佛庇佑的人們,願意花錢購買。卻不知道拎回家去的竟是一包假料,或由假料加工製成的一串「佛珠」!

由於此木雖則「不材」而有價,即便「無香」可「壓油」,在內地幾已砍伐殆盡,於是專程過來砍樹的「盜木賊」應運而生,並且日見其多。恐怕也有本地人不甘寂寞,參與其中。這些賊輩一般佯作遠足,無遠弗屆,巨細無遺,在新界北區的郊野公園內尤其活躍,破壞嚴重,鋸倒、砍傷的牙香樹不計其數。

「盜木賊」到處砍伐牙香樹,一旦「中彩」砍得沉香,固然立馬富起來;縱然無香、不沉,他也無須空手出境。只要把劈下來的木料偷帶回內地,製造這所謂的「藥沉」,照樣可以發財。這些賊輩只消每次帶去十來公斤,予以「壓油」加工,不幾天就可油裏「結香」,隨即從愚昧的消費者手中,騙取現金逾萬了! 

花上千元去買來一斤假貨,當然毫無用處,研之以為藥,服後縱或不至中毒身亡,病情也不會有所改善;做成「佛珠」戴在腕上,想亦難以活上千秋萬歲。人們受騙顯然因為愚昧,恐怕日後也只能越發愚昧下去,花更多的錢,買來的卻不只是「沉香」,或還免費附贈禮品曰「沉痾」!

如非炒家、藏家,願意花幾百萬求得一串什麼極品「奇楠」,戴在腕上,能否挽回健康,或邀得專責神佛,專施庇佑,恐怕沒誰說得準;但必然無助延緩愚昧和迷信的「深化」,這倒是可以肯定的。這「神藥」、「神物」、「神香」的「神」,斷乎並不來自天神,而是出於人的精神。很多人的精神受到感染,病入膏肓了。沒準這都是炒圈、藏圈中人多年來苦心經營,刻意種的菌吧。

人的精神複雜,這「神香」背後因而也大有學問;這學問並且相當「深沉」,比如其中涉及前世來生的所謂「緣」,尤其虛無飄渺、格外艱澀。儘管艱澀,為了擁有一串「秘製」的「藥沉」佛珠,而甘願把千元現鈔獻給騙子的人們,卻竟一個個都懂得很呢!我大漢傳統文化的無比精妙,於此可見一斑。

中華大地上現鈔既多,愚昧的人無數,而各個檔次的騙子不少,這牙香樹的命運可悲慘了,一棵棵無辜被砍,枉死在「盜木賊」的手上,這珍貴的樹種指日絕滅!可歎歟!

2012/05/26

五月花

五月中旬,桃金娘當然照例又開花了,而且照例開得漫山遍野。那個週末雨後放清,海山澄明,野客當然也照例到彼野地,照例住在桃金娘的花叢中,昵花觀景。

此「桃」沒有香氣,並且每朵只能美豔一整天,次日就要褪色,那五片花瓣和一撮花蕊,隨即漸次零落,花冠變得殘破;但是剛開的卻很燦爛,那鮮豔的紫紅色,尤其奪目,在此野客眼裏,實際比桃花嬌美。

近期雨水充沛,此來這坡上營地周圍的桃金娘和別的草木,明顯比去年同期蔥綠、茂盛多了,我的帳篷幾乎隱沒在小樹叢中。這樣完全融入自然生態環境,可以算是真正的野營了。既住野山為野客,而逢此大好天時,綠葉紅花賞心悅目,自當感到愜意。 

賞心悅目之餘,還可以憧憬,到了夏秋之交,更要品嚐香甜的山棯。桃金娘的花全然不香,但它的果瓤卻有微弱的香味,十分可口。

雖然桃金娘的嬌花無味,營地此時卻可聞到花香。那是一種開喇叭形小黃花的灌木,此前以為是牙香樹,原來錯了,那是光葉海桐,別名崖花子,又叫一朵雲。此花散發獨特的幽香,不時讓那縷縷清風,從東面小山溝的茂林裏給我送過來,晚上尤其馥郁,聞著感到愉快。

然而在這小花散發芬芳的時節,林木之中卻另有一種「臭花」,要來把這五月的花季氣氛搞壞,發放無與倫比的異臭。

這「臭花」的穗狀花序已然長得寒磣,它的臭味更非等閒,如果距離很遠,其味淡薄,聞著就像久不清洗的豬圈,或髒豬身上的強烈臊臭,讓人直想吐。如果此樹就在近處,那可不得了耶,乾脆就跟腐屍的濃烈惡臭無分彼此了!幸而處於營地上風方位的這小山溝一帶,目前看來沒有這種臭樹,它們都在下風方位的樹林裏,到小澗去打水就要聞到豬臊味。從前還以為附近真有一大窩野豬呢。

這樹開花送臭的季節,也是一些蠅類猖獗的高峰期。無疑這樹正是利用惡臭吸引蒼蠅助它傳粉,而雌花大概能分泌蜜液,賞給蒼蠅吃飽了,讓牠好去交配產卵。

年前費了不少工夫,嗅出了「臭源」正是此樹的穗狀雄花,但卻無法查明它的「身分」。翻出1988年市政局版的《Hong Kong Trees》,比對出來,明明就是「五月茶 Antidesma bunius」了。書上對其雌雄二花的形態描述很詳盡,卻沒有提及它會發臭,反倒說它「common in Hong Kong fung shui (fengshui) woods」!我想,既是個風水林裏的常見角色,沒有香氣倒也罷了,哪能跟腐屍一般的惡臭!於是只得存疑。

這番又花了好些工夫,終於在網上找到了可靠的印證,確定了此樹正是五月茶,它的確開的五月花,而其雄花果然要發惡臭。在廣州,有人形容它的氣味像臭襪子;又有泰國的網頁說它散發死鴨般的惡臭!這就肯定錯不了,死鴨子,可不正是蒼蠅的至愛!

這一天營地所見,似乎只有一種蒼蠅,不知怎的,有一陣子多得實在可怕,竟然成群落到我的衣服和皮膚上來,瘋狂的爬,沒命地舔!這算是「逐臭」逐到了我的身上來了?「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於是一巴掌打下去,竟就打死了五個!

雖然自覺注重衛生,身上並不臭,可對於這些嗅覺極端敏銳的蒼蠅來說,哪怕才剛洗過澡,身上還是難免散發氣味,也許就跟那五月茶的臭花,或者死鴨子、臭襪子並無二致。因而這些討厭的傢伙,才會突然飛來如許的多,不顧死活的舔!由此可見,「臭皮囊」的說法不假;自問有潔癖,卻還是個臭男人!

回想小時候住在鄉郊,環境衛生惡劣,蒼蠅實在多得轟不完,一如現今很多落後地區,小孩骯髒的臉上、身上,總有或多或少的蒼蠅「常駐」;可這些可憐的小孩似乎都渾然不覺有異,多半並不轟趕。大概身體瘦弱,力氣不足,乾脆懶怠費勁動手了。

如今我貴為野客,「勁度」可不比當年,這半天之內,死在我掌心的不計其數了。每次事後洗手,用去的水就不少。於是難免又想到了:蒼蠅雖屬齷齪小蟲,畢竟是個有頭有尾、有肚有腸的動物,若信佛說,宜驅不宜打呀。打蒼蠅肯定就是殺生。天地不仁,而野客從之,此番又造孽了!將來若要輪迴,恐怕得做無數輩子的蒼蠅!想想這夠多麼可悲!

撇開不可思議的佛說,蒼蠅在大自然,其實有其不可替代的生態功能。不錯牠有時要「代客」傳播病菌,但假若沒有牠,野地上必然就要腐屍處處,臭氣薰天了。因此,作為一介野客,對此頑蟲的騷擾,或應容忍著點,大可不必視為死敵,殺之而後快。

這五月天的野外除了蒼蠅,還有一種吸血蠅,此蠅的蟲體扁平而硬掙,長達15毫米,飛時翅頻很低,衝力卻甚猛。在此野客眼裏,這傢伙可是非得打死,不能放過。它不舔,卻下死勁狠狠地叮,跟蜇似的疼,好像要通知你牠來了,生怕你不去打牠。此蠅要比一般山裏的蒼蠅還笨,較易打殺;打不著的話,牠繞個圈子就飛回來,立馬再叮,讓你再打,直至打死。還好此物歷來不多,來輒送死,那一天打了僅只三個,也就算完了,此後沒再飛來。

五月的營地,蟲子固多,一般都是「秋毫無犯」,全然不給野客添煩惱。可惜多半無甚美態,不值一照。此次只看到一個例外,那是一隻小蛾。此蛾整體素白,小巧玲瓏,翅膀半透明,線條柔美,堪比「白俄美眉」。可惜我沒有昂貴的高解析度近攝鏡頭,沒能把造物那鬼斧神工的精妙處,比如那兩彎「美眉」,仔細給照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