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

香港之香

跟據一些學者的說法,從明朝開始,直到清康熙頒布「遷海令」之前,香港地區盛產香樹,製成線香等產品,經香港島南岸石排灣一帶,由海路運往廣州;或說亦有從東莞運來的莞香製品,也經此轉運他處。石排灣一帶是以得此「香港」之名。

儘管這些說法除了《新安縣志》裏簡略的幾句佐證,至今未得確考,我倒認為比較可信,起碼聽來沒有那些什麼「紅香爐」、「香江」、「香姑」之類那麼牽強。

「香姑」一說尤其彆扭,此前我好像沒有聽過,這會子卻從中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辦的「中國華文教育網」上讀到了。該網的一篇題為「『香港』地名的由來」的短文裏,赫然這麼介紹:「據說,香姑是一位海盜的妻子,海盜死後,她占據了這個小島……

海盜之妻耶!「這樣一個人」而尊稱為「一位」,這「國僑辦」主辦的「華文教育網」的華文水平也真夠可以了!莫非這「位」女賊香姑,她盜亦有道,也因品香、藏香、炒香,乃至盜香,而對國家經濟有實質和潛在的偉大貢獻,而值得賦予人權,乃於稱呼上加以尊重?

唷,岔遠了!這裏不是要談的華文水平或人權什麼的,還回到正題吧:我想,香港如果真的因為曾經作為土沉香製品的集散港而得名,那麼這土沉香在香港歷史上的意義,就非比一般花木了。 

我雖對這薰香、品香、昵香之事大致不感興趣,也不知嗅香、觀香、觸香的「歷練」是怎麼回事!一時也無須懷香、含香、服香以袪病魔,固亦沒有條件去藏香、炒香、吹香以圖暴發,更不會去採香、盜香、毀香以改善生活!

我愛樹,對這因為人們的愚昧、貪癡而遭到盜砍偷伐,乃至瀕臨絕滅的可憐香樹,尤其產生了強烈的特殊感情。也許可以這麼說吧:雖然只是尋常樹,劫數當前格外香。 

我這野客的一處高坡營地一角的雜草叢中,年前長出了一株小樹,真沒想到,正是「風水樹」土沉香。初時乾脆不知道它的「可憐身世」,只當是一般的樹苗,除了處理茅草時較為小心,幾年來一直沒有特別予以「照顧」。每次「見面」,它總要比前長高一點,現在可是跟我齊頂了,看著讓我十分欣悅。此樹既有「女兒香」的昵名,也許不妨謂之「亭亭玉立」吧。


現在知道了這棵小樹的「身世」,看著它那楚楚可憐的樣子,我不禁這麼想:沒準它的母株早讓那些可惡的盜木賊給鋸成一根樁子了!

近來雖然少用這處營地,跟這棵小沉香的感情卻明顯有了「飛躍」,這一回索性就給它除去了糾纏遍身的「無害」藤蔓,也割掉樹榦周圍的好些茅草。就連桃金娘都不放過了。情非得已,這可是國家二級受保護樹種啊!

我想,這裏能長出一棵土沉香,多半是一隻鳥的功勞。這外型美觀的果子,飛鳥當然要去啄食。常見掉在地上的果子,往往都被蟲子咬壞,或讓鳥喙啄過。

從前母親常說的「夏至風雨」,夜來果又應了景,大抵從子夜開始,斷續鬧到了天亮。翌日我去鑽林「訪香」,果然看到不少被強風刮落的成熟果子。

然而偌大一片樹林裏,如今能結出果實的土沉香,僅是寥寥無幾的倖存植株罷了;不少粗大的壯株,早已被盜木賊齊腰或齊肩鋸掉,再也沒有開花結果的機會了。


土沉香的果子很好看,種子的形狀就更別緻了,但卻很難把它形容出來,只能看個明白。


這一夜的「夏至風雨」,讓我在林地上撿到了好些成熟的土沉香果子。於是取出種子,把它給埋了,希望它能萌發,長出樹苗。不過,這麼做雖然用心良苦,但根據有關規例,卻可能是違法行為!這沒準就算「非法採集」、「非法種植」,逮著了,法理上恐怕跟盜砍土沉香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是有可能要罰金、監禁的!是所以此番善舉,我只能悄然行事!


這麼優美的樹種,倘若真的又是香港地名的本源,我既為土生土長的一介匹夫,是終年在山野、林木之間轉悠的野客,眼看它在那些愚昧、迷信、暴發、貪婪者們的辣手之中,漸漸消失、絕滅,而無所作為,我的罪,恐怕要比「非法種植」大得多!


*註:「遷海令」又叫「遷界令」。清順治、康熙朝為防範百姓出海,或在居住地接濟台灣鄭氏,敕令沿海居民往內陸遷徙 30 50 里,劃定無人地帶,越界者斬首。這荒謬絕倫的苛政從順治末年維持到康熙 23 年、也就是鄭成功的孫子鄭克塽降清之後的第二年,方予廢止。據說香港的種香、製香、運香產業,因而永久斷輟。

大雜炒

香港社會貧富懸殊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目前堅尼系數高逾0.5,是全亞洲之冠。

「路有凍死骨,朱門酒肉臭」!雖然因為貧窮而營養不良的人口與日俱增,頓頓吃得「像樣」而營養過剩的人口,畢竟為數不少,於是減肥、銷藥、私營醫療等產業發展蓬勃,欣欣向榮。

除了一些「異端奇說」和「另類理論」,現在一般營養專家大多認為,營養過剩對身體有害,日常飯餐以低醣、少肉、多蔬果為宜。

然而知易行難。尤其是這肉,總就是那麼香!

在人類近幾十萬年的進化歷程中,頓頓享受吃肉的「幸福」,原來僅是近世的事。在中國南方的「魚米之鄉」,大概就有那麼二三十年的歷史罷了。

而肉裏營養豐富,其蛋白質容易消化、吸收,吃肉也是攝取脂肪的最快捷途徑,人的「攝食本能」於是在食慾上「作祟」,讓人比較喜愛吃肉,對「肉香」難以抗拒,不願意錯過任何吃肉的機會。

古人一年到頭也許吃不上多少餚饌,偶爾有機會吃那麼一頓,比如像《論語》裏說的「祭於公」――粵地傳統的所謂「太公分豬肉」,也就不免要開懷大嚼,「不出三日」,趕緊吃完。

現今居於大城市的人們雖然並不飼養豬牛、雞鴨,卻頓頓飯餐都有肉,而禽畜食材來自世界各地,種類繁多,非唯肉質、美味各不相同,烹調方法更是五花八門,「肉香」的香品變化多端,讓人嗅之而不禁嘴饞。「本能深處」的「食慾中樞」,總在提醒咀嚼、吞咽和消化系統:肉可是好東西,應該儘著吃!

人們於是不知不覺也就吃多了,並且天天不停地吃,乃至身體某些方面、甚至諸多方面受不了,生出這樣那樣的毛病。這是因為人類改進生活條件的速度太快,而自身的生物體卻還來不及進化出來一個適宜過量吃肉的生理系統。

肚子餓了,一塊烹調得當的肉,看在眼裏不覺得很多,吃進嘴裏還嫌太少,可是往往已經是過量了。這是因為頓頓都有諸般好肉,一年到頭儘在吃,而那「本能深處」只知道這肉是好東西,卻不知道這好東西並不需要天天都吃,更不能頓頓都吃那麼多。吃多了,它就是要對身體產生諸般的害處。而肉裏除了有毒素、不良脂肪,更會含有來自飼料的無數有害物質。

然而,愛吃肉的人們儘管相信多吃有害,要想少吃,往往卻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因為「口腹」不同意,它們的強烈慾念難以抑制。

我從來並不特別愛吃肉,但卻沒有意志和經濟的能力,投身於先進、時髦的素食者行列,天天去蒐羅各種昂貴的稀有水果、果仁什麼的。這肉,我還是不能不吃。

雖然不能不吃,倒也可以少吃;但是肉少了,就不夠下飯哪!純粹的青菜它總是不管用。經過一番摸索,我倒想出了實際只吃那麼一丁點的肉,卻就能夠騙過「口腹」這一關,讓它感到吃夠了,「滿足」了的烹調法。

此法很簡單,就是把一些能跟肉類搭配得很好的塊根、塊莖類食材切成丁,跟小塊的肉混合,用猛火短時快炒,讓蔬類材料「醇化」炒肉的香氣,而同時使肉味滲入蔬類材料,相互融為一體。我謂之「大雜炒」。

這是一個實例,所用材料達到7千克,規模不小,但用肉卻不多,不過1千克罷了:

材料:
去骨雞腿肉1千克,掀皮,去膏油,剪成指頭大小的碎塊;
胡蘿蔔3根,中型,削皮;
馬鈴薯4個,中型,擦洗乾淨,部分留皮;
菊薯2個,中型,削皮;
甘薯2個,中型,削皮;以上四項都切成小方塊,約1厘米立方;
洋蔥4個,大型,切成碎塊;
豌豆 1碗;
去皮蒜頭大半碗,從冷凍櫃取出,解凍後壓扁,再剪碎;
小紅辣椒小半碗,從冷凍櫃取出,解凍後剪碎;
30克;
花生油半碗。


雞腿肉剪成碎塊後,摻入剪碎了的蒜頭和辣椒、少許洋蔥和豌豆,並30克鹽,拌勻。不加任何調料、醬汁。


煮花生油至開始冒煙,用猛火把雞肉和配料爆香,然後加入胡蘿蔔,用炒勺翻勻之後再加洋蔥,然後是菊薯和甘薯,最後是馬鈴薯。澆水小半碗,不停用炒勺翻混,直到水分大致煮乾,土豆剛熟,而其澱粉漿開始黏鍋,也就可以上桌了。不炒至過於熟透,是為的儘可能保留一些易於分解的維生素。


此次所以弄這麼「大規模」,是要吃上很多頓,省下天天做的時間。熄火之前裝進大碗,用耐高溫保鮮膜封嚴,放涼之後置冰箱裏,可以經久耐吃,香氣或要散失,但美味不減。當然,還以現炒即吃為最佳。


此法的好處,在於不必加入任何製品調味料,只用蒜頭、辣椒和洋蔥,可免吃上任何化學添加劑,但自然的色、香、味一應俱全。吃的時候若摻點香菜,我就得嚴格限制飯量了,否則難免吃得太飽。

這樣的「大雜炒」,固然算不上一道有品的菜,可它用料最便宜,花樣也可以略有變化;只吃很少的肉,卻有濃郁的肉香,營養又很豐富。儘管是那些比我還窮的人們,估計也能吃得上!

2012/06/13

為有犧牲多壯志

毛澤東有一首七律,篇名《到韶山》,其頸聯豪邁地這樣放歌:「為有犧牲多壯志,敢教日月換新天」!

1959 年六月底,毛澤東回到了闊別 32 年的韶山故鄉,做了這首詩。其時他「不再擔任」國家主席才剛兩個月。

儘管終於有些不愜意了,此公卻一直深受命運之神的眷顧,沒有像很多他的同志那樣,早在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在國共內戰之中犧牲掉了。

當時取代毛公,坐上了國家主席的尊位的,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劉少奇。可是在 10 年之後的 1969 年,這位「為共產主義事業戰鬥了一生、卓越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儘管位高權重,還是逃不過很多低微的戰士們的命運,毫無尊嚴地,要為革命作出終極的奉獻!

根據再過 10 年之後才得補辦的追悼會上鄧小平所致悼詞,劉少奇受「林彪、江青一夥……蓄意誣陷和殘酷迫害……不幸病故」。

劉公得到平反,此後大約 10 年之內,因為不搞極左政治運動,似乎再也沒有直接、間接「為革命犧牲」的事情發生了。可是在 1989 年,學生和工人到天安門廣場上集會請願,要求國家改革,最終受到了「人民子弟兵」武裝鎮壓、清場,不少人因而失去生命,甚至屍骸。據官方的說法,這是一場「動亂」。既是「動亂」,這些「反革命分子」自然都是死有餘辜的,不能叫「犧牲」了。

然而境外世界普遍的看法,卻跟中國政府截然相反,認為當年這些在天安門廣場上死於軍隊鎮壓的人們,都是在憲法明文保障的公民權利之下集會請願,是為了表達對官僚腐敗的不滿,為了爭取民主自由,而遭到國家機器非法殺害的;他們是為了追求社會理想而犧牲的烈士。

儘管在嚴密監控、鎮壓之下, 23 年來,國內外要求平反之聲從未間斷,就是在無所謂什麼人權的中國監獄裏,竟然還有寧死不屈、至死不渝的受刑者,天天盼望中國出現民主曙光。

這其中在湖南毛澤東故鄉西南僅 100 多公里的邵陽,就有一公姓李,諱旺陽,先後以「反革命宣傳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衝擊國家機關」罪,在監獄裏苦苦關了共達 22 年之久!雖然多關 5 年才能跟南非的曼德拉看齊,但南非的監獄,恐怕不能跟中國地方官府的相提並論!

22 年的冤獄生涯,還時而關進所謂「小號」,把這條好漢摧殘至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患上心臟病、糖尿病,肌肉萎縮,不能自己走路。可他畢竟活過來了,活到了今年五月刑滿出獄。

甫離牢獄,他就毅然擺脫監視,勇敢地接受境外電視台的訪問,說了好些定必讓官府非常氣惱的話。

然後過了不過十來天,他這 22 年來莫大的冤苦,竟就在醫院的病房裏了結了。家人看到的情狀是:遺體雙腳著地,立於窗戶前,頸繫白布條,條子上端綁在窗格子上。

除了當地的官府,恐怕世界上沒有什麼人能相信,此公就是以這樣的了斷方式,告別了自己甘於為之受刑 22 年的祖國。

地方官府火速完成調查,把死因定案為「上吊自殺」。遺體在短短的三天之內就被火化了。同時當局更拘留、軟禁了死者的親人、朋友和律師,使他們「被失去聯繫」至今。

這樣的「政府行為」,反倒讓世人都認定了,此公並非自主了斷,而是「被自殺」的。現場的情況,和官府火速處理遺體的手法,確實都非常可疑。

可是,此案既在公安人員嚴密監控之下發生,遺體又燒掉了,就算真是「被自殺」,看來也只能永遠沉冤,親屬和世人恐怕難有得知真相的機會。

既如是,倒寧願李公真的死於自主了斷。在中國,像這樣一條鐵漢子,一身的殘疾,與碩大無朋的國家機器對立,已然沒有生路了,恐怕唯有自主地離開,可享殘餘的丁點尊嚴。

對一般人而言,在不義的強權之下受苦太深、摧殘過甚,可以想像,自殺,未始不是勇敢、剛烈的解脫途徑。一條鐵漢,一念之間,哪裏不是死所!

此公在五月底接受「香港有線新聞」訪問時說過,「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為了國家早日進入民主社會,為了中國早日實現多黨制,我就是砍頭,我也不回頭!」

砍頭,畢竟是糟蹋尊嚴的慘死法,而此公信能甘之如飴!如此鐵漢,如斯意志,雖受千般折磨而不能屈,似乎大不可能、也大可不必尋短見。

無論李公何以致死,都是為了中國的民主運動而獻出生命,值得人們尊敬和紀念。

謹以此文悼念這位中華鐵漢!

2012/06/09

金星凌日

翻出個 135 mm 的廢舊鏡頭,拿完全曝光的色盲膠片,5 分鐘自製了一塊濾光鏡,夾在兩塊廢舊 1B 鏡片之間。趕緊走上房頂,引頸曝曬,呆了不過十幾分鐘而已,來去匆匆,也就算把這「金星凌日」的天文現象給照了。

我說這「凌」什麼「凌」?!這小金星固然對大太陽幹不出什麼,也乾脆什麼都沒想幹,什麼都沒幹!就要幹,太陽它還丁點都不在乎呢,最多或會說它訕臉沒規矩!

人家英語說個 transit 就好,我們這漢人天文學家們的思想有大毛病,偏要讓那顆豆大的小金星非去「凌」那麼個「凌」,真彆扭!

這些照片確實照得並不怎麼樣,畢竟沒捨得花好幾萬塊錢添置起碼的器材嘛。照片上的太陽不管怎麼看,都不像個太陽,並且照得毫無章法,竟然一張比一張耀眼!不過,太陽的臉盤上湊合還算有顆黑點,那是金星無疑了。我想,天文學家們最信得過,他們絕對不會騙人。

總算透過自家的鏡頭間接看到了這所謂「天文奇觀」,不必等到下輩子。可不就算下輩子有幸轉世為人,那幾個鐘頭它也不一定就能天晴不是?

什麼凌日!不過就那麼回事,照幾張有顆黑點的,意思意思也就可以了。


瘀血沉香

經過村莊附近的林徑,但見徑旁一棵土沉香的樹榦近地面處被鋸逾樹心,斷面以上被劈去一大塊,斷面以下鑿出一個大窟窿,積了雨水,看著感到難過。

這棵樹的榦徑超過40厘米,高10餘米,樹齡總有二三十年吧,樹冠茂盛,樹體健康。這般遭到鋸截斧砍,儘管還未完全折斷,並不馬上枯死,恐怕難以禁受稍強的颱風。

此時但見樹下散落不少還沒成熟的果子,看來是因為樹榦受了重創,不能給樹上的果子繼續供應足夠的水分和營養,因而未熟而脫落。


就樹榦受破壞的情況看來,此樹似未結出沉香,「盜木賊」如不拿些心材去「壓油」騙人,那也就算白幹一場了。

這棵長在徑旁的當然並非整片林地上唯一遭到「謀害」的土沉香。鑽進樹林稍微一看,只見被鋸、被砍的不下五六棵,想必都是五月開花之前「遇害」的吧,有的整棵鋸斷,有的砍去一大塊。賊匪雖然心狠手辣,「不遺餘力」,表面看來,估計也沒能盜得沉香。

不少別種樹木,諸如橡樹、漆樹、糖槭,一旦受到外傷,就會迅速「流血」,把樹液或樹脂分泌出來,以修護傷處,防止感染,同時也讓人類吸取有用的「鮮血」。這「大方」的「獻血」,讓貪婪的人類非但不必把樹砍倒,更且把它養護起來,雙方因而可以互利共存。

可這無辜的沉香樹,卻進化不出在這人間世上「為樹」的「大方」之道,儘管刀劈斧斫,傷口豁然,卻竟是乾巴巴的,不淌一滴「鮮血」,無以獻饗「嗜血」的人類。

然而若受霉菌感染,此樹卻在「心底」深處暗地裏「淌血」了,為的抗菌自救。年深日久,這被「瘀血」浸潤的木質組織非唯不腐不臭,對於人類而言,且有無比的好處和魔力,能外散幽香,上感神佛,內袪百病!

為了這「瘀血」能辟穢、媚神、延壽,好些富人於是不惜高價收購、囤藏,一擲動輒百萬金。那些盜木賊於是有了奔頭,四出搜索,無遠弗屆,為圖僥倖摳出「瘀血」,換取厚利,不數年間,把山林裏殘存的沉香樹都幾乎砍盡劈絕了。

就這樣,近年我們這裏的土沉香也劫數難逃,迅速被盜木賊砍得枝榦狼藉。尤其可悲的是,這其中絕大部分都是白死的,它們乾脆沒結「瘀血」,不蘊沉香,砍了白砍,既幫不了那些可恨的窮賊致富,也無助於暴發的富人辟穢、媚神、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