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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春旅北京之國色天香

春分交節後一週到了北京。探春去呢,儘管這古都因高度城市化而很不「自然」,「春感」薄弱。探春,唯有觀花,所見大致都是「人工生態」的花木。


首先看了馴化兩三千年的櫻花、桃花和梅花。其時「傾國名花」的牡丹還嫌天氣不夠暖和,一個個骨朵在頂梢上耗著,骨感骨感的,堅決不肯早點綻放。相傳當年那麼個霸道的武則天女皇帝都拿它沒辦法!夠倔的,呵呵呵!


沒關係,敝客有耐性,反正我首要看櫻花。於是愉快忙碌地度過了早櫻、晚櫻的盛花期,待到了四月中旬,牡丹終於都耗不下去,只得陸續如期在天氣清明之中綻放了。


這牡丹開起來呀,彷彿逼著你非湊近去瞧它,瞧著瞧著,卻又好像再怎麼瞧都嫌瞧不仔細。這時候,笨重的鏡頭就派用場了。難怪有些擁有美目或美眉的淑女們,驕傲地在花前瘋狂「打卡」之餘,還要把手機的前置鏡頭湊個微距,不住地狠拍自個的花容!偶爾倒也能見著確實比花還美的,敝客也就啞然,沒啥好說三道四的了。


又有少數不懂得「文明賞花」者,其中多半都是女的,愣要跨過籬笆或臨時攔繩,走進牡丹花叢,握著花枝,旁若無人,專注「打卡」,甚至安保人員喝令退出,她也置若罔聞。


牡丹確是群芳之中的奇葩,看著讓人迷醉。白居易就說了嘛:「花開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它就有那樣強大的媚惑力!


唐人詠牡丹的詩章不計其數。明嘉靖刊本《唐詩紀事》卷四十收錄「中書舍人」李正封有兩句確屬好詞,被臣下介紹給「明皇帝」御賞,詠道:
「天香夜染衣,國色朝酣酒。」
卻不知怎地就這麼兩句了。莫非其餘部分並不怎麼樣,還是當時就已散佚不全?


然而奇怪了,如今網上卻又居然讀到那麼完整的四句,前聯相同,一字不差,只是調了句序,變成仄起平韻;但到了第三句竟忘了格律拗的慌,第四句卻又拗回來了;並且以「四支」的「期」叶「五微」的「衣」。敝客欲求出處,遍尋不獲,猜想多半是當代「才子嘉人」的偽續,橫是要滿足某種亢進的發表欲吧;卻又自慚形穢,羞於具名。不過抄存的人也不該見詩就抄。


李氏之作《全唐詩》裏只收錄了五首,並不包括這兩句斷篇。奇怪這麼好的詩句竟爾不見於《全唐詩》。看來《唐詩紀事》也不可靠。


《全唐詩》所收李正封的五篇,除了其中一首用了「一東」的「宮」、「空」以押第一句「二冬」的「鐘」,作為在格律上可以允許的「首句借韻」之外,就再也沒有「出韻」的情況了。這約略可以旁證以「五微」的「衣」押起韻「四支」的「期」那樣在格律上不允許的情況,大抵不會發生在李正封的真品裏。

為因主觀認定那個續貂者不敢老實具名,寧可作假托偽,霸凌古人,鬼祟可惡,敝客一時生著點閒氣,唯有也掏出一條沾了酒糟的狗尾巴來開開玩笑則箇:
國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
醺容妍笑暫,謝落慰媸薇。


如果讓我老實照原來句序正經續貂,敝客就會扮個唐人這樣吟詠:
天香夜染衣,國色朝酣酒;
月滿慰宮娥,春闌殉玉手!

劉禹錫的一首《賞牡丹》也有「國色」一詞,但是沒有「天香」:
「全唐詩卷三六五」《賞牡丹》劉禹錫
庭前芍藥妖無格,池上芙蕖淨少情;
唯有牡丹真國色,花開時節動京城。


何止「動京城」,那簡直迷惑得「一城之人皆若狂」呢!且看白居易的一首「諷喻詩」怎樣祈求造化「減卻牡丹妖豔色」,以扭轉「人心重華不重實」,「田中寂寞無人至」的玩物喪志普遍社會現象:

「全唐詩卷四二七」《牡丹芳-美天子憂農也》 白居易
牡丹芳,牡丹芳,黃金蕊綻紅玉房。
千片赤英霞爛爛,百枝絳點燈煌煌。
照地初開錦繡段,當風不結蘭麝囊。
仙人琪樹白無色,王母桃花小不香。
宿露輕盈泛紫豔,朝陽照耀生紅光。
紅紫二色間深淺,向背萬態隨低昂。
映葉多情隱羞面,臥叢無力含醉妝。
低嬌笑容疑掩口,凝思怨人如斷腸。
穠姿貴彩信奇絕,雜卉亂花無比方。
石竹金錢何細碎,芙蓉芍藥苦尋常。
遂使王公與卿士,游花冠蓋日相望。
庳車軟輿貴公主,香衫細馬豪家郎。
衛公宅靜閉東院,西明寺深開北廊。
戲蝶雙舞看人久,殘鶯一聲春日長。
共愁日照芳難駐,仍張帷幕垂陰涼。
花開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
三代以還文勝質,人心重華不重實。
重華直至牡丹芳,其來有漸非今日。
元和天子憂農桑,恤下動天天降祥。
去歲嘉禾生九穗,田中寂寞無人至。
今年瑞麥分兩歧,君心獨喜無人知。
無人知,可歎息。
我願暫求造化力,減卻牡丹妖豔色。
少回卿士愛花心,同似吾君憂稼穡。


實則牡丹何罪之有!香山居士竟爾要讓老天爺出馬懲治,「減卻」它的妖豔!過矣乎!這也難怪,那畢竟是在唐朝,還是舉凡妖豔的、必屬禍水的時代!


白樂天這首詩裏說的牡丹「雜卉亂花無比方」,顯然並非真心欣賞之句,如同在《長恨歌》裏「讚美」楊妃「六宮粉黛無顏色」相若,是捧上高處,任其自墜的修辭巧法。


李正封和劉禹錫的兩番「國色」可是不一樣,毫無疑問是個完全誠心的「讚」了。至於這兩枚「讚」在時序上究竟孰先孰後,誰跟誰的屁,於今不必苦考,大抵亦無可稽。反正「天香國色」確是誇誇好辭,後世除以爆描豔麗無倫的牡丹之花,也用來形容絕色佳人的美貌和體香。讀了這「天香夜染衣」,總也免不了要稍微聯想到佳人在一塵不染的深閨裏穿了一夜的輕衣薄裳,那縷縷散溢出來的幽香吧。其詞或直詠牡丹,其喻則無疑曲射非唯絕色、且溢芳馨的佳人了。這位中書舍人顯然真懂「性感」,只是當時禮教所囿,未造此詞罷了!


居然扯到了性感!有些迂遠了!就算禮教鬆弛,唐朝長安所通的西域還不是「抗羅宗」誕生之後的西洋,大概還沒有那樣的土壤,能夠產生比「被髮左衽」更可怕的性觀念。


劉禹錫詩裏「花開時節動京城」的「京城」當然是說的長安,即今日的西安。但今天最負盛名的牡丹之鄉卻在西安以東380公里的洛陽。洛陽也曾叫個「東京」,又是「中國」一詞最初所指的地域。


洛陽栽培牡丹的歷史已有1600餘年,其風尤其盛行於唐朝,一直延續到了今天,現在甚至設立專門機構「洛陽市牡丹研究院」,其「實驗園」栽培牡丹超過 1200個品種。牡丹之中的一個佳品就叫「洛陽紅」。


這「洛陽紅」的紅,真可謂之「紅得發紫」。這種紅紫的花色雖然並不罕見,但是花冠如此碩大豐滿,花瓣又是這樣密集褶疊的,看似唯有牡丹了。但這「洛陽紅」其實只是品種的名稱,而其紫紅的色澤也非絕對,實際略有深淺,彷彿要考驗賞花者的察「妍」觀色能力。竊忖大抵美感越強烈、色覺越敏銳的人,就越容易被它的妖豔「迷惑」。呵呵呵!


「洛陽紅」的洛陽固是牡丹之都,北京似也不甘示弱,今年五月六日首屆「北京牡丹文化節」在延慶區開幕。可惜敝客其時已離京南返,無緣參觀。不過這次在北京見過的這些「國色天香」少說也得數以萬計,可以了。


我的印象裏北京幾乎無處沒有牡丹,圓明園和景山公園尤其多得讓人目不暇給。景山公園多以散叢栽在低坡上,圓明園「九洲景區」的人工山坡上已然不少,「含經堂遺址」則更是大片大片的栽植在斷垣之間的地裏。


原來牡丹不僅可以紅得發紫,奪目吸睛;也能白得素淡,如冰似雪。有些白牡丹的香氣尤其特異,不嗅則已,一嗅傾心,敝客無法形容,但卻又十分含蓄,不湊近嗅之,就聞不著了,彷彿是要讓人們微距親近。

2007/08/19

萋萋滿別情

讀唐詩,實在不必,也不應強求甚解,往往也不可能求得甚解。

白居易的五言律詩《草》,一作《賦得古原草送別》,字面淺白,好上口,易記誦。 可是,人們對它卻有不同的理解。 要是這首《草》,也像他的《問劉十九》那樣簡單明晰,人們對它的理解就不會有歧異;又如果像他的朦朧詩《花非花》那樣謎語似的,解詩的名家們也就不會那麼肯定地自以為是,確信自己的揣測是對的,而別人的看法就是錯的了。

近年流行一種新的解法,認為這是讚頌野草有頑強的生命力,是送行時假景物以況行人。
又有一種解法比較簡單,認為只是說的離愁別緒就像這原野上的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以至於繁茂的芳草,都充滿了離別之情――「萋萋滿別情」。
另有一種更簡單的解法,認為詠草是主題,送別是副題。目的在於詠草,卻借詠草來送別。 因為通篇八句之中,六句都是寫的那草。
又有一種解法與眾不同,乾脆認為詩人把自己比作草了。
還有一種較為複雜的解法,如清乾隆朝編註《唐詩三百首》的蘅塘退士,認為詩人把草比作「消除不盡,得時即生;干犯正路,文飾鄙陋」的小人;把「萋萋滿別情」理解為「最易感人」的虛情假意。
持上述第一、二種見解的人,往往認為最後一種解法是穿鑿附會,無中生有,是沒影的事! 然而真能這麼肯定嗎?

在這裏不妨暫把本文主題擱置,先說些題外話。
白居易是個直率的詩人。 他大抵不喜歡蛤蟆,也不喜歡他認為像蛤蟆的人物,於是他作了一首體裁樸素的古體詩《蛤蟆》,去詆毀他們:
「……。 蠢蠢水族中,無用者蛤蟆。形穢肌肉腥,出沒於泥沙。……豈惟玉池上,污君清淩波。何獨瑤瑟前,亂君鹿鳴歌。常恐飛上天,跳躍隨姮娥;往往蝕明月,遣君無奈何!」
看哪!又是 「污君清淩波」,又是「亂君鹿鳴歌」,還要「飛天」,「跳躍」,「蝕明月」呢。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就連「形穢肌肉腥」都是罪名! 誰讓你看人家的醜模樣,誰讓你吃人家的腥肌肉呢!
這明明是一首詠物詩,可白居易就「諷諭」了一大堆,並且附會了一個蛤蟆蝕月的無稽神話故事。 如果說他把草喻為小人,那還真可以說,不但比這《蛤蟆》合情合理多了,溫柔敦厚多了,而且還更富詩意呢。
白居易又有一首《問友》:
「種蘭不種艾,蘭生艾亦生。根荄相交長,莖葉相附榮;香莖與臭葉,日夜俱長大。鋤艾恐傷蘭,溉蘭恐滋艾;蘭亦未能溉,艾亦未能除。沉吟意不決,問君合何如?」
看哪,這首《問友》是再淺易不過的了,沒有一字含糊。可詩中說的艾,難道真的就是指的艾嗎? 假若真的僅僅就是說的艾,沒有諷諭之意,那麼要除掉它,不見得真有那麼難吧。聰明如白居易者,怎麼就至於要寫上十二句六十字去「問友」了呢! 如果說,這「艾」其實是要比喻些什麼人物,該不能說是曲解吧。
白居易作為一個詩人,他就是有這怪脾氣! 他的詩,帶絃外之音者,比比皆是,多而又多。 有附會無稽的內容者,也並不少見。他畢竟就是個以科考走進仕途的唐朝文人,而不是今天被科學精神牽著鼻子走的現實主義文學家。

那麼,對《草》的解法,究竟上面哪一種說法才是對的? 這確實沒誰能夠說清楚。 就像詩人究竟是不是真的「鋤艾恐傷蘭,溉蘭恐滋艾」一樣,習慣理智客觀地思考的人都知道,那既是無從否定,也是無法證實的。如今和詩人相去已逾千年,缺乏直接佐證,前人的論據又多含主觀臆測,天知道哪一位猜得對,哪一位猜不對! 要認真考究起來,實在無從徵引,難有確論。
但有三點毋庸置疑: 一,是詩人的確寫的野草,而非別的植物,並且用了全篇的四分之三的筆墨,也就是六句三十字,來作充分描寫。二,是以「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作結,這兩句說的肯定是送別,別無他事。 三,是既說草,又用「王孫」、「萋萋」,詩人顯然不會介意讀詩者認為他用了《楚辭˙招隱士》的典故:「春草生兮萋萋,王孫遊兮不歸」,因為詩人沒有附加序言,說明並非用典。
至於是否確然實用之作,真有那麼一個「王孫」,真有那麼一「送」?還是白居易「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作的無病呻吟?又或者像有些論者所認為的那樣,只是拈鬮定題作練習,以為科舉應考的準備?或更有別的特殊原委? 除非出土確鑿的證據,否則這只能永遠是唐詩的一宗耐人尋味的懸案。

雖然白居易提倡「風、雅、比、興」的寫作方式,反對單純地「嘲風雪,弄花草」。 但據有些還得存疑的記載,創作此詩時他還很年輕,大概只有十五六歲吧。如果這是事實,那麼當時白居易的思想距離成熟定型尚遠,該還沒有形成以上比較完整的個人文學理論吧。
再者文學不像音樂、繪畫那麼抽象,儘管偶爾也出些天才少年,但往往因為作者少不更事,生活體驗短淺,不免寫出一些詞不達意,言過其實的「少作」。因此,也有這麼一個可能:這是一首尚未成熟,發表太早的作品,只是有幸被人錯解之後,才贏得了迷信、崇拜天才者的過譽。
以諷諭詩和《新樂府》見稱的白居易,少年時期家境貧寒,對民間疾苦有比較深入的瞭解。 後來雖然當官,還是有些不識時務,學不會與勢推移,終至被貶。這種黑白分明、剛直不阿的性格,多半是天生的,很難從後天培養。 如果推想,少年時期的白居易,對人生的遭際,有比較強的感慨,這也該是合理的。 那麼,把這一首少年之作,也理解為一首諷諭詩,或者以絃外之音,順帶諷諭的詩,看來也並非不合理。
我們不妨試試推斷,這首詩的主題,究竟是在於詠草呢,還是送別? 這我們不能去問詩人,因為儘管今天把他找來了,他也許都忘了,畢竟是一千多年以前的往事。
可是,由於詩句淺白,不像《詩經》、《楚辭》那麼古奧難解,只要老老實實往字裏行間琢磨琢磨,未必不能得到比較客觀合理的推論。當然,終究是推論罷了,不能視為確判。
此詩在不同的編集裏有不同的篇名,卻似乎沒有字句參差的不同版本。 從字面上看,如果認為它是詠草為體,送別為用,大抵是無可反駁的。
另外,它雖有好幾個不同的篇名:除了《草》和《賦得古原草送別》之外,還有《原上草》、《芳草》和《咸陽原上草》,但全都帶個草字。究竟哪一個才是原來的詩題,沒有別的證據,誰都說不清楚。 然而,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所有收錄此詩的唐宋編註家,大部分都認定,它的主題是詠草。 如果順著這個方向猜想,認為這「又送王孫去」的,並非作者本人,而是這草,作者只是個旁觀者,只是個記述者。作者在他的詩章裏,把草也看成像人一樣有感情的靈物,它生在原野上、古道旁,年年都送走不同的落魄「王孫」,這時候又送走一位,以至於「萋萋滿別情」,這就再合理不過了。或者說,作者和這草,一同在這原上送王孫,這也是同樣解得通的。

讀不含典故的格律詩,簡單地滿足於字面的意義就好了,大可不必求其甚解。 文字作為傳遞詩人複雜的思想、感情、意象的載體,是會有相當的侷限和偏差的。就連詩人本身,也不可能透過那麼簡約的文學形式,把要抒發的全部內容,完全表達出來,徹底交代清楚。
要是詩裏還用上了典故,理解起來可能就要比較複雜了。
我看,這一首《草》,很有可能就用上了一個典故,因而也可能隱含詩人不欲明言的絃外之音。 為什麼說「很有可能」呢?那是因為還有另一可能,那就是白居易作這首詩的時候,水平很低,低得用了典故而不自知,只管把它看作普通用語。或者明知是來自《楚辭》的典故,卻以為讀者都不會理會,不會想到那可能是個典故,甚至懵然不知有《楚辭˙招隱士》,不知有王逸的注,因而也不會產生詩人始料不及的誤解。我想,持這種看法的人,應該不會很多吧。
如果詩裏真的含有典故,那麼這典故的來歷就該不會有異議,那肯定是《楚辭˙招隱士》裏的兩句:「王孫游兮不歸,春草生兮萋萋」,同時不免還要拉扯上東漢王逸的注。
白居易是盛唐詩人,大概不可能沒有讀過《楚辭》。 要讀過《楚辭》,大概不會沒有讀過王逸的《楚辭章句》。 因為這是個流通的版本。要讀過《楚辭章句》,就一定不會忽略王逸的注。 那麼,白居易要引用這個典故,就一定會考慮到,王逸的注對別人在理解自己這首詩上,可能起到的作用,不管他同意王逸的看法,把《招隱士》和屈原扯上關係,還是不同意。
當然我們也無從否定,「王孫」、「萋萋」二詞,只是白居易模仿前人或時人的詩詞,間接用典,而不是直接從《楚辭˙招隱士》裏徵引。
比白居易早生約七十年的王維,他的五言絕句《送別》就有這麼兩句:「春草明年綠,王孫歸不歸」。 不過,此詩沒用「萋萋」一詞。因此,如果認為白居易首先用了「日用化」了的「王孫」,然後再去抄《楚辭》裏的「萋萋」,而論證他並非用典,這未免太牽強了。
清朝蘅唐退士編註的《唐詩三百首》裏送別詩不少,但用上類似的字眼的,就只有以上所舉王維的《送別》,和崔顥的《黃鶴樓》:「芳草萋萋鸚鵡洲」。但寫法都和白居易這一首大異其趣。
作者把「萋萋」跟「別情」放在一塊,而且靠得這麼攏,乾脆可以說是作為修飾「滿」的副詞來使用,而這「滿」,卻好像不是形容原上的「草」,而是「別情」。這樣遣詞,如果並不隱含絃外之音,就該屬用詞不當了。 假如說,作者把草擬人化,說這草自己送王孫,或者和作者合夥送王孫,這似乎比較合理。
「萋萋」一詞,見於《詩》者共有五處:
《周南˙葛覃》:「維葉萋萋」;
《小雅˙出車》:「卉木萋萋」;
《小雅˙杕杜》:「其葉萋萋」;
《大雅˙卷阿》:「菶菶萋萋」;
《大雅˙大田》:「有渰萋萋」。
除了《大田》例可能是同形而異義,其餘五例都明顯是草木或葉子茂盛的意思。
《楚辭》裏的「萋萋」,大抵也是源自北方的《詩》。
「萋萋」在《唐詩三百首》裏只有三處。 除了白居易的《草》和崔顥的《黃鶴樓》,就只有無名氏的《雜詩》:「近寒食雨草萋萋」。《黃鶴樓》和《雜詩》雖非送行之作,卻都抒發思念故鄉的情懷。
古人出遠門,或者遠道回鄉,很可能都喜歡選擇在春天起程,一來風和日暖,不冷不熱,要出遠門,一年之中,春天該是比較合適的季節;二來有充裕的時間,如果路程稍遠,冀其趕及在冬天之前到達目的地,而不必「驛裏逢冬至」。
可是,春天不光有草哇,樹葉也萋萋,山花也爛漫哪! 唐朝詩人們送別或餞行時,除了野草之外,看在眼裏的,都有些什麼可詠的景物?透過蘅唐退士編輯的《唐詩三百首》,也許可以略窺一斑:
王維:「遠樹帶行客」;「萬壑樹參天,千山響杜鵑」;「山中一夜雨,樹杪百重泉。」
李白:「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月下飛天鏡,雲生結海樓」;「孤帆遠影碧空盡,惟見長江天際流。」
韋應物:「殘鐘廣陵樹」;「楚江微雨裏,建業暮鐘時。漠漠帆來重,冥冥鳥去遲。海門深不見,浦樹遠含滋。」
李頎:「四月南風大麥黃,棗花未落桐葉長。」
王勃:「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關城樹色催寒近,御苑砧聲向晚多。」
崔顥:「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劉長卿:「長江一帆遠,落日五湖春」;「蒼蒼竹林寺,杳杳鐘聲晚。」
王昌齡:「寒雨連江夜入吳,平明送客楚山孤。」
以上送行或餞別的時令,都在春天。但也有在別的季節送行的,如:
盧綸:「故關衰草遍,離別正堪悲!路出寒雲外,人歸暮雪時。」
司空曙:「曉月過殘壘,繁星宿故關。寒禽與衰草,處處伴愁顏。」
高適:「青楓江上秋帆遠,白帝城邊古木疏。」
岑參:「北風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飛雪。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
溫庭筠:「荒戍落黃葉,浩然離故關。高風漢陽渡,初日郢門山。」
中國古時的京城或別的城市,不像現在那樣尺土寸金,可以想見。 那時候的芳草,大抵是天涯處處有的物種之一。但以上各例卻顯示,春天送別詩提到的眼前景物,顯然是多樣的,其中詠及這隨處可見的草的,包括白居易的《草》,共有四例。 然而,通篇只寫一種自然物的,就只有白居易的這一首了,餘的都泛寫景物,並不單寫一草。而跟白居易的《草》一樣,不但有「草」,同時還有「王孫」這字眼的,就只有王維的《送別》:
「山中相送罷,日暮掩柴扉。春草明年綠,王孫歸不歸?」
另外,《唐詩三百首》還收了王維的一首五律,同時提到芳草(「春芳」) 和「王孫」,那是《山居秋暝》。 假如這不是送行詩,就該有送行的預期,表達捨不得和「王孫」分離的衷情:
「空山新雨后,天氣晚來秋。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隨意春芳歇,王孫自可留。」
「王孫」一詞,完全不見於《詩經》。王逸《楚辭章句》給「王孫遊兮」的注解是:「隱士避世,在山隅也。」意謂「王孫」落魄成為「隱士」。 唐開元年間的呂延濟等「五臣」卻添上蛇足:「原與楚同姓,故云王孫。」由此可以推定,「王孫」別無出處,《招隱士》就是它的唯一源頭。這個詞,見於《唐詩三百首》的,除了白居易的《草》之外,僅有三處,就是杜甫的《哀王孫》、王維的《山居秋暝》和《送別》。 《唐詩三百首》之中送別詩不少,而「王孫」一詞並不多見,因此也可以推定,這三處都是用典,並非用作普通字眼。當然,如果翻遍《全唐詩》,能找到的例證就可能更多了。
杜甫的《哀王孫》作於安史之亂期間,詩裏的「王孫」,無疑就是指的那些蒙難的貴族子弟,這就和王逸的說法相合了。 白居易的《草》,如果真是少年之作,大抵比《哀王孫》要晚約三十年。他不可能沒有讀過杜甫的這首詩,因此也不可能忽略 「王孫」一詞自東漢以來的既有涵義。 而這涵義,似乎歷來沒有訓詁家予以質疑。
基於王逸的注,「王孫」作為貴族子弟的通稱,最早也就見於《楚辭˙招隱士》。 白居易在這裏「王孫」、「草」、「萋萋」三詞並用,比王維的《送別》還多了一個 「萋萋」。 單用「王孫」,或者單用「草萋萋」,硬說他沒有用典,已然牽強,如果同時兩者並用,就不可能不讓人聯想到《楚辭˙招隱士》了。而《招隱士》裏的「王孫」,不管所指為誰,都是確有專指。 這也就是說,白氏擷以入篇,視為用典,雖不中,不遠矣。 假如作者真的沒有用典之意,那麼,他就反倒為典故所用了。結果都是一樣:「王孫」一詞確有典故。 如果推測這不是一般送行詩的觸景生情,或者傷情賞景,也並非隨意使用時人的慣用詞,而認為那是作為一個典故來引用,這是再合理不過了。 要堅持時人早把此詞日用化,否定它保有典故的性質,這未免太霸道了些。
假定白居易讀過《招隱士》,直接用了這典故,也同意王逸的看法,這就顯得比較合理。 要認為他沒讀過王逸的注本,根本不知道王逸的看法,這未免牽強了些。要認為他讀過王逸的注本,並且以為是曲解、附會,本人並不同意,卻還是因為別無他詞可用,而不得不照搬照抄,這就未免把白居易的文才看得太扁、太癟了。
東漢王逸和白居易相去約七百年。 可以推想,唐朝詩人必讀《詩》和《楚辭》,要讀《楚辭》,就該不會忽略王逸的注本。 王逸所注的《楚辭章句》說:《招隱士》是「小山之徒,憫傷屈原,……雖身沉沒,名德顯聞,與隱處山澤無異。固作《招隱士》之賦以彰其志也。」也就是認定《招隱士》的「隱士」,是為了切合屈原的遭際而虛擬的。 但屈原是被楚王「斥逐」,並非自我流放,「隱處山澤」。這的確可以看作一個疑點。
另外,《招隱士》篇中的內容,實在看不出來和屈原有多大關係。 比如說什麼「虎豹鬥兮熊羆咆,禽獸駭兮亡其曹」。 通篇盡是對大自然不盡不實的描寫,如果不是和《離騷》等篇輯錄在一塊,大抵不會引起詩客文人的注意,裏頭的辭句也許就不會被後人引用了。
《楚辭》現存版本不多,王逸的《楚辭章句》是最早而又最完整的注本。 由此也可以推定,它在唐朝也該是流傳比較廣泛的。而王逸對《招隱士》的解說,似乎歷朝未見異議,大抵可以推定,他的說法是廣被認同的,直到清朝才遇上一些有西方教育背景的、決不因循苟且的考據家。 生在唐朝的白居易,文才再高,他要讀書,他要參加科考,就不大可能超越王逸這位權威學者的說法,更不大可能反對王逸的說法。當然,是不大可能而已,不能說死了是絕不可能。
退一步說,白居易如果真的並無用典之意,又或者他根本不同意王逸的看法,詩裏的「王孫」、「萋萋」二詞都只是信手拈來日用詞品,那他也就一定會考慮到,讀詩的人難保不會誤會他的原意,難保不會認為他跟王逸一般見識。這不就是沒吃羊肉一身羶了嗎!
白居易既有那樣的詩才,難道不用「王孫」、「萋萋」二詞,就沒有別的更好的字眼了嗎?
他既用了「王孫」、「萋萋」二詞,必定不可避免要把王逸的看法考慮在內,也同時考慮到,有了這樣的典故背景,這些字眼一旦用上了,屈原就要不請自來,而且非要不請自來不可了。
像白居易這樣愛用淺易字眼的詩人,固然不會胡亂用典,也不會吟不擇詞,用了竟不自覺,反而被曲解、謬注、歪典所用,乃至誤導他人,讓讀者產生錯誤的理解。這樣猜想,雖無確證,大抵也不致被看作大謬不然吧。

我們不妨換個角度,從時代背景設想一下,看看古人送別,會是怎麼一回事。
古人遠遊,一般不會像今天人們坐飛機那樣,吃過午飯,從容出門,傍晚登機,一覺醒來,就身在羅馬。再換乘火車,在車上一邊用餐,一邊用攜帶電話和家人通話。不過幾個小時之後,就到了米蘭。古代不像今天交通發達,也不像武俠小說裏年輕俊俏的大俠,可以隨意飛來飛去;來往太華、峨嵋的絕頂,僅在須臾之間。 古人一旦相別,往往後會難期。 另外,由於戰亂、災荒、人禍、瘟疫、疾病等因素的無常,唐朝老百姓的平均壽命只有大約三十歲。雖然白居易本人活了七十四歲,他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官至節度使的元稹,雖有富貴榮華,卻也只活了五十二歲。 人們要背井離鄉,除了極少數的升官調任是喜事,有條件戰戰兢兢地高興,餘的大都出於不得已。在原居地生活實在太難了,才會遠走他方,謀求生活出路。 正如詩人自己的《自河南經亂…寄兄弟妹》所描述:
「時難年荒世業空,弟兄羈旅各西東。 田園寥落干戈後,骨肉流離道路中。…」
這所以要「羈旅各西東」,是因為「時難年荒世業空」。 還有一種遠走他方的原因並不罕見,就是像司馬遷筆下的屈原那樣,在政治、人事鬥爭中失利或失敗,不見容於原居地。屈原是被頃襄王斥逐,流落到沅水和湘水一帶。 白居易自己後來就被貶到江州為司馬。
人為了生存,為了飯碗,為了富貴、權位而鬥個你死我活,古今中外,沒有兩樣。 古代資源貧乏,生活條件差劣,鬥起來要比今天慘烈多了。有的失敗者,甚至寧冒生命的危險,舉家闔族東渡黃海,遠赴扶桑,以尋活路。 今天日本本州人口的粒線體基因型,大約有四分之一屬漢族典型,和朝鮮族典型比例相若。 粒線體裏的基因只由母系遺傳,跟父系沒有關係。也就是說,除了倭寇搶親,把婦女抓走,逃難者把女眷也帶過去,該也是個主要的因素了。
少年的白居易,很可能就有這樣的送行經驗,把好朋友送走之後,不知道此生有沒有再見的機會。 有文才的少年一般感情特別豐富,是所謂多愁善感,如果親友一家的遠行,是跟對手鬥爭的結果,難免心裏就會產生同情,而鄙恨那些無處不在的所謂「小人」了。如果帶著悲慼的情緒給親友送行,聯想到《招隱士》的悲調,或者甚至對世態、人事的不滿,進一步聯想到屈原的傳奇故事──哪怕是已經被太史公歪曲、美化了,又被王逸再穿鑿附會一番,弄得面目全非的屈原――這都該是可能的,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明知有那樣的歷史、文學背景的存在,而這讀書不少的天才詩人偏要反璞歸真,把這個早已被前人誤解、附會,因而變得複雜的典故視若無睹,不以為然,卻又偏偏用上了,該不是很合理吧。
不過,白居易真要那樣做的話,也一點都不難,只要在詩題下面添個簡單的序言,說明一下就可以了。 然而,他好像並沒有那樣做。

現在不妨回來分析一下本文開首提到的一些解法。
有的人乾脆認為此詩僅僅詠草,並無複雜的寓意。 又有的人認為那是讚頌這即將遠行的對方,有著像野草一般的生命力。
白居易如果真的把這即將遠行者比喻為野草,他不會完全不考慮,對方或別的水平一般的讀者,可能不比自己高明,而會把這「侵古道」,「接荒城」,任隨人、馬踐踏,車輪輾軋,還要被「野火燒」之欲「盡」的野草,誤認作不那麼高貴,不那麼有福的物種。白居易連個蛤蟆都瞧不起,野草在他的眼裏,該不會特別高貴吧。 另外,詩人也不會想不出來一個比較溫柔敦厚的字眼,比如「遵」,以代替這個多用作「侵凌」義的「侵」字。在唐朝,這「侵」 字早已少用作像《說文》所舉的漸進義,而多用作侵凌義了。 比如唐詩裏就有:「沙場烽火侵胡月」、「西山寇盜莫相侵」、「密雨斜侵薜荔牆」。 而「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的侵,儘管有些原義味道,但也似乎含有比較負面的意思,大概沒有哪個困於庭院之中的怨婦,會高興讓自己的羅襪被露水沾溼,叫一雙玉足受寒。
於此,我們姑且嘗試以這種理解,把詩句翻成大白話,說說看:
「這野草,它長得多麼茂盛!可是每年它都得枯死一次。 那熊熊的野火,總要把它的莖葉都燒成灰燼! 可它真夠命大的,就是不讓那火給徹底毀滅,它總能暗留殘根,待到那春風輕輕一吹,它可又死而復生了! (燒它的那野火,可真拿它沒辦法!) 這芳香的野草,它侵佔了古道,一直伸展到遠處;這晴天裏顯得分外翠綠的野草,它蔓延到了荒城裏去了。 如今我又要給「王孫」送行了,我這悽悽的離情別緒,充滿了每一根萋萋的芳草。」
最後兩句格格不入暫且不管,平心細閱,如非一廂情願,又或者故意曲解,前六句詩的字裏行間,哪有半點鼓勵、讚美的味道!一個學會駕馭文字的詩人,大概不會拿這樣亢烈的詩句,去贈別親友,除非另有絃外之音,意在反諷!
你看,「野火燒不盡」哪! 縱然「燒不盡」,大抵總該燒個七零八落,暫時的灰飛煙滅,死無葬身之地了吧! 見過山火,甚至救過山火的人,都知道那是多麼慘烈,多麼叫人不忍卒睹的情景!燎原的野火滅了,那一地草木灰,還要讓人看了覺得淒涼、悲酸呢。 況且,古人最忌的災劫,正是火,因為它隨時都可能發生,此外才是偶爾來一次的洪水和暴風。 這能有半點正面的詩意嗎?!
讓我猜想,如果以諷喻詩見稱於世的白居易必得用野草來做喻依,順便去給喻體送別,又或者他乾脆並非送別,僅僅只是為了詠草而詠草,並且沒有把這野草比喻為除之「不盡」的小人的意思,那麼,他也許就不會那樣寫,而會另遣溫婉的詞句了。
再者,如果沒有《楚辭˙招隱士》作為一個明顯的、有效的典故,把全詩貫串起來,不但這「萋萋」用詞要顯得有些莫名其妙,後二句和前六句之間,就更是風馬牛不相及了。
假如此詩主題是在送行,不管真有那麼一送,還是虛擬的一送,大抵詩人不會在「王孫」 走了以後,或者設想「王孫」走了以後,才把詩拿出來自己欣賞,而是會送給對方,或者設想送給對方,讓對方體會到自己的詩意,從而感受到自己的衷情。又假如這寫草的六句只是白描,並無任何寓意,或者絃外之音。 那麼,作者就該會設想到,這即將遠去的「王孫」,正在黯然神傷的情緒之中,哪裏還會有不痛不癢的閒情逸致,去欣賞這「離離」的「原上草」,去管這「離離」的「原上草」怎麼樣「一歲一枯榮」,怎麼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怎麼樣「侵古道」,「接荒城」!詩人寫了那麼一大堆,豈不白搭,豈不成了廢話了嗎?!
假如字裏行間另有絃外之音,那就當別論了。

唐朝張固《幽閒鼓吹》裏有這樣的故事:
「白尚書應舉,初至京,以詩謁著作顧況。 顧睹姓名,熟視白公,曰:「米方貴,居亦不易!」乃披卷,首篇曰:「離離原上草…。」即嘆賞曰:「道得個語,居即易矣!」因為之延譽,聲名大振。」
這是現存最早有關白居易初次拜會顧況的故事。 一般認為,這也是後來的《唐摭言》等裏頭的類似故事的藍本。
我們大可不必考究這故事的真實性,因為這大抵也是考無實證的。 我們只要把它完全當個小說來看就可以了。 作者寫的顧況初見白居易,竟用他的名字跟他開玩笑,十分瞧不起這個天才少年,譏笑他雖名居易,可長安米貴,「居亦不易」。 然而,這位早已出名的詩人,讀到了這一首「離離原上草」,卻竟馬上變臉,對年輕的白居易大加讚賞,並且為他到處宣傳。
這首詩如果並不隱含妙喻,而只是一般的觸景生情、平鋪直敘,自然並非一首歪詩,但決未至於極好。 那麼,《幽閒鼓吹》的作者張固,對這首詩能讓顧況驚嘆和讚賞,並沒有絲毫的質疑,那就未免難以理解,會不會多此一「鼓」,無謂一「吹」呢?
倘若僅僅用這「萋萋芳草」來引申離愁不滅,歲歲重來,這雖已是白居易所提倡的比、興寫法,但無論如何高妙不到哪裏去。白居易此詩的「詩意」要真的止於此,那就顯現不出他的天才。 顧況的舉措,不管真偽,也不會讓張固認為是值得記述的傳奇,而多費筆墨了。 再者傳頌這故事的長安詩人們,是不是會顯得沒有水平,有些莫名其妙呢?
白居易以詩自薦於顧況,在其後的五代和宋朝都有情節相近的記述。 可見這些編者,都和顧況一樣,認同這《草》寫得非常好,能讓顧況對年紀輕輕的白居易改變輕視,另眼相看。要這真的只是一般的觸景生情的寫法,平鋪直敘,意境淺薄,不管再怎麼去理解,這《幽閒鼓吹》的故事情節也顯得牽強了些,有些不好叫人信服了吧!
儘管如此,不妨也從那種「簡單就是美」,望文可生義的觀點角度出發,來看看這首詩:
如果說離愁就像野草,即使燎原的山火都燒之不盡,春風吹而復生,不是太誇張了嗎! 白居易不是愛作誇張詩句的詩人,除非送的嬌妻美妾,或者龍陽之交,否則不至情濃若此。
又假如說,前六句並無比喻之意,只是最後一句「萋萋滿別情」,是說的原上萋萋的芳草,都充滿了作者的別情,那也不免流於誇誇其談。
就算白居易並沒有作這比喻的意圖,但讀詩的人難免會有這樣的誤解,白居易作詩的時候,如果竟然沒有考慮到,那他的詩才,就夠不上像張固在故事所寫的那樣,叫顧況這位當時已經很出名的詩人驚嘆了!
然而,假如說,詩句表面看來不過是簡單的送別,在觸景詠物的同時又比興一番,由於巧妙地用上了一個故事複雜、涵義深邃的典故,不但讓人聯想到了一篇古詩,和一個不平凡的人物和他的遭遇,同時利用典故裏的關鍵物,去作溫柔敦厚、天衣無縫的諷諭,更利用典故原詞同音詞的可能聯想,做出一語雙關的效果。這麼一來,詩篇的意境就不著痕跡地大大擴寬、加深了,因而成為一首不可多得的絕妙好詩。 這樣的好詩,讓那顧況嘆為觀止,讓張固以為美談,讓後人傳頌,這就很合理了。
我認為,蘅塘退士的說法,雖然無從確證,卻也並非沒有道理。 反倒是斷然否定者,往往提不出足以讓人信服的理據。
當然,怎樣讀詩,怎麼理解一首作於一千多年以前,卻嵌入了一個兩千多年以前的典故的詩,終究是讀詩者的個人自由。
薄樂歌ㄦ 甲申仲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