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雨後登丘


去週末雖然降水一整天,但並非暴雨,其量實際有限,營地唯一水源的小澗當然沒發山洪。去年同期已兩度沖毀的澗池,雨後絲毫無損,而此時池水滿盈。


沒準真要迎來一載旱年了!不免又要想到世界上很多水資源匱乏的地方,人們日常生活常態缺水的苦境。

海灣看去幾乎蕩然,全然不見露營客了。灣上兩處涸澗雨後當有流水,不講究的話勉強可汲用,但是這個週末卻無人問津。


我那二階營地的土沉香少株果實纍纍,大部分長在高枝上,全都還沒成熟。


三階營地的那一株前兩年也曾結過些許果子,今年乾脆一顆都懶怠結了,大概是因為讓緊鄰的白楸遮蔽過甚,終歲得不著足夠日照的緣故吧。

此日雖然大陰不晴,漫天雲團,午前偶灑微雨,但是料無雷電,不礙登山。於是也就上去了。


到了山巔,但見杳然寂然。往時測量樁柱周圍總是鬧鬧嚷嚷的,或坐或立的圍攏著好些遊人,今天卻是空然蕩然。


三年前因遭雷擊而損毀的樁柱頂部,去年重陽還是壞的,此來卻已經修復了。附個矩陣二維碼的不銹鋼座標牌上顯示的高度為469米,比2017年版《郊區地圖》所標海拔增加一米。難道以前測量有誤差,還是錯用了基準?


小山有著大山沒有的好處,就是山下景物距離不遠,賞看比較真切。稍微俯首,整個300米寬的澗口沙灘就在腳下,看去小巧玲瓏,跟周遭的丘陵、海灣和小島、構成十分好看的圖景。


這座海拔還不到500米的小山雖然不高,但在這一帶丘陵之中已算鶴立雞群,故而難免要遭雷公電母之妒。也許正唯時遭雷擊,岩石表面的分子結構產生變化,反倒有利生態的發展,也未可知。如果雷響劈開一道裂隙,更可成為小動物的巢穴了。

危崖下面的陡坡植被特別茂密,這時就開著一大朵野百合,非常「健美」,彷彿長在肥沃的花田裏,實際它卻紮根在岩隙裏淺薄的泥土中。以前在此看過的名花只有杜鵑和吊鐘,野百合還是第一次。


賞過野百合,海上就飄來陣陣雲煙,盡管不能跟名山巨嶽的雲海相比,一團一團的輕薄水汽飛快在眼前飄過,煞有「動感」,看著倒也湊合。


山上留連老半晌,沒等著一隻燕子,蜻蜓好像也不見個倩影。轉瞬已近傍晚,下來看那北坡的剪影,45度的陡峭,倒也略有可觀;其體雖小,聊堪叫個山了。不過今天不爬此坡了,看那天色不妙,沒準真要下雨呢。

異種也稱王

得空隨手翻閱一下沒讓蟲蛀的《論語》。「陽貨第十七」有這麼一條:
子曰:「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

孔子排比著說他嫌惡三樣事物,一是紫色,以其並非大紅,卻可乘人漏眼充作大紅;二是鄭國音樂,以其滲透雅樂,使之變得不純正;三是能言善辯而弄致國家覆亡者。

孔子把紫色和鄭聲這聲、色二者的可惡,跟「利口之覆邦家者」相提並論,大抵認為三者同樣可致國家覆亡,生靈塗炭吧!

孔子之言,有時也能莫名其妙!鄭音「淫靡」,它要滲透雅樂,咋就能行了?雅樂既那麼正統純粹,盡善盡美,何竟不能自閉自保,頑拒惑亂,卻聽任靡靡淫聲予污予染哉?惡鄰苑之杏紅,而不怨己苑之牆矮,何益?

至於那個紫嘛,有啥好嫌惡的呢?只要自己的眼睛好好的,沒有「色弱」或「色盲」,一望而知那是紫,哪得讓它充作大紅而受蒙!就是受蒙了,那是蒙人者用紫而為之,跟這無辜的紫色何干!?

再者,夫子偏要獨愛這大紅,照後世大儒朱熹的多嘴解說,是尊為所謂的「正色」吧。倘如是,這本來無妨,但是也沒啥理據支持那「朱」就是正統高雅之色,最多就像今天的「同志」愛那「藍色」一樣,如此而已。自行率性去愛得了,哪有理直氣壯的大發議論,獨尊此「藍」,非要讓人把「綠色」之愛反倒看作是「不正」的呢?!

孔老夫子這顯然是主觀、偏頗的好惡,種下禍根呢,終至貽害不淺。據說不知何時何地,有人用這「奪朱」之典做了兩句詩,道是:「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大抵由於皇清隱諱,史料不全,於今作者無考,漫天以訛傳訛,抄傳者也未得確知。但是詩意確含弦外之音,那是故意冒死犯忌,此當無須置疑。

清初這一連串的「文字刑獄」,因對皇帝或朝廷「大不敬」而得罪抄家、下獄、充軍、梟首、棄市的文人雅士、達觀貴人為數不少。這樣的兩句詩,曾致人死地,大抵是個真事。

滿清入主中國,在漢土建立帝朝,這懂得漢化的「異種」統治集團迅速鞏固、壯大起來,以有幾千年文明為傲卻被征服的「正種」漢人,被這本來只知道騎射、連文字都是新近創製的「異種」所治,得剃髮易服以苟且偷生,能不悲憤填膺!於是敢於造反的自然都反了,也犧牲了。

一時未能造反,心底裏卻又不肯服貼的呢,實在無計可施,除非十年生聚,十年教訓,臥薪嘗膽,待機起義,一舉「驅逐韃虜」。他卻不,遠水不能救近火,實在憋得慌了,就只好去拿那麼幾個漢字來搞些語意遊戲鬧著玩,對人家能把你腰斬棄市的「異種」暗地裏譏諷揶揄一番,發洩一下,也就以為完了!誰知早晚讓「異種」的皇帝知道了,竟爾招致誅族鞭屍的慘禍!

魯迅去東洋就學,開了眼,回來就懂得發現咱這大漢民族素有這所謂「精神勝利法」的妙招。不過話得說回來,這種「阿Q勝利法」未嘗一無是處。若無此法,而偏偏「有種」的話,既自以為「正種」而瞧不起「異種」,就很有可能失去理智,不自量力,糾集烏合之眾去挑戰「異種」了。這可是非常危險的事。

孔子又說過:「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披髮左衽那是「蠻夷」之風,顯然並不理想,但看來孔子倒也湊合。他如果活在明清之交,肯定不會主張為了堅持束髻右衽,或反對「異種」「奪朱」,而鼓動百姓盲目作些什麼剛烈的頑抗,致使數以十萬計的無辜百姓、遭到惡魔的慘烈屠殺。

大抵孔聖人的精神沒有得到貫徹,兩千多年後咱這大漢的「正種」之中,卻還是要冒出了一些個「孬種」來,輕率用筆,授「異種」以「文字」罪證。可幸只害苦了個人或自己一家子,最多也就禍及好些親族、朋儕罷了,慘殺之數畢竟有限。

所以能此慶幸,是因為那時候皇清基業早已鞏固,朱明「正色」盡褪無餘,天朝再也孕育不出來像愛新覺羅•多鐸和史可法那樣的極端人物了;因而往後二百多年間,乾脆沒再發生像揚州、嘉定和江陰的慘酷屠城事件。

清初順、康、雍、乾四朝,「文字刑獄」施行不絕,至乾隆而達於巔峰。至此,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們都弄清了活命的底線,「文字刑獄」也漸漸無須多用。

孔子在天有靈,就再也不用提心吊膽,憂慮復有「正種」傻子擅用他的「奪朱」,誘發皇帝殺逆的本能,叫許多受傻子牽連的無辜者白白枉死!

到了孫中山要「驅逐韃虜」的時候,犯禁的文字就不再用來冒死娛己,而是要鼓吹革命,再不在乎招致刑獄了。



呵呵呵!吹甥

《詩》曰:「吹笙鼓簧,承筐是將」。

沒有,沒有!不是這個吹笙。吹,是本土話吹水的吹;這是「吹水」談甥。

在樂團裏吹銅的老朋友,他的近親,總一半都在美國吧。其中一位外甥就讀博客來加大,此前休學到徙坯璽X當實習生,往後還要到煲鷹公司再實習一下。友人很以為榮,傳來合照顯示欣喜。可是他又一再「六親錯認」,把個外甥稱作「姨甥」。

這已是多次重複的錯誤,並且是雙重的錯誤,可說錯得非常嚴重了!

我都記不確切糾正過他多少遍了。這是他妹妹的兒子,管他叫舅舅的嘛,自然是他的外甥。老朋友這叫「姨甥」的時候,顯然乾脆連個「姨」字的意思都不甚了了了。他既不是此甥的姨丈,「姨」字從何而來?!這是第一重錯誤。

就算那是他大、小姨子的兒子,因他妻子的關係,管他叫姨丈的,也還是他的外甥。因為這是普通話的唯一叫法。已被國家有關權威部門標準化了的現代漢語文字形式的白話文、又或是口頭形式的北方話,乾脆都沒有「姨甥」這個詞。不管是他姨子還是姐妹的兒子,普通話一概都叫外甥!既寫的白話文,卻把粵語的「姨甥」還叫「姨甥」,這是第二重錯誤。

友人都老大不小了嘛,還能有此絕不應有的雙重大謬!能不讓此敝客發急!

莫非朋友愛彼「西夷」忒甚,此甥既生於夷邦,因而喚作「夷甥」?呵呵呵!敝客不尊重了!即便如此,也還是不對!既說此甥出生於美利堅合眾國,模樣雖為華人,骨子裏和腦子裏無疑都是地道的「鬼仔」,或謂「老外」了,因此之故,還得是個「外」甥,呵呵呵!

敝客案頭2005年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收進了一些粵方言字詞,但是沒有「姨甥」的詞條。上海辭書出版社1979年版、收列詞目九萬餘條的《辭海》,也都沒有。

廣州話裏姐妹之間必稱對方的兒子為「姨甥」。女性只有「姨甥」而沒有外甥;男性因有大、小姨子,又有姐妹,所以既有姨甥,也有外甥。

友人作為男性,儘管對「姨甥」的稱謂有所偏愛,也不能隨意就叫,得符合兩個條件:一、此甥須是妻子的姐妹所生,自己的姐妹所生則是外甥;二、稱呼「姨甥」時須說「本土語」而非普通話,或寫「本土文」而非標準漢語白話文!

朋友的「挖事噏」漢語短信「本土文」色彩含量不足,可予歸類為白話文;這麼一來,就算此甥是他妻子的姐妹的兒子,都不能叫「姨甥」了,只好隨北方話叫外甥。

不過,友人若是一位特大明星、或者網絡紅人,能一倡百和,偏要說「姨甥」,而讓此詞滲入普通話、成為漢語通用詞,迫使納入規範,則斯當別論。

確實這個「姨甥」的粵語特有詞,在表意上要比北方喚作「外甥」優勝多了,一聽而知出自妻子的姐妹,而非自己的姐妹。奈何標準漢語白話文沒有這個說法,因而不能不算是錯誤。

我這屢屢糾正、估計都是沒有多大效用的,下次這位外甥又有出息的表現,我這老朋友高興了,來個信息讓我同喜,八成還是愣要強用帶有自己獨特風格的漢語白話文,同時製造雙重的錯誤,管這位年輕人又叫「姨甥」了。

語言用詞有時真的無所謂對與錯,約定俗成往往全無邏輯通則可言。只是有些漢字詞的「本土語」裏詞義大別於標準語,並且深度習用,無法再行約定,重新統一俗成。「本土」新娘子若以「奶奶」叫婆婆,這倒無傷大雅;但未婚女子說普通話時若以「婆婆」背稱姥姥,這就可能產生很大的誤會了!

粵語的「姨甥」和外甥,北方話裏一律都叫外甥,這究是從來如此、還是近世的改變,大概難以確考。就知道三個世紀以前《紅樓夢》成書的年代也就如此了。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殘本第四回:賈政便使人上來對王夫人說:「姨太太(賈政之妻王夫人的妹妹)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輕不知世路,在外住著,恐有人生事」。

外甥的這個「甥」字,原來並不簡單,可說很有來歷,《康熙字典》居然列出了好些個引自古代字書的詞義:女婿、外孫、姊妹之夫。

至於這粵語的「姨甥」,過去曾否也在別的漢語支系裏存在,敝客欲知究竟,但是無從稽考。

說了半天這外甥,不免聯想到另一稱謂,也就是內姪。這卻是妻子的兄弟(妻舅)的兒子。內姪的對應長輩是姑夫,或稱姑丈。這身為姑母的姪子,姑夫卻叫他內姪,因為姑夫另有親姪子。這內姪多了個內字,表面看來似要比姪子更親厚一層了,卻原來反倒是要疏薄一些。內字的用法既有此例,那為何又不管姨子的兒子叫「內甥」呢?這大抵沒誰可以問去!

同樣帶個內字的內人、或內子,正是對人背稱自己的妻子。這才是最親愛的呢。

這內、外在親族稱謂上的用法,有時真讓人摸不著頭腦。外家,是男方的丈母娘家;外子,卻是女方的丈夫。

這就是所謂約定俗成,並不依循嚴謹的邏輯通則。

2018/06/15

丟人哪!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倘若在天堂過得愜意快活,其靈這幾天恐怕也難免要略微㨪盪不安了,因為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他壯年時期寫下的《旅行日記》,內容毫不含糊地顯露了、此公當時原來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種族主義者,丟人哪!

他的日記內容所反映的個人思想和價值觀,跟他後來激烈反對這種可笑、可恥、可悲、可憎的「意識癌腫」的正面形象,何其大相逕庭!

此公當然沒把「種族主義」叫作敝客杜撰的「意識癌腫」,他說得沒這麼嚴重,1946年在林肯大學的一次演講上,僅僅謂之「白人的一種病」而已。這無疑是在他以猶太人的身份、見識過了極端邪惡的納粹主義、和可恥的美國白人種族主義之後、有所覺悟而導致的一百八十度巨變。

據《The Guardian》的文章,愛公1922-23年間用德文所寫的《旅行日記》裏面形容的中國人的普遍形象、所用的言詞、所流露的感情和價值觀,可就不僅顯示作者的意識患病,而且是病得很沉了!

你看他是咋說的呀,他說:「中國人吃的時候不坐在凳子上,卻蹲著,就像歐洲人在茂密的樹林裏大便那個樣子。而整個過程是悄然無聲的、拘謹的。就連兒童都是無精打采的,看去呆滯」。

他又說:「那些儘管被迫像馬一樣勞役的人們,表情永不顯示他們知道自己在受苦。真是非常特異的、活像成群牲口的國度」!「往往更像機械人而非真人」。

他還說:「我注意到了,男女的分別是何等微小;我弄不明白這些中國婦女能有怎樣一種宿命的誘惑力,讓相關的男人著迷到了無力抗拒的地步、而至於匪夷所思地樂意跟她生孩子」。「如果這些(具有多產性的)中國人取代了所有其他種族,那將是可悲的。像我們這樣(優越?)的人,僅是想一想就要感到沮喪」。

當時愛公已經43歲,思想和價值觀當已成熟定型,其種族意識病得那樣的沉,絕非因為少不更事、近墨者黑、而思想受到荼毒所致。那是難以救藥的痼疾!

此前一年他獲頒諾貝爾物理學獎,難免自覺超常優越,加之才四十出頭就已獲獎,能不飄飄然!這使得痼疾越發沉重。

而當時此公來到東方,看到了什麼樣的一個中國?可以誇大一點這樣說吧:自甲午海戰一敗塗地以來,清朝的政治經濟一蹶不振,全國範圍民不聊生;到了辛亥革命以後,更是內戰頻仍,官僚腐敗,民生每況愈下,老百姓真正的統治者幾乎可以乾脆地說是軍閥和土匪!

正是這樣的一個時期,愛公看到了「勤勞、污穢、愚鈍的」中國人。

鼎鼎大名的愛公他那意識顯然患上了「癌腫」。這帶有一定的先天性。但是否不治之症,往往因人、因時、因地而異。可幸德國隨後冒出了一個喪心病狂的純種亞利安人希特勒、和終極邪惡的納粹黨,而身上流著猶太血液的愛公自然要被歸入絕對低等的「有毒人種」。對於這位非常獨特的「上帝選民」的先天「意識癌腫」,極度邪惡的納粹反倒成了必驗的虎狼奇方,一服輒癒!這就是阿爾伯特•愛因斯坦賢公為什麼終究竟能覺悟的唯一原因。

當年的中國實際也正病入膏肓,人民活得實在太不像人了,否則最多只會讓愛公看成跟日本人一樣的略微次等,而不至於那樣徹底的不堪!

當年的國族沉痾,其多種形式的後遺症至今並未徹底治癒。這還待國家的政治、經濟、教育趕上國際先進水平,然後人民可得全面的身心健康。

然而,屆時還是難免要出些患「先天意識癌腫」的中國人,週遊世界的某些角落,自以為優越,而用漢字寫下旅行日記,說某國人民如何如何劣等;但是不敢到網上去發表,只能躲起來偷偷自閱,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