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6

水的疑惑

總要想起兒時我母親的教誨:「近山唔好燒枉柴,近河唔好洗枉水」。這兩句話我至今不能忘記,不敢忘記,也不會忘記。

現在到山裏去作野客當然不燒柴火了,用的是丁烷。這是化石燃料,來自幾千萬乃至幾億年前生物死體的沉積、烴化,不能「可持續」再生,地殼裏儘管還有豐富的蘊藏,終有「管」長莫及,再也開採不出來的一天。這,可就非得節約了。前不久在山裏延續過了四天,燒掉了100克多一點的丁烷,市價不到港幣4塊錢,產生了300多克的二氧化碳,我勉強感到滿意了。

至於水,「獨家專用」的山澗潺湲不絕,只要方式得當,臨澗沐浴造成的污染輕微,多洗一兩遍,多淋幾小桶信無大礙,也不算浪費。至於營地用水,可就非節約不可了,一則不忘母親所教,二則因為環境的客觀限制:小澗在百米之外,而山坡極陡,高差約有50米,儘管我愛自誇不知道「累」字怎麼寫,畢竟不好太操勞,把時間都花在打水上面吧。

不做野客的日子在城裏呆著,用起水來有時不免稍為放任,可是根據水費帳單,個人的每天食水耗用量還是低於2010年全區家居人均用量的131公升。

然而,我們的大樓雖然近海,卻就是沒有海水供應,沖廁用的正是淡水。若把每天通常五六次、每次10公升的沖廁用水也算進去,目前我的個人淡水耗量,就要達到200公升了。這,如果不去跟美國人比,當然不算少。

我們大樓在這淡水沖廁上,整體耗量原來也相當可觀。根據本月初收到的水費單,日均耗水量按戶數攤算,每戶每天平均沖掉了160公升。設若每戶平均3口人,每人53公升,跟我個人的實際用量相若。

但跟水務署的全區人均用量相比的話,我們反倒可說沖得不算太多了,兩者相差幾近一倍!

網上查找一番,在相互矛盾的資料堆裏弄得糊里糊塗之後,終於找到可信的數據:香港政府新聞處2011年發布的水務署有關圖表顯示,2010年香港全區住宅食水人均每日耗量是131公升,另加包括八成海水、兩成淡水的沖廁用水共95公升,總計226公升。然而,圖表上沖廁用水僅有海水和淡水的大略比例,卻完全無從看出實際用水人口的數字。

佔去了20%沖廁用水的這淡水,根據人均95公升,人口700萬這兩個數字逆向推算,實際全區日用量就該是 133,000,000 公升了。但沖掉這一億多公升的人口無法確知!

如若使用人口跟海水用量所佔比例完全一致(這個可能似乎甚低),剛好也正是全區人口的20%, 也就是140萬。按一般大約10升的馬桶水箱容積計算,每人每天就去沖了10次!除掉睡眠、上班、上學、週末、假日出去玩,或白天睡懶覺的時間,其餘醒著、閒著的大約8個小時裏面,每隔48分鐘,就去沖它一次!

再按平均每戶3口人計算,那麼,正好一家三口的宅戶,每隔16分鐘,就要聽到浴室裏唰啦唰啦響一次。這可真夠忙的,忙得讓人難以置信!

由於水務署只就每座獨立樓房的沖廁供水,安設一個水量計,並且只發出一張整體帳單,帳額透過法團或代理人由管理費支付,我疑惑,恐怕難免有那麼一些住在大樓裏、而用水較多的「精明」人,會不老實,把廁水引出,作別的耗量較大的用途,諸如洗衣、沐浴、洗地、澆花,甚或放量浪費,刻意偷佔他戶的便宜。

倘若真有一些自私的人這麼做,沖廁淡水的人均耗用量要比海水大,甚至大得多,似乎就是必然的了。

水務署從來並不發表使用淡水沖廁的實際人口和住宅數字,2010年就只有海水、淡水供應的粗略比例8:2,似有刻意不發布有關的確切數字、以避免引起注意和批評之嫌。我疑心用淡水沖廁的實際人口恐怕要遠低於推算出來的140萬,就是說:少於兩成的人口,每天消耗掉這佔全部住宅沖廁用水20%的淡水、也就是13萬3千立方米,而其中,估計必有一部分,被用於沖廁以外的用途。

但願香港早日實現全區使用海水沖廁,並且人人都知道珍惜水資源,做到節約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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