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9

萋萋滿別情

讀唐詩,實在不必,也不應強求甚解,往往也不可能求得甚解。

白居易的五言律詩《草》,一作《賦得古原草送別》,字面淺白,好上口,易記誦。 可是,人們對它卻有不同的理解。 要是這首《草》,也像他的《問劉十九》那樣簡單明晰,人們對它的理解就不會有歧異;又如果像他的朦朧詩《花非花》那樣謎語似的,解詩的名家們也就不會那麼肯定地自以為是,確信自己的揣測是對的,而別人的看法就是錯的了。

近年流行一種新的解法,認為這是讚頌野草有頑強的生命力,是送行時假景物以況行人。
又有一種解法比較簡單,認為只是說的離愁別緒就像這原野上的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以至於繁茂的芳草,都充滿了離別之情――「萋萋滿別情」。
另有一種更簡單的解法,認為詠草是主題,送別是副題。目的在於詠草,卻借詠草來送別。 因為通篇八句之中,六句都是寫的那草。
又有一種解法與眾不同,乾脆認為詩人把自己比作草了。
還有一種較為複雜的解法,如清乾隆朝編註《唐詩三百首》的蘅塘退士,認為詩人把草比作「消除不盡,得時即生;干犯正路,文飾鄙陋」的小人;把「萋萋滿別情」理解為「最易感人」的虛情假意。
持上述第一、二種見解的人,往往認為最後一種解法是穿鑿附會,無中生有,是沒影的事! 然而真能這麼肯定嗎?

在這裏不妨暫把本文主題擱置,先說些題外話。
白居易是個直率的詩人。 他大抵不喜歡蛤蟆,也不喜歡他認為像蛤蟆的人物,於是他作了一首體裁樸素的古體詩《蛤蟆》,去詆毀他們:
「……。 蠢蠢水族中,無用者蛤蟆。形穢肌肉腥,出沒於泥沙。……豈惟玉池上,污君清淩波。何獨瑤瑟前,亂君鹿鳴歌。常恐飛上天,跳躍隨姮娥;往往蝕明月,遣君無奈何!」
看哪!又是 「污君清淩波」,又是「亂君鹿鳴歌」,還要「飛天」,「跳躍」,「蝕明月」呢。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就連「形穢肌肉腥」都是罪名! 誰讓你看人家的醜模樣,誰讓你吃人家的腥肌肉呢!
這明明是一首詠物詩,可白居易就「諷諭」了一大堆,並且附會了一個蛤蟆蝕月的無稽神話故事。 如果說他把草喻為小人,那還真可以說,不但比這《蛤蟆》合情合理多了,溫柔敦厚多了,而且還更富詩意呢。
白居易又有一首《問友》:
「種蘭不種艾,蘭生艾亦生。根荄相交長,莖葉相附榮;香莖與臭葉,日夜俱長大。鋤艾恐傷蘭,溉蘭恐滋艾;蘭亦未能溉,艾亦未能除。沉吟意不決,問君合何如?」
看哪,這首《問友》是再淺易不過的了,沒有一字含糊。可詩中說的艾,難道真的就是指的艾嗎? 假若真的僅僅就是說的艾,沒有諷諭之意,那麼要除掉它,不見得真有那麼難吧。聰明如白居易者,怎麼就至於要寫上十二句六十字去「問友」了呢! 如果說,這「艾」其實是要比喻些什麼人物,該不能說是曲解吧。
白居易作為一個詩人,他就是有這怪脾氣! 他的詩,帶絃外之音者,比比皆是,多而又多。 有附會無稽的內容者,也並不少見。他畢竟就是個以科考走進仕途的唐朝文人,而不是今天被科學精神牽著鼻子走的現實主義文學家。

那麼,對《草》的解法,究竟上面哪一種說法才是對的? 這確實沒誰能夠說清楚。 就像詩人究竟是不是真的「鋤艾恐傷蘭,溉蘭恐滋艾」一樣,習慣理智客觀地思考的人都知道,那既是無從否定,也是無法證實的。如今和詩人相去已逾千年,缺乏直接佐證,前人的論據又多含主觀臆測,天知道哪一位猜得對,哪一位猜不對! 要認真考究起來,實在無從徵引,難有確論。
但有三點毋庸置疑: 一,是詩人的確寫的野草,而非別的植物,並且用了全篇的四分之三的筆墨,也就是六句三十字,來作充分描寫。二,是以「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作結,這兩句說的肯定是送別,別無他事。 三,是既說草,又用「王孫」、「萋萋」,詩人顯然不會介意讀詩者認為他用了《楚辭˙招隱士》的典故:「春草生兮萋萋,王孫遊兮不歸」,因為詩人沒有附加序言,說明並非用典。
至於是否確然實用之作,真有那麼一個「王孫」,真有那麼一「送」?還是白居易「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作的無病呻吟?又或者像有些論者所認為的那樣,只是拈鬮定題作練習,以為科舉應考的準備?或更有別的特殊原委? 除非出土確鑿的證據,否則這只能永遠是唐詩的一宗耐人尋味的懸案。

雖然白居易提倡「風、雅、比、興」的寫作方式,反對單純地「嘲風雪,弄花草」。 但據有些還得存疑的記載,創作此詩時他還很年輕,大概只有十五六歲吧。如果這是事實,那麼當時白居易的思想距離成熟定型尚遠,該還沒有形成以上比較完整的個人文學理論吧。
再者文學不像音樂、繪畫那麼抽象,儘管偶爾也出些天才少年,但往往因為作者少不更事,生活體驗短淺,不免寫出一些詞不達意,言過其實的「少作」。因此,也有這麼一個可能:這是一首尚未成熟,發表太早的作品,只是有幸被人錯解之後,才贏得了迷信、崇拜天才者的過譽。
以諷諭詩和《新樂府》見稱的白居易,少年時期家境貧寒,對民間疾苦有比較深入的瞭解。 後來雖然當官,還是有些不識時務,學不會與勢推移,終至被貶。這種黑白分明、剛直不阿的性格,多半是天生的,很難從後天培養。 如果推想,少年時期的白居易,對人生的遭際,有比較強的感慨,這也該是合理的。 那麼,把這一首少年之作,也理解為一首諷諭詩,或者以絃外之音,順帶諷諭的詩,看來也並非不合理。
我們不妨試試推斷,這首詩的主題,究竟是在於詠草呢,還是送別? 這我們不能去問詩人,因為儘管今天把他找來了,他也許都忘了,畢竟是一千多年以前的往事。
可是,由於詩句淺白,不像《詩經》、《楚辭》那麼古奧難解,只要老老實實往字裏行間琢磨琢磨,未必不能得到比較客觀合理的推論。當然,終究是推論罷了,不能視為確判。
此詩在不同的編集裏有不同的篇名,卻似乎沒有字句參差的不同版本。 從字面上看,如果認為它是詠草為體,送別為用,大抵是無可反駁的。
另外,它雖有好幾個不同的篇名:除了《草》和《賦得古原草送別》之外,還有《原上草》、《芳草》和《咸陽原上草》,但全都帶個草字。究竟哪一個才是原來的詩題,沒有別的證據,誰都說不清楚。 然而,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所有收錄此詩的唐宋編註家,大部分都認定,它的主題是詠草。 如果順著這個方向猜想,認為這「又送王孫去」的,並非作者本人,而是這草,作者只是個旁觀者,只是個記述者。作者在他的詩章裏,把草也看成像人一樣有感情的靈物,它生在原野上、古道旁,年年都送走不同的落魄「王孫」,這時候又送走一位,以至於「萋萋滿別情」,這就再合理不過了。或者說,作者和這草,一同在這原上送王孫,這也是同樣解得通的。

讀不含典故的格律詩,簡單地滿足於字面的意義就好了,大可不必求其甚解。 文字作為傳遞詩人複雜的思想、感情、意象的載體,是會有相當的侷限和偏差的。就連詩人本身,也不可能透過那麼簡約的文學形式,把要抒發的全部內容,完全表達出來,徹底交代清楚。
要是詩裏還用上了典故,理解起來可能就要比較複雜了。
我看,這一首《草》,很有可能就用上了一個典故,因而也可能隱含詩人不欲明言的絃外之音。 為什麼說「很有可能」呢?那是因為還有另一可能,那就是白居易作這首詩的時候,水平很低,低得用了典故而不自知,只管把它看作普通用語。或者明知是來自《楚辭》的典故,卻以為讀者都不會理會,不會想到那可能是個典故,甚至懵然不知有《楚辭˙招隱士》,不知有王逸的注,因而也不會產生詩人始料不及的誤解。我想,持這種看法的人,應該不會很多吧。
如果詩裏真的含有典故,那麼這典故的來歷就該不會有異議,那肯定是《楚辭˙招隱士》裏的兩句:「王孫游兮不歸,春草生兮萋萋」,同時不免還要拉扯上東漢王逸的注。
白居易是盛唐詩人,大概不可能沒有讀過《楚辭》。 要讀過《楚辭》,大概不會沒有讀過王逸的《楚辭章句》。 因為這是個流通的版本。要讀過《楚辭章句》,就一定不會忽略王逸的注。 那麼,白居易要引用這個典故,就一定會考慮到,王逸的注對別人在理解自己這首詩上,可能起到的作用,不管他同意王逸的看法,把《招隱士》和屈原扯上關係,還是不同意。
當然我們也無從否定,「王孫」、「萋萋」二詞,只是白居易模仿前人或時人的詩詞,間接用典,而不是直接從《楚辭˙招隱士》裏徵引。
比白居易早生約七十年的王維,他的五言絕句《送別》就有這麼兩句:「春草明年綠,王孫歸不歸」。 不過,此詩沒用「萋萋」一詞。因此,如果認為白居易首先用了「日用化」了的「王孫」,然後再去抄《楚辭》裏的「萋萋」,而論證他並非用典,這未免太牽強了。
清朝蘅唐退士編註的《唐詩三百首》裏送別詩不少,但用上類似的字眼的,就只有以上所舉王維的《送別》,和崔顥的《黃鶴樓》:「芳草萋萋鸚鵡洲」。但寫法都和白居易這一首大異其趣。
作者把「萋萋」跟「別情」放在一塊,而且靠得這麼攏,乾脆可以說是作為修飾「滿」的副詞來使用,而這「滿」,卻好像不是形容原上的「草」,而是「別情」。這樣遣詞,如果並不隱含絃外之音,就該屬用詞不當了。 假如說,作者把草擬人化,說這草自己送王孫,或者和作者合夥送王孫,這似乎比較合理。
「萋萋」一詞,見於《詩》者共有五處:
《周南˙葛覃》:「維葉萋萋」;
《小雅˙出車》:「卉木萋萋」;
《小雅˙杕杜》:「其葉萋萋」;
《大雅˙卷阿》:「菶菶萋萋」;
《大雅˙大田》:「有渰萋萋」。
除了《大田》例可能是同形而異義,其餘五例都明顯是草木或葉子茂盛的意思。
《楚辭》裏的「萋萋」,大抵也是源自北方的《詩》。
「萋萋」在《唐詩三百首》裏只有三處。 除了白居易的《草》和崔顥的《黃鶴樓》,就只有無名氏的《雜詩》:「近寒食雨草萋萋」。《黃鶴樓》和《雜詩》雖非送行之作,卻都抒發思念故鄉的情懷。
古人出遠門,或者遠道回鄉,很可能都喜歡選擇在春天起程,一來風和日暖,不冷不熱,要出遠門,一年之中,春天該是比較合適的季節;二來有充裕的時間,如果路程稍遠,冀其趕及在冬天之前到達目的地,而不必「驛裏逢冬至」。
可是,春天不光有草哇,樹葉也萋萋,山花也爛漫哪! 唐朝詩人們送別或餞行時,除了野草之外,看在眼裏的,都有些什麼可詠的景物?透過蘅唐退士編輯的《唐詩三百首》,也許可以略窺一斑:
王維:「遠樹帶行客」;「萬壑樹參天,千山響杜鵑」;「山中一夜雨,樹杪百重泉。」
李白:「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月下飛天鏡,雲生結海樓」;「孤帆遠影碧空盡,惟見長江天際流。」
韋應物:「殘鐘廣陵樹」;「楚江微雨裏,建業暮鐘時。漠漠帆來重,冥冥鳥去遲。海門深不見,浦樹遠含滋。」
李頎:「四月南風大麥黃,棗花未落桐葉長。」
王勃:「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關城樹色催寒近,御苑砧聲向晚多。」
崔顥:「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劉長卿:「長江一帆遠,落日五湖春」;「蒼蒼竹林寺,杳杳鐘聲晚。」
王昌齡:「寒雨連江夜入吳,平明送客楚山孤。」
以上送行或餞別的時令,都在春天。但也有在別的季節送行的,如:
盧綸:「故關衰草遍,離別正堪悲!路出寒雲外,人歸暮雪時。」
司空曙:「曉月過殘壘,繁星宿故關。寒禽與衰草,處處伴愁顏。」
高適:「青楓江上秋帆遠,白帝城邊古木疏。」
岑參:「北風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飛雪。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
溫庭筠:「荒戍落黃葉,浩然離故關。高風漢陽渡,初日郢門山。」
中國古時的京城或別的城市,不像現在那樣尺土寸金,可以想見。 那時候的芳草,大抵是天涯處處有的物種之一。但以上各例卻顯示,春天送別詩提到的眼前景物,顯然是多樣的,其中詠及這隨處可見的草的,包括白居易的《草》,共有四例。 然而,通篇只寫一種自然物的,就只有白居易的這一首了,餘的都泛寫景物,並不單寫一草。而跟白居易的《草》一樣,不但有「草」,同時還有「王孫」這字眼的,就只有王維的《送別》:
「山中相送罷,日暮掩柴扉。春草明年綠,王孫歸不歸?」
另外,《唐詩三百首》還收了王維的一首五律,同時提到芳草(「春芳」) 和「王孫」,那是《山居秋暝》。 假如這不是送行詩,就該有送行的預期,表達捨不得和「王孫」分離的衷情:
「空山新雨后,天氣晚來秋。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隨意春芳歇,王孫自可留。」
「王孫」一詞,完全不見於《詩經》。王逸《楚辭章句》給「王孫遊兮」的注解是:「隱士避世,在山隅也。」意謂「王孫」落魄成為「隱士」。 唐開元年間的呂延濟等「五臣」卻添上蛇足:「原與楚同姓,故云王孫。」由此可以推定,「王孫」別無出處,《招隱士》就是它的唯一源頭。這個詞,見於《唐詩三百首》的,除了白居易的《草》之外,僅有三處,就是杜甫的《哀王孫》、王維的《山居秋暝》和《送別》。 《唐詩三百首》之中送別詩不少,而「王孫」一詞並不多見,因此也可以推定,這三處都是用典,並非用作普通字眼。當然,如果翻遍《全唐詩》,能找到的例證就可能更多了。
杜甫的《哀王孫》作於安史之亂期間,詩裏的「王孫」,無疑就是指的那些蒙難的貴族子弟,這就和王逸的說法相合了。 白居易的《草》,如果真是少年之作,大抵比《哀王孫》要晚約三十年。他不可能沒有讀過杜甫的這首詩,因此也不可能忽略 「王孫」一詞自東漢以來的既有涵義。 而這涵義,似乎歷來沒有訓詁家予以質疑。
基於王逸的注,「王孫」作為貴族子弟的通稱,最早也就見於《楚辭˙招隱士》。 白居易在這裏「王孫」、「草」、「萋萋」三詞並用,比王維的《送別》還多了一個 「萋萋」。 單用「王孫」,或者單用「草萋萋」,硬說他沒有用典,已然牽強,如果同時兩者並用,就不可能不讓人聯想到《楚辭˙招隱士》了。而《招隱士》裏的「王孫」,不管所指為誰,都是確有專指。 這也就是說,白氏擷以入篇,視為用典,雖不中,不遠矣。 假如作者真的沒有用典之意,那麼,他就反倒為典故所用了。結果都是一樣:「王孫」一詞確有典故。 如果推測這不是一般送行詩的觸景生情,或者傷情賞景,也並非隨意使用時人的慣用詞,而認為那是作為一個典故來引用,這是再合理不過了。 要堅持時人早把此詞日用化,否定它保有典故的性質,這未免太霸道了些。
假定白居易讀過《招隱士》,直接用了這典故,也同意王逸的看法,這就顯得比較合理。 要認為他沒讀過王逸的注本,根本不知道王逸的看法,這未免牽強了些。要認為他讀過王逸的注本,並且以為是曲解、附會,本人並不同意,卻還是因為別無他詞可用,而不得不照搬照抄,這就未免把白居易的文才看得太扁、太癟了。
東漢王逸和白居易相去約七百年。 可以推想,唐朝詩人必讀《詩》和《楚辭》,要讀《楚辭》,就該不會忽略王逸的注本。 王逸所注的《楚辭章句》說:《招隱士》是「小山之徒,憫傷屈原,……雖身沉沒,名德顯聞,與隱處山澤無異。固作《招隱士》之賦以彰其志也。」也就是認定《招隱士》的「隱士」,是為了切合屈原的遭際而虛擬的。 但屈原是被楚王「斥逐」,並非自我流放,「隱處山澤」。這的確可以看作一個疑點。
另外,《招隱士》篇中的內容,實在看不出來和屈原有多大關係。 比如說什麼「虎豹鬥兮熊羆咆,禽獸駭兮亡其曹」。 通篇盡是對大自然不盡不實的描寫,如果不是和《離騷》等篇輯錄在一塊,大抵不會引起詩客文人的注意,裏頭的辭句也許就不會被後人引用了。
《楚辭》現存版本不多,王逸的《楚辭章句》是最早而又最完整的注本。 由此也可以推定,它在唐朝也該是流傳比較廣泛的。而王逸對《招隱士》的解說,似乎歷朝未見異議,大抵可以推定,他的說法是廣被認同的,直到清朝才遇上一些有西方教育背景的、決不因循苟且的考據家。 生在唐朝的白居易,文才再高,他要讀書,他要參加科考,就不大可能超越王逸這位權威學者的說法,更不大可能反對王逸的說法。當然,是不大可能而已,不能說死了是絕不可能。
退一步說,白居易如果真的並無用典之意,又或者他根本不同意王逸的看法,詩裏的「王孫」、「萋萋」二詞都只是信手拈來日用詞品,那他也就一定會考慮到,讀詩的人難保不會誤會他的原意,難保不會認為他跟王逸一般見識。這不就是沒吃羊肉一身羶了嗎!
白居易既有那樣的詩才,難道不用「王孫」、「萋萋」二詞,就沒有別的更好的字眼了嗎?
他既用了「王孫」、「萋萋」二詞,必定不可避免要把王逸的看法考慮在內,也同時考慮到,有了這樣的典故背景,這些字眼一旦用上了,屈原就要不請自來,而且非要不請自來不可了。
像白居易這樣愛用淺易字眼的詩人,固然不會胡亂用典,也不會吟不擇詞,用了竟不自覺,反而被曲解、謬注、歪典所用,乃至誤導他人,讓讀者產生錯誤的理解。這樣猜想,雖無確證,大抵也不致被看作大謬不然吧。

我們不妨換個角度,從時代背景設想一下,看看古人送別,會是怎麼一回事。
古人遠遊,一般不會像今天人們坐飛機那樣,吃過午飯,從容出門,傍晚登機,一覺醒來,就身在羅馬。再換乘火車,在車上一邊用餐,一邊用攜帶電話和家人通話。不過幾個小時之後,就到了米蘭。古代不像今天交通發達,也不像武俠小說裏年輕俊俏的大俠,可以隨意飛來飛去;來往太華、峨嵋的絕頂,僅在須臾之間。 古人一旦相別,往往後會難期。 另外,由於戰亂、災荒、人禍、瘟疫、疾病等因素的無常,唐朝老百姓的平均壽命只有大約三十歲。雖然白居易本人活了七十四歲,他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官至節度使的元稹,雖有富貴榮華,卻也只活了五十二歲。 人們要背井離鄉,除了極少數的升官調任是喜事,有條件戰戰兢兢地高興,餘的大都出於不得已。在原居地生活實在太難了,才會遠走他方,謀求生活出路。 正如詩人自己的《自河南經亂…寄兄弟妹》所描述:
「時難年荒世業空,弟兄羈旅各西東。 田園寥落干戈後,骨肉流離道路中。…」
這所以要「羈旅各西東」,是因為「時難年荒世業空」。 還有一種遠走他方的原因並不罕見,就是像司馬遷筆下的屈原那樣,在政治、人事鬥爭中失利或失敗,不見容於原居地。屈原是被頃襄王斥逐,流落到沅水和湘水一帶。 白居易自己後來就被貶到江州為司馬。
人為了生存,為了飯碗,為了富貴、權位而鬥個你死我活,古今中外,沒有兩樣。 古代資源貧乏,生活條件差劣,鬥起來要比今天慘烈多了。有的失敗者,甚至寧冒生命的危險,舉家闔族東渡黃海,遠赴扶桑,以尋活路。 今天日本本州人口的粒線體基因型,大約有四分之一屬漢族典型,和朝鮮族典型比例相若。 粒線體裏的基因只由母系遺傳,跟父系沒有關係。也就是說,除了倭寇搶親,把婦女抓走,逃難者把女眷也帶過去,該也是個主要的因素了。
少年的白居易,很可能就有這樣的送行經驗,把好朋友送走之後,不知道此生有沒有再見的機會。 有文才的少年一般感情特別豐富,是所謂多愁善感,如果親友一家的遠行,是跟對手鬥爭的結果,難免心裏就會產生同情,而鄙恨那些無處不在的所謂「小人」了。如果帶著悲慼的情緒給親友送行,聯想到《招隱士》的悲調,或者甚至對世態、人事的不滿,進一步聯想到屈原的傳奇故事──哪怕是已經被太史公歪曲、美化了,又被王逸再穿鑿附會一番,弄得面目全非的屈原――這都該是可能的,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明知有那樣的歷史、文學背景的存在,而這讀書不少的天才詩人偏要反璞歸真,把這個早已被前人誤解、附會,因而變得複雜的典故視若無睹,不以為然,卻又偏偏用上了,該不是很合理吧。
不過,白居易真要那樣做的話,也一點都不難,只要在詩題下面添個簡單的序言,說明一下就可以了。 然而,他好像並沒有那樣做。

現在不妨回來分析一下本文開首提到的一些解法。
有的人乾脆認為此詩僅僅詠草,並無複雜的寓意。 又有的人認為那是讚頌這即將遠行的對方,有著像野草一般的生命力。
白居易如果真的把這即將遠行者比喻為野草,他不會完全不考慮,對方或別的水平一般的讀者,可能不比自己高明,而會把這「侵古道」,「接荒城」,任隨人、馬踐踏,車輪輾軋,還要被「野火燒」之欲「盡」的野草,誤認作不那麼高貴,不那麼有福的物種。白居易連個蛤蟆都瞧不起,野草在他的眼裏,該不會特別高貴吧。 另外,詩人也不會想不出來一個比較溫柔敦厚的字眼,比如「遵」,以代替這個多用作「侵凌」義的「侵」字。在唐朝,這「侵」 字早已少用作像《說文》所舉的漸進義,而多用作侵凌義了。 比如唐詩裏就有:「沙場烽火侵胡月」、「西山寇盜莫相侵」、「密雨斜侵薜荔牆」。 而「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的侵,儘管有些原義味道,但也似乎含有比較負面的意思,大概沒有哪個困於庭院之中的怨婦,會高興讓自己的羅襪被露水沾溼,叫一雙玉足受寒。
於此,我們姑且嘗試以這種理解,把詩句翻成大白話,說說看:
「這野草,它長得多麼茂盛!可是每年它都得枯死一次。 那熊熊的野火,總要把它的莖葉都燒成灰燼! 可它真夠命大的,就是不讓那火給徹底毀滅,它總能暗留殘根,待到那春風輕輕一吹,它可又死而復生了! (燒它的那野火,可真拿它沒辦法!) 這芳香的野草,它侵佔了古道,一直伸展到遠處;這晴天裏顯得分外翠綠的野草,它蔓延到了荒城裏去了。 如今我又要給「王孫」送行了,我這悽悽的離情別緒,充滿了每一根萋萋的芳草。」
最後兩句格格不入暫且不管,平心細閱,如非一廂情願,又或者故意曲解,前六句詩的字裏行間,哪有半點鼓勵、讚美的味道!一個學會駕馭文字的詩人,大概不會拿這樣亢烈的詩句,去贈別親友,除非另有絃外之音,意在反諷!
你看,「野火燒不盡」哪! 縱然「燒不盡」,大抵總該燒個七零八落,暫時的灰飛煙滅,死無葬身之地了吧! 見過山火,甚至救過山火的人,都知道那是多麼慘烈,多麼叫人不忍卒睹的情景!燎原的野火滅了,那一地草木灰,還要讓人看了覺得淒涼、悲酸呢。 況且,古人最忌的災劫,正是火,因為它隨時都可能發生,此外才是偶爾來一次的洪水和暴風。 這能有半點正面的詩意嗎?!
讓我猜想,如果以諷喻詩見稱於世的白居易必得用野草來做喻依,順便去給喻體送別,又或者他乾脆並非送別,僅僅只是為了詠草而詠草,並且沒有把這野草比喻為除之「不盡」的小人的意思,那麼,他也許就不會那樣寫,而會另遣溫婉的詞句了。
再者,如果沒有《楚辭˙招隱士》作為一個明顯的、有效的典故,把全詩貫串起來,不但這「萋萋」用詞要顯得有些莫名其妙,後二句和前六句之間,就更是風馬牛不相及了。
假如此詩主題是在送行,不管真有那麼一送,還是虛擬的一送,大抵詩人不會在「王孫」 走了以後,或者設想「王孫」走了以後,才把詩拿出來自己欣賞,而是會送給對方,或者設想送給對方,讓對方體會到自己的詩意,從而感受到自己的衷情。又假如這寫草的六句只是白描,並無任何寓意,或者絃外之音。 那麼,作者就該會設想到,這即將遠去的「王孫」,正在黯然神傷的情緒之中,哪裏還會有不痛不癢的閒情逸致,去欣賞這「離離」的「原上草」,去管這「離離」的「原上草」怎麼樣「一歲一枯榮」,怎麼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怎麼樣「侵古道」,「接荒城」!詩人寫了那麼一大堆,豈不白搭,豈不成了廢話了嗎?!
假如字裏行間另有絃外之音,那就當別論了。

唐朝張固《幽閒鼓吹》裏有這樣的故事:
「白尚書應舉,初至京,以詩謁著作顧況。 顧睹姓名,熟視白公,曰:「米方貴,居亦不易!」乃披卷,首篇曰:「離離原上草…。」即嘆賞曰:「道得個語,居即易矣!」因為之延譽,聲名大振。」
這是現存最早有關白居易初次拜會顧況的故事。 一般認為,這也是後來的《唐摭言》等裏頭的類似故事的藍本。
我們大可不必考究這故事的真實性,因為這大抵也是考無實證的。 我們只要把它完全當個小說來看就可以了。 作者寫的顧況初見白居易,竟用他的名字跟他開玩笑,十分瞧不起這個天才少年,譏笑他雖名居易,可長安米貴,「居亦不易」。 然而,這位早已出名的詩人,讀到了這一首「離離原上草」,卻竟馬上變臉,對年輕的白居易大加讚賞,並且為他到處宣傳。
這首詩如果並不隱含妙喻,而只是一般的觸景生情、平鋪直敘,自然並非一首歪詩,但決未至於極好。 那麼,《幽閒鼓吹》的作者張固,對這首詩能讓顧況驚嘆和讚賞,並沒有絲毫的質疑,那就未免難以理解,會不會多此一「鼓」,無謂一「吹」呢?
倘若僅僅用這「萋萋芳草」來引申離愁不滅,歲歲重來,這雖已是白居易所提倡的比、興寫法,但無論如何高妙不到哪裏去。白居易此詩的「詩意」要真的止於此,那就顯現不出他的天才。 顧況的舉措,不管真偽,也不會讓張固認為是值得記述的傳奇,而多費筆墨了。 再者傳頌這故事的長安詩人們,是不是會顯得沒有水平,有些莫名其妙呢?
白居易以詩自薦於顧況,在其後的五代和宋朝都有情節相近的記述。 可見這些編者,都和顧況一樣,認同這《草》寫得非常好,能讓顧況對年紀輕輕的白居易改變輕視,另眼相看。要這真的只是一般的觸景生情的寫法,平鋪直敘,意境淺薄,不管再怎麼去理解,這《幽閒鼓吹》的故事情節也顯得牽強了些,有些不好叫人信服了吧!
儘管如此,不妨也從那種「簡單就是美」,望文可生義的觀點角度出發,來看看這首詩:
如果說離愁就像野草,即使燎原的山火都燒之不盡,春風吹而復生,不是太誇張了嗎! 白居易不是愛作誇張詩句的詩人,除非送的嬌妻美妾,或者龍陽之交,否則不至情濃若此。
又假如說,前六句並無比喻之意,只是最後一句「萋萋滿別情」,是說的原上萋萋的芳草,都充滿了作者的別情,那也不免流於誇誇其談。
就算白居易並沒有作這比喻的意圖,但讀詩的人難免會有這樣的誤解,白居易作詩的時候,如果竟然沒有考慮到,那他的詩才,就夠不上像張固在故事所寫的那樣,叫顧況這位當時已經很出名的詩人驚嘆了!
然而,假如說,詩句表面看來不過是簡單的送別,在觸景詠物的同時又比興一番,由於巧妙地用上了一個故事複雜、涵義深邃的典故,不但讓人聯想到了一篇古詩,和一個不平凡的人物和他的遭遇,同時利用典故裏的關鍵物,去作溫柔敦厚、天衣無縫的諷諭,更利用典故原詞同音詞的可能聯想,做出一語雙關的效果。這麼一來,詩篇的意境就不著痕跡地大大擴寬、加深了,因而成為一首不可多得的絕妙好詩。 這樣的好詩,讓那顧況嘆為觀止,讓張固以為美談,讓後人傳頌,這就很合理了。
我認為,蘅塘退士的說法,雖然無從確證,卻也並非沒有道理。 反倒是斷然否定者,往往提不出足以讓人信服的理據。
當然,怎樣讀詩,怎麼理解一首作於一千多年以前,卻嵌入了一個兩千多年以前的典故的詩,終究是讀詩者的個人自由。
薄樂歌ㄦ 甲申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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