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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國父」這尊號,我想在這裏說得精確些,這是中華民國對孫中山先生的尊稱。
今天在海峽彼岸,中華民國國號的存在是個客觀事實,中華民國的建國政黨――國民黨的存在,也是個客觀事實。國民黨人,和認同國民黨或中華民國的台灣人民,還是一如既往,把孫中山先生尊稱為「國父」。
但是矢志於「台獨」的民進黨人,和認同「台獨」,而否認「中國人」身分的寶島居民,他們就絕對不會稱呼孫中山先生為「國父」了。
至於海峽此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政政黨,也就是中國共產黨,和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則稱孫中山先生為「偉大的革命先行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所謂「國父」,若說份量相若的對應詞,該數「偉大領袖和導師」了。
孫中山臭罵吳三桂、洪承疇、曾國藩、左宗棠之徒為「漢奸」,又罵滿清皇朝的統治民族為「異種」,大概有其政治現實意義。我猜,當時他要不用「漢奸」、「異種」的罵法,不打起「驅除韃虜」的旗幟,六萬萬人口之中,少數有志之士「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熱忱,恐怕就沒那麼容易喚起了。
孫中山寫《太平天國戰史》,宣揚太平天國事蹟,以洪秀全為起義先驅,以為仿效對象。這些主要是為政治、起義服務的立論和用詞,恐怕只在「實戰」上有比較大的意義吧。
起義呀,畢竟不是「請客吃飯」;那是殺對方的頭,和掉自家腦袋的事!以「異種」蔑稱滿人,當然反映了孫中山先生的種族觀念,還沒趕上今天的「世界先進水平」;但審諸當時民生、國運的惡劣情況,審諸統治階級一貫嚴格保守「滿漢隔離」的傳統,視漢人為三等,置諸滿、蒙之下,實在其恨可諒,情非得已,未可求全責備也。
在入關之初,作為大清皇朝的統治階級和宗族軍隊,所謂「滿人」和「旗人」,都只是新生概念,一如「滿文」之為新創事物,傳承歷史短淺。「滿人」作為一個族群的名稱,在概念上還遠遠沒有「漢人」一詞的定義那麼清晰。 至於「滿族」作為一個民族的概念,大概要到「五族共和」提出之後,才得確立吧。
博大浩瀚的漢文化魔力強大,難以抗拒,當時滿人統治階級不但愛不釋手,並且需要用為工具,以治漢民,同時「滿漢隔離」並不徹底,「漢軍旗人」竟然不在隔離之列,滿人統治階級的完全漢化,於是毫無障礙。
滿人的漢化,讓他們感到承傳了五千年漢文化的漢人的可怕,也越發讓他們感到絕對不要被同化。滿漢之間,比之西方殖民者和被征服者的鴻溝,尤為巨大。這種「主奴」關係貫徹幾近三百年,到了1902年,旗人和漢人才得通婚,再過五年,朝廷方才被迫研究「如何化除滿漢畛域。」
滿漢之間的「主奴」關係,由於涉及政治因素,可是要比一般的主奴關係更為森嚴。滿族大臣,雖正名為大臣,但到皇上跟前,自稱「奴才」就好,以表示主奴之間的親切關係;可漢族大臣卻不得僭稱「奴才」,只能自稱為「臣」。這是表示作為人才,地位高貴,可以稱「臣」了;但作為漢人,身分低賤,還不配給皇上當「奴才」呢。
結合這些當時皇朝的政治現實來看,孫中山蔑稱滿人為「異種」,不為太過了。
皇朝覆滅之後,很多滿人十分惶恐,尤其皇族和貴族,紛紛遷居逃亡,並改漢姓,以隱瞞滿人身分,甚至不敢對子孫談及家族往事。
革命前夕,孫中山曾在1894年到北京上書李鴻章,提出改革的主張。如果當時朝廷竟然接納了他的主張,任命為「維新大臣」什麼的,他很可能就不會罵左宗棠等為「媚異種」的「漢奸」了!
一個國家、民族,當處於內憂外患,民族主義情緒就會高漲,而為政治家、軍事家所利用。民族情緒固然可以用以救國、抗敵,也可以用以成就野心家的一己功業。就算在今天各等教育比較普及的西方國家也不例外。 孫中山既要搞革命,他就不會不懂得好好利用這種無堅不摧的民族情緒。而他嘛,算是用得其所了,最終把腐敗無能的大清皇朝推翻。
那時候,在落後的中國,作為革命領袖,不管水平高低,畢竟只能說老百姓聽著順耳的話,做老百姓年看著順眼的事。敢於參加革命黨的熱血青年,一般沒有真正理解領袖的水平,他們擁戴領袖,往往只是因為領袖有「魅力」,而這所謂「魅力」,主要是感性成分,理性含量不高。換句話說,擁戴往往基於個人崇拜,甚至迷信。
民族情緒、愛國情緒如果沒有足量的公平、正義價值觀以調節它的平衡,必然就會偏頗,甚至會被高高打著「愛國」紅旗的野心家所利用。這所謂「愛國」,一旦掛在了嘴邊,連打個哈欠幾乎都會自動發放,往往就不那麼靠得住了。 有一種人會像個「多情美男子」,「見一個,愛一個」,因為在他的心目中,「愛」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實際的交配和繁殖;又有一種人像個饞嘴的胖娃娃,「乳大就是娘」,因為在他的心目中,「娘」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有奶可嘬。這樣的「美男子」和「胖娃娃」,其實都沒有長出真正的「心目」,他們都以「別的器官」為「心目」。
任何的「愛」,包括對國家、民族的愛,都是可以有情操,也可以無情操的。而這所謂「情操」,卻又是可以有理性,也可以無理性的。
你扯到的「國情教育」,這很有意思。 假若咱們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它們的「開明度」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那麼問題就很簡單了,基於思想言論自由的原則,學校和教師可以有自己的獨立看法,儘管意見離異,教育當局不必橫加狹隘的規範。認識國情,不等於認同國情的合理性,不等於有責任把莘莘學子導向「長遠愛國」或「忽然愛國」的目標。 「愛國」,也不等同把國家現存的一切,包括好人和壞人、好事物和壞事物,一攬子無條件通通都愛上!「愛國」,也不能像愛母親那樣無條件地愛。
今天的人民共和國,雖然經濟發展快速,但還不是一個民主政權。所謂「人民民主專政」,「專政」固然有餘,而「人民民主」不足。不但對人民實施嚴厲的意識形態控制,在國家的治理上,還常常出些或大或小、不許人民反對和問責的苛政。西方意識形態自由世界的「正義力量」和「偽善力量」,於是時刻要來「干涉」咱們的「內政」;而同樣來自西方世界的「反華勢力」,也天天要來給咱們指指點點、說三到四。 中央政府的「開明度」確實還遠遠沒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面對它心目中的「反華勢力」,它的「國際安全感」已然不足,當然要對咱們這裏的一些「反中亂港」的教育人員們的負面作用予以抗衡,本地教育當局作為特區政府唯一擁有意識形態「塑造」能力的關鍵部門,它的「精英」們儘管過去在聯合王國治下養成了「優良」的「聽話」傳統,目前面對略帶「統戰」性質的處境,其中尷尬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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