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說他的阿 Q 懂得「精神勝利法」,是所謂「阿 Q 精神」。沒想到阿 Q 自以為因造反而得正法下場快將一百週年了,到而今,人們依然習用此法,貫徹、弘揚這一獨特的民族精神。
我小時候原來也不比阿 Q 笨,未讀《阿 Q 正傳》,就懂得運用類同的「精神勝利法」了。至今歷歷在目的一段回憶可以佐證:
一天放學回家走捷徑,和幾個同學取道牛牧場佔用的山坡,山徑兩側是長得比我們還高的飼料草,因為先前用機器噴灑腐熟牛糞尿水肥,沾到衣服、皮膚和頭髮上,著實非常難受,比什麼都要臭,誇張一點說,臭得簡直寧可立馬氣絕身亡,免受此苦!
我沒有身亡,卻非常生氣,惱恨經營牧場的那些洋鬼子!憋不住了,於是學著說出了平生第一串髒字。髒字一出口,大抵已經在精神上污辱了「敵人」的女眷,包括那些年輕貌美的,心中怒火因而頓時敗清泰半,還感到些許痛快。於是毅然決定從此入伙髒話小隊,每天放學就在山徑上暢所欲言,句句添襯字,聲聲皆牙磣;嘴無性器不成話,出口能姦是丈夫!
可是我總也想不明白,在這些磣口同學們的意念裏,女人的陰戶既然那樣又臭又爛,髒極了,何以他們卻要一天到晚拿來掛在嘴角,還儘嚷著要進去呢?
大抵想不通吧,又或許看穿他們的矯情虛偽,那「髒字經」我說不上幾天也就沒勁了,覺得無趣、無聊,於是退伙不幹,反璞歸真,恢復斯文。
有此一段少年時期的短淺經歷,讓我感到此後生起氣來,因為不肯吟誦這部「粵文髒字經」,無法體驗這套「精神勝利法」的顯著功效,情緒反倒比較不好發洩和平服了,性格於是尤其變得反叛和偏激。比如說,一次受到幾個小地痞挑釁,贈我以善本原版「髒字經」,我不懂得回禮,唯有直截用武力應戰,結果幾乎把對方給打壞了,差點沒闖出個大禍來。
由此可見,用「髒字經」抗敵,確實是有效的「精神勝利法」,把怨憤或仇恨稍微宣洩了,往往能夠避免肢體衝突。
由此又可以推想,內地政府官僚貪腐,社會不義充斥,而「維穩」能夠勉強見效,髒字實在功不可沒;而其諧音變體,諸如什麼「狂草」、「神馬」、「戈壁」之類,當可謂之「維穩」的「聖物」和「聖地」,正邪雙方崇尚和平安定的老百姓,或可上網朝拜,並建虛擬神殿供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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