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殺的本能,一如很多肉食性和雜食性的犬科和貓科動物,捕獵、殺戮別的動物有時並非因為飢餓,卻是為了獲得本能行為帶來的愉悅;比如家貓捕殺老鼠或蟑螂,虐殺之後並不吃掉。
人類的這種本能行為,在文化、教育、宗教信仰、個人性格、際遇等種種因素的協同作用下,呈現了極端的兩極分化現象。絕大多數的人的殺生本能受到各種屬性的壓抑,潛藏不露;比如佛教僧人不打蚊子、蒼蠅,不除螞蟻、白蟻,苦行僧乾脆連雙布鞋都不穿,為的避免踩傷、踩死足下的小蟲子。
但有些人在特殊的環境、條件和心理因素之下,卻走到了極端的另一頭,不但要殺,而且好殺,甚至殺的同類。戰爭讓這號人有理想的出路。
記得小時候住處毗鄰是個柴炭堆放場,看場的老頭告訴我們幾個野小子,他原來是當兵的,曾親手槍殺過共產黨人,說時眉飛色舞,了無悔疚,顯然殺得很過癮,足堪畢生回味。我猜想,這樣的人,若給予機會,肯定再殺,絕不手軟!
對於這號人,槍殺的過癮,大抵不如砍頭了。當然砍頭又比不上吾華的腰斬,腰斬又遠不如凌遲。
最近有一個美國記者,在伊斯蘭世界的戰地上被綁架之後遭到斬首「處決」,短片在互聯網上發布。
這樣野蠻的血腥殘殺行為,對雙方的本能亢奮、嗜殺成癮者而言,無疑是酒鬼的伏特加、色鬼的催情藥!這對於敵對雙方,都能起到非常積極的鼓舞作用。
美國算個人口、種族、民族和宗教大國,撇開石油、政治、軍事利益等等不提,似也非得有那麼一片不大不小的戰場,以處置此中為數不少的殺人本能亢進者,讓他們有「合法」常規殺人的地方,好換取本土相對平靜。
在那樣一片持續「聖戰」的土地上生活的無辜善良的老百姓,要想得到和平,或違真主旨意,恐將永世無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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