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7

野營樂

野營,顧名思義,是在野外露營。 而露營,就是以紮營方式,在戶外度宿。 那麼紮營又是什麼呢? 何謂紮? 什麼是營呢?
《後漢書˙耿弇傳贊》:「往收燕卒,來集漢營」。 這是說的漢軍的軍營。這所謂營,也就是軍隊停駐的地方。
「紮」,《類篇》:纏束也。 《水滸傳》:「紮下一個山寨」。 大抵就是以「纏束」的技術,在山上搭建一些茅屋之類,用以聚居之意。
臨時或短暫屯兵在外,而不是在固定的、有永久性建築物的軍營裏駐守,就叫紮營。
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2005 年第 5 版「紮營」條只有一項釋義,含一句六字:「軍隊安營駐紮。」大抵平民在郊外搭起帳篷露宿,就該不算紮營了。
《現代漢語詞典》「露營」條的釋義卻有兩項:「(1) 軍隊在房舍外宿營。 (2) 以軍隊組織形式到野外過夜,晚間有行軍、營火會等活動。」
似乎這就是說,不以軍隊組織的形式到野外過夜,沒有行軍、營火等活動的自由露營,在 2005 年的中國大陸,並不普遍,就連編辭典的專家們,大抵都還沒有聽說過。
可在香港,情況可不一樣,毫無組織的朋友、家庭或個人的自由露營,由來已久。
至於野營,這無疑是英語 wild camping 的漢譯了。 《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是:「到野外搭了營帳住宿,是軍事或體育訓練的一種項目。」簡單地說,就是到野外去露營。 也就是說,露營不一定到野外,在房舍外面的空地上,在院子裏,在屋頂上,在農、牧場裏,在校園裏,甚至,得到批准的話,在一般的公園裏,都可以搭起帳篷來露營。 在這些地方露營,就不能叫野營了,因為這些地方都不算野外。
現在一般香港的露營者,管帳篷叫「營」,管搭帳篷叫「搭營」或「紮營」。 去買個帳篷就叫買個「營」。 一頂外型設計像個饅頭的營帳,就叫「蒙古營」,倒好像是說的草原上蒙古牧民的營區了。 這個叫法,也許來自對「紮營」這短語的錯誤理解,把「營」誤解作「帳篷」;又或者對「營帳」、「營幕」等詞的錯誤簡縮,摘取了作為定語的成分,卻扔掉了詞根。這就好比把「軍營」省作「軍」,把「蒙古包」省作「蒙古」了。 這無疑是中文水平的問題了。
至於宿營,在香港,那是指的到專為度假而設的固定營舍,或者並非用作一般居所的村舍去短暫度宿。
露營作為一種度假的活動形式,已有超過一百年的歷史。 西方產業革命和拓展殖民地獲得成功之後,經濟得到快速發展,城市人對穩定而刻板的上班生活感到厭倦,於是有人想出了這種度假方式,來調劑城市生活。它集消閒、娛樂、運動、社交等內容為一體。
根據資料,一個非為屯兵而設的營地,於 1894 年在英國屬地馬恩島 Isle of Man 開幕。 這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休閒度假營地。
1907 年,英國軍官貝登堡 Robert Stephenson Smyth Baden-Powell 成立童軍組織,參加活動的青少年,模仿軍旅過集體生活,在英格蘭的白浪島 Brownsea Island 首次紮營,接受紀律、技能等訓練。
在香港,這種露營活動形式,大抵是在英國童軍香港分會於 1909 年成立時,從英國引入。 其後影響所及,很多沒有參加童軍組織,而愛好戶外活動的青少年學生,也漸漸仿效。

我個人的露營經歷,始於初中時期。 那時候,既沒有起碼的有關知識,也沒有合適、充分的裝備,隨便拿個包子把東西裝上,穿一雙膠底皮鞋或者白布鞋,連張地圖都沒有,就跟隨全都不懂行的同學們踏上征途了。 在那個時候,香港還相當落後,一張像樣、管用的郊區地圖,相信也沒處買。 就有,因為家裏實在太窮,大概也花不起那麼點錢。 然而,沒有地圖也許並非很大的問題,因為開頭也確實沒有野心要跑到太偏遠的地方。 依稀記得,在大網仔和北潭涌一帶離公路和村舍不遠的溪岸,都紮過營,也去過橋嘴島,也到過塔門離漁村不遠的小草岡上。
我們初去大網仔露營的時候,到那裏的公共汽車還沒有開通,我們坐的是所謂「街車」,也就是由額定載重 1 噸半的小貨車改裝而成的簡陋客車,車廂只有簡陋的帆布篷,兩側安上兩塊窄窄的木板,充作條凳,上下車得有一點攀爬的技巧,否則就須別人伸手拉一把。
積累了一點淺薄的經驗之後,興趣越濃,膽子漸大。有一次,我們帶著浪漫、冒險的心情,坐船到了大嶼山的梅窩,沿公路走到南山,那時候當然還沒有今天的南山營地,我們爬上了流進貝澳灣的山澗中游,就在一處比較平坦的火成岩乾涸澗床上,搭起了簡陋的帳篷。 就這樣,晚上在冷冰冰,硬幫幫的石面上,像個蝦米似的蜷臥著,我度過了個人的自由野營歷史上難忘而又難受的一夜。 第二天,我們勇往直前,要遠征昂平高地,下午拔營出發,沿嶼南道一直呆呆地走,到了晚上,我們從羌山道折進了昂平路,大約到了大風坳附近吧,只見那裏有座涼亭。 其時北風凜冽,寒雨霏霏,大夥都已精疲力竭,再也跑不動了。 於是決定放棄夜登昂平,就在這涼亭裏度宿。 那是畢生難忘、不體面的聖誕夜。 當年的昂平,除了有個寶蓮禪寺,茶園和菜圃,山坡上還有零星的矮樹叢和草地,很多攀登鳳凰山看日出的郊遊者,都會在昂平紮營,然後在黎明前拔營登蜂。 多年之後,我還是有個機會填補了這空白的一頁,在昂平的一處熱鬧雜沓的草坡上紮了營,度過了侷促不寧的一個晚上。
其實昂平從來沒有適合紮營的地方。 今天,它是被南大嶼郊野公園和北大嶼郊野公園包圍的一片飛地,大概再也沒有方寸的草坪可資借用了。 離這裏最近的郊野公園指定營地,在西南面六七公里崎嶇山程之外,那就是寸草不生,塵土飛揚,垃圾遍地的萬丈布營地。 這營地有個特色,它和一座寺院隔谷相望,定時聽聞鐘鳴和誦經。
又有一次,大自然以滂沱大雨來懲罰我們的不知敬畏。 我們幾個人整個下午擠在一個小小的帳篷裏,又悶又熱又臭。 其時我們用的那種原始帳篷是不帶地墊的,晚上睡覺,本來只能拿些舊報紙和塑料布湊合墊著點。 要下雨,水自然就會流進來了。 當時不但下大雨,還下個沒完沒了,連頓晚飯都沒法煮,因為壓根生不起火來,也無法按原來的完美計劃去釣魚做菜。 帳裏地上的徑流就跟小溪似的。 非唯如是,它還要漏水呢。 這一夜我沒法睡上一秒鐘,只能坐在一包濕透了的大米上,聽著震耳的雨聲,餓著肚子,抱膝假寐,熬到天明。 當然,屁股以至整個身軀都跟那包大米一樣,在半濕濡狀態。 讓我永不能忘的,除了自己熬過這漫長難受的一夜,還有一事,就是見證了一個同學的特異稟賦,他大抵半邊身軀泡在泥濘裏,竟能熟睡到天明! 這讓我萬分佩服,千回驚嘆。
儘管這是一次叫人沮喪的經歷,此後我還是再接再厲,了無懼意,樂此不疲。 幾十年過去了,我由一個野小子,變成了野老,野營,可說是我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香港的地理環境得天獨厚。 區內平原不多,而丘陵起伏,海岸線曲折,海灣處處。 加之地質年代較新,丘壑對比突顯;雨量充沛,澗流水盛,往往終年不枯。 這形成了青山綠水,層巒疊嶂,優美而複雜的自然景觀。 但自從 1842 年成為英國殖民地以來,在各個歷史時期,內地移民不斷遷入,野地不斷開發,很多接近鐵路和公路的小平原和山坡,都漸漸發展成為或大或小的高密度貧民村。 村民靠山吃山,除了墾地種田,飼養牲畜,還砍柴割草,刨土移磐,對自然地貌和生態環境不斷造成破壞。 二戰期間,日本佔領軍又在香港砍伐了不少原生林木,作為燃料供應駐軍和艦隊之用。 到了 1960 年代,經歷一百二十餘年的開發,極目所見,區內延綿起伏的丘陵,幾乎都是禿的。 植被不存,泥將焉附? 於是水土流失,塌方頻仍。 山被砍禿了,每年雨季,它卻依然長出稀薄的樹苗、茅草和蕨,可是旱季一旦來臨,山火卻又此滅彼起,除了把枯草和蕨叢燒光,也把剛長出來的樹苗給吞噬了。 這樣週而復始,生態日益破壞,不能恢復。
至於新界一些原住民的古舊村落,雖然地處偏遠,人口稀疏,發展緩慢,但半坡以下早已全面闢作梯田,甚至水道被改,高坡上的樹木也長期被砍作柴火,整體的植被和生態儘管並未受到徹底的破壞,卻大致變得虛不禁雨,弱不禁風。
然而,內地移民的遷入,除了對自然環境造成很大的壓力,和不可逆轉的破壞,卻也帶來了技術人才、勞動力和資金。 這對生態環境的恢復,反而萌生了一個新的契機。

1960 年代,區內手工業發展蓬勃,工商業養活的人口漸漸增多。 到了 1970 年代,香港在整體上已經充分城市化,經濟成果顯著。 高樓大廈漸漸取代山坡上的木屋區,靠山吃山的情況也漸漸緩解,終至完全停止。 由於不再墾地闢田,伐薪割草,自然生態於是有了休養生息的機會,次生林木漸漸發育,至今已把大部分的禿坡重新覆蓋。
新界偏遠地區原住民的村落,多屬與世無爭的客家小村,村落多半傍溪臨海,村民以漁農維生,除了捕撈海產,還飼養禽畜,並且依山造田,種植各種作物以自給,而以水稻為主。 雖然村民信仰風水之說,開發時都會避免對地貌和生態造成太大的破壞,往往又會在村後的小丘上,保留和種植樹木,以為「風水林」,但畢竟得把大片林木清除,方能造田。 有些發展比較蓬勃,人口較多的港灣村落,村舍雖然只集中在濱海低地,梯田卻延綿好幾個港灣,一直開到海拔百米的高坡和山塢上去。 村落附近的山野,由各種人為因素引起的山火,自然都比較頻仍。 這些種種,都造成地貌的改變和生態的破壞。 到了 1970 至 80 年代,由於全區經濟發展迅速,誘使一部分鄉村年輕人口流出,到市區或新市鎮打工和定居去了。 另一方面,這些村民和大部分香港居民的身分不完全一樣,他們都是「原住民」,也就是說,他們的祖先在 1898 年 6 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簽訂時,已在區內生活,他們除了在自己的土地上,根據本地法律享有建房、安葬等特權之外,還可以根據英國移民法,享有自由移居英國的權利,可說沒有什麼限制。 其時英國的中式餐館發展蓬勃,人手需求殷切,因而吸引大量村民放棄辛勞的農耕生活,到英國去謀生。 大部分就這樣一去不返,在聯合王國定居下來了。 大約從 1970 年早期開始,村落的勞動力連年衰減,農耕無以為繼,逐漸棄輟。 到了 1980 年代中期,基本完全終止。 棄耕的農地,漸漸發育成為草坪和林地。
1970 年代中期,香港政府在總督麥理浩 Sir Murray MacLehose 任內,完成了有關設置郊野公園的立法。 很多風景優美,有可能因城市化而被開發的地區,都被保護下來了。 這一措施,保證了棄耕的農地不致大量變為高級住宅區或者別墅區。
今天,我們回想起這歷經百年,甚至幾百年的郊野滄桑史,不禁唏噓。 可一旦走進郊野公園,游目所及,但見山坡上鬱鬱蔥蔥,山谷裏林木茂盛,卻又有莫名的欣喜。

雖然香港全區土地面積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保持或恢復了郊野狀態。 我們可以無條件愛護咱們的郊野,卻未必可以隨意親近它。 這裏跟麥理浩爵士的故鄉愛蘭不一樣,在香港的野外露營,在法律上還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的。
香港於 1976 年在總督麥理浩任內,制定了郊野公園條例,1977 至 79 年間,港島和新界的郊野公園相繼劃定。 目前全區面積的百分之四十二已被劃入郊野公園範圍。 根據有關法規,除了郊野公園範圍內有限的「指定營地」,在任何別的公地露營和生火,都是違法行為,有可能遭受控告。 目前由漁農及自然護理署郊野公園管理處設置、管理的營地數目很少,而多半是景觀無足道,水源不可靠,綠草不能生的硬禿荒地。 這其中還算像個樣,勉強堪用的,更是屈指可數。 猜想設計者大抵缺乏露營的經驗,奉命設置營地,只是職責所在,唯有抄襲英國模型,閉門造車。

幸而我們這美麗的香港,除了這些十分不堪、乏人問津的「指定營地」,卻還在一些偏僻的郊區,保留著一些沒被圈進郊野公園範圍的荒村飛地,在不得已時可資借用。 這些有限的飛地的地主都是新界原住民,如今人去村空,棄耕二三十年之後的水稻田,漸漸恢復了自然生態。 因郊野公園的劃定,這些水稻田隨荒村成了飛地,這些飛地一般分布在荒村附近的溪口,或臨澗的山坡上,自然環境優美,水源終年不涸,草地寬闊平坦,是理想的野營營地。
原住民移居新界和聯合王國,除了拋下荒棄的農田,也解放了他們世代賴以犁田的耕牛。 如今這些不必勞動,自食其草的耕牛,繁衍十分興旺,反倒在牠們的祖先犁過的稻田上,一面吃草,一面維護草坪生態,讓這些棄田三十年來保持著綠油油、軟綿綿的狀態。 要沒有牠們,棄田早該全部發育成為茂密的次生林,堅持絕對按章紮營的野營愛好者,大抵無從借用,而要被迫使用不堪的「指定營地」了。

我早年出去露營,當然並不能夠把營紮在這種環境優美的棄田上。 當時新界很多偏僻的村落,都還沒有遷空,稻田也沒有完全棄耕。 我們所用的營地,都只能是些崎嶇的荒地,比如上面所說的乾涸石澗床,還有就是不宜造田的溪岸。 這些不宜紮營的野地,幾乎在任何天氣狀況下,都不能給我們帶來愉快的經驗。 加之裝備不足,簡直每一次出去,都是自討苦吃。 可一次又一次的痛苦經歷,一點都沒有就把我給嚇怕了。 我興致方濃,總要決意為下一次作好更充分的準備。 我想,痛苦必可排除,樂趣定能增加。 有一次,從同學那裏聽來了零碎的資料,就坐了渡船過海,跑到專售美軍廢舊軍需用品的小商店,一番討價還價之後,花了十八塊錢,買來一個設計原始,可能是陣亡美國海軍陸戰隊員用過的帆布背包,回來就興高采烈地收拾行裝,和同學們再上征途了。
很多人一輩子只在帳篷裏呆過一夜,而經歷多半苦不堪言。 一之為甚,其可再乎! 於是再也不幹了。 可在我,幾年之間,隨著個人經驗積累,體力增進,裝備改良,卻從此漸入佳境。 艱苦而有趣的野營,漸漸成了常規的假日生活方式。 每逢放假,總和朋儕相約,結伴出遊。
1970 年代初,很多風景宜人的濱海溪口,還是保持耕作的水稻田,我只能在每年秋收之後,至翌年春耕之前,借用這些乾涸龜裂的田地。
在那個時候,走近或者穿越這些偏僻的村落,已然足以引起村民的猜疑。 在稻田上紮營,我的心情畢竟不能完全放鬆,心裏冀求的悠然自在,和興奮浪漫,不免就因而大打折扣了。
其後幾年,偏僻村落的稻田陸續棄耕。 這種棄田,如果地勢稍高,沒有滲泉淹浸,沒有野豬坌拱,而偶有牛群光顧,漸漸就能變成十分平坦,土質鬆軟的草坪。 從田役解放出來的耕牛,失去了餵飼的主人,卻換來了完全的自由。牠們吃草,除了同時把樹苗吃掉,也讓短草佔得優勢,長草難於長高。 牛糞是草地的肥料,也是土裏蟲蟻的食物,同時又是播散草籽的媒介。 到了 1980年代中期,稻田基本全部退耕,成為不同型態的草地,解放的耕牛也日見其多了。 有的棄田由於位於高坡上,退耕較早,牛群少至,於是迅速發育成為次生林。 很多我曾用為營地,位於半坡或者高坡上的草坪,當年視野開闊,可以遠眺港灣美景,如今都成了難以穿越的灌木林了。 雖然這樣,我還是維護了一些幽深的叢林營地,偶作居停。 這種營地的好處,就是能夠擋大風,耐暴雨,避雷電,遮烈日,而且位處谷地深處,遠離假日遊人的喧囂,讓我有歸隱、修道的感覺,偶爾還可以看到一些罕見的動物。 當然也有缺點,就是叢林裏只見樹木,沒有景觀,要看美景,得另闢蹊徑,爬到高坡上去。

香港是個小地方,全區面積不足 1,100 平方公里,卻是個擁有接近 7 百萬人口的中型城市。 如果減去 400 多平方公里郊野公園的佔地,平均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就接近 10,000了。
然而,在任何一個週末,或者連續兩三天的假期,我到一處視野開闊,倚山面海的半坡草坪去紮營,卻可以獨享差不多 1 平方公里的翠谷,遠離喧囂,不受打擾。
如果在一個寒冷的週末,氣溫降到 10 度以下,我只要在山徑上走上 3 個鐘頭,那麼,漫漫寒夜裏,在一片差不多 10 平方公里的野地上,大抵不會再有別人要來跟我分享了。

一次的野營,最少不過需要 24 小時罷了。 但要能夠真正享受這種對身心健康有較高要求的野地生活,就需要長期的鍛煉,這鍛煉本身得有一定的強度和頻度,不能一暴十寒。這麼一來,要花在這種活動上的時間,就一定不能少了。
有人問我,怎能抽出那麼多的時間,從事這種耗費力氣的活動,竟還樂此不疲? 我說,人人每年都只有 52 個週末,如果其中幾個拿來發呆、睡懶覺,幾個拿來看電影,幾個拿來泡電視,幾個拿來逛商場、買東西,幾個拿來做家務,幾個拿來逛主題公園,其餘拿來和家人和親戚朋友上茶樓、下館子、弄燒烤、設火鍋、家裏請客撮幾頓,那麼,一年的 52 個週末,恐怕是不夠分配的。
時間不會倒流,你把這個週末用在這方面,別的活動自然就分配不上時間了。
我不願意拿假日去發呆、睡懶覺,不願意拿假日去看電影、泡電視,不願意拿假日去逛商場、買東西,不願意拿假日去做家務,不願意拿假日去逛主題公園,不願意拿假日去上茶樓、下館子、弄燒烤、設火鍋、家裏請客撮幾頓,我於是就有很多可以分配的假日,拿來過野外生活了。

現代城市人一般生活很忙,假日如果沒有特別的安排,比如外出旅遊,多半喜歡呆在家裏,寫意地享受家居的悠閒。 有的人比較富裕,假日不上班,呆家裏欣賞價值不菲、美輪美奐的「豪宅」,看著家裏的房廳門窗、家具擺設,就會躊躇滿志,從而憶苦思甜一番,感到莫大的幸福。
又有的人會說,「龍床不如狗窩」,縱然不是「豪宅」,家畢竟是家。 家就是安全、溫暖的同義詞,是畢生吃飯、睡覺的地方。
「家」這個漢字很特別,它從「宀 (音綿)」從「豕 (音始)」。 《說文解字》說「宀」是「交覆深屋也」;「家,從宀,豭省聲」。 這「豭」又是什麼呢? 《說文》的解釋說是「牡豕也」,用今天的北方話說,也就是公豬了。 這個說法嘛,我認為除非找到從豭全形的異體古字,否則不必確信。 但不管從豕也好,「豭省聲」也好,反正都是豬的意思。 這其中的會意是再明白不過了,就是說,你有了個房子,再養幾口豬,那你就有家了,或者說可以成家,可以迎娶「宜其室家」的女子為妻,從而養兒育女,繁衍後代了。
豬,在漢文化裏,其重要性,似乎要在家庭成員之上。 有了豬,沒有家也可以成家;沒有豬,有家也不好維持。 古代墓葬裏,一般都有陶豬。 可以設想,在懂得養豬以前,我們的原始祖先,他們的日子是很難過的。 人不像牛、羊,卻像豬,不光吃植物,還要吃肉。 人要吃肉,不會養家畜,就得出去打獵。男人早上出去,晚上能不能回來,這是說不準的。這野外嘛,懸崖深壑處處,虎豹豺狼出沒。 要是在家裏就能把家畜養出來,那就不必冒險出去打獵了。 這種會養豬的家族裏的男人,是再有安全感不過了,女人自然都願意把自己付託給他們。
家畜之中,豬的食性最濫,胃口最大,什麼都吃,包括人的排泄物。牠也最容易養肥,體型卻又不太大,養在家裏挺合適,這就能給主人一家,提供比較穩定的蛋白質和脂肪,四季不絀。
以上都是題外話。 其實我要說的,是這養豬之前,也就是這「家」字造出來之前,我們的祖先是住在哪裏的?
后羿擅射,去獵肥豕和長蛇,回來給嫦娥做菜,嫦娥偷服了后羿的靈丹,飛到月亮上去,住進了廣寒宮。 大抵在嫦娥還是二十來歲的年代,人們是住在「宮」、「室」裏的。 那麼之前呢? 不必親去考古,想當然大抵也不至於會錯了,那自然該是「穴居野處」。
根據考古和基因學的研究結果,我很相信,我的老祖宗大約在十萬年前從非洲出來,經過中東地區,再輾轉來到東亞,在黃河、長江流域生息、繁衍,然後南遷到了百越之地。
現代智人從非洲的進化搖籃,播遷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為了適應環境,形成多種不同的地理型態,和十多萬年以前在非洲時的模樣,有了很大的差異。
遷離原居地,尋找新世界,建設新家園,這是我們的祖宗十萬年來不斷做著的事。 這未必可以說成一種遺傳特質,但也該是習以為常的事了。 從前這樣的遷移,儘管總是集體行為,憑集體力量以保安全,但還是要冒很大的風險的。滅族,是隨時可以發生的悲劇。 儘管到了近代,像客家人南遷,到了一處新天地,總是要蓋起「圓屋」,或者「圍村」,以圖自保。
那為什麼要遷移呢? 這往往是為了找尋活路。
《詩經˙魏風˙碩鼠》說: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
今天,除了戰亂、災荒地區的逃難,除了國界和移民法的限制,個人和家庭的遷移幾乎是再自由不過,再安全不過的事。 人們不必光靠兩條腿,帶著物資、牲口,走到一個完全陌生的荒野,先搭起簡陋的茅舍,再伐木作舟,出海捕魚,墾地造田,種植莊稼,而後得以安居。 就算移民他國,只要把手續辦好,今天離開這老家,坐上飛機,明天就住進他國的新居所了。 這全然沒有半點古人遷移的味道。
要感受一下人類先祖遷移的原始味道,我看只有到野外去露營了。 長途跋涉,到沒有人煙的野外去,搭個帳篷,就好像蓋個茅舍,建立新居。 每次野營,我都彷彿和人類先祖之靈,發生一點奇妙的原始聯繫。
野營活動,我視為精神上的一座「史前古蹟」,在我,它能憑空誘發無限的思古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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