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不是佛法梵唄,而是說的法蘭西音樂。
聞樂,有時也真夠費事的。「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孔聖人都難免有所耽溺,消耗時光。
還沒聞過韶。這兩天專門去聽的,是一些略微冷僻的法國音樂,包括 Albert Roussel 的好些組曲。
此公有些傳奇,年輕時的興趣並非音樂而是數學,曾服役於法國軍艦上,因而在當時的交趾支那 Cochinchine (現今越南南部)待過幾年。後來改行作曲。也許在越南期間跟華僑交往而接觸到了中國文化吧,居然寫了好幾首以「中國詩」譯文為歌詞的小曲,這我聽的是其中兩首《Deux poems chinois Op.35》
其一是 Des fleurs font une broderie (花如錦繡),其二是 Réponse d’une épouse sage (慧妻的回覆)。
不怎麼樣了。兩三分鐘的小曲,聽感上沒有妙韻。倒納悶這究竟是哪兩首「中國詩」呢?非要把它弄個明白。
然而那法文歌詞是間接從英文譯本轉譯過來的,法語我也還不曾呀呀學之。就解通了法文歌名也不管用,還是看不出端倪。於是查找一手譯者的英文譯本。
英文一手譯者是「威—翟官話羅馬拼音系統」的修定者不列顛漢學家 Herbert Allen Giles, 這兩首詩是 Li Ho 的 Neæra’s Tangles 和 Chang Chi 的 The Chaste Wife’s Reply.
後一首從篇名上輕易猜得出來,無疑就是張籍的《節婦吟》,只是那 reply 一詞和原題的「吟」字不太對得上號罷了。
《全唐詩》第六函第六冊張籍五卷之首卷
《節婦吟寄東平李司空師道》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
感君纏綿意,繫在紅羅襦。
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裏。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
還君明珠雙淚垂,何不相逢未嫁時!
(「何」他本作「恨」,含意更深了)
一般都認為這是一首政治表態詩。詩人假這所謂「節婦」之口,婉拒當時「據青齊,蓄兵勇銳,地廣千里,儲積數百萬,不貢不覲」的「平盧淄青節度使」李師道的招攬。這當年孔子在那裏聞《韶》而至於「三月不知肉味」的齊地,到了張籍的大唐一統年代卻成了一處「藩鎮割據區」。
大抵詩人懾於這位遼西高句麗「藩使」的淫威,不敢明言拒收送來的厚禮,以免遭禍,只好訛說首先欣然收下了,珍之重之而後乃予歸還;自己索性「反串」為一位「妾」,自謂住在跟帝苑相連的高樓上,夫君有武功,給皇家效力呢!這是嚇唬嚇唬對方。卻又不忘撫慰對方的「求愛」失敗,把這逆臣的招攬美語為「愛意纏綿」,實在不為不委屈了!真虧他吟得上口,謄得下箋!
我且咍之,倘使這個李師道正是一位「男同志」、或者「雙性游移」「男同志」,這傷心之餘,或會很受感動而能諒解,並樂意放過拒絕自己「求愛」的這個「妾」的吧。相反若對「男風」沒有正向情感的話,或會厭惡而致噁心,不好意思再來相強了。不過這也真難說得準,大抵唐朝社會的性愛風氣開得很放,人們放得很開,沒準同性性愛和雙性游移性愛,都屬平常,相當普遍,人們多不以為非,也未可知。
又倘使張籍本人正是一位純粹或游移「男同志」,這麼個自喻為妾的吟詩謝絕法,委婉固然還是有點委婉,但委屈的程度卻可以說是趨於零了,甚或吟著吟著,心裏還甜不滋的呢。
另一首譯詩 Des fleurs font une broderie 的原作詩人無疑就是李賀,可不管從這二手的法文譯名、還是一手的英文譯名 Neæra’s Tangles, 都看不出來原來詩題的一點蛛絲馬跡,唯有細閱譯詩的內文了。
Giles 把它翻譯成這樣的一首 rhymed verse:
《Neæra’s Tangles》
With flowers on the ground like embroidery spread,
At twenty, the soft glow of wine in my head,
My white courser’s bit-tassels motionless gleam
While the gold-threaded willow scent sweeps o’er the stream.
Yet until she has smiled all these flowers yield no ray;
When her tresses fall down, the whole landscape is gay;
My hand on her sleeve as I gaze in her eyes,
A kingfisher hairpin will soon be my prize.
Li Ho
9th cent. A.D.
讀來讀去好些遍,到底毫無頭緒。捧著厚重的一部《全唐詩》,第六函第七冊李賀的詩共有五卷之多,若一首一首都瞜它一眼,非得一宿不睏不餓,不知肉味不可!倒是乖乖的還用「谷歌」,作些關鍵詞搜尋吧。這倒不消多大一會就有所獲了,原來就是我從來沒有讀過的這一首:
《少年樂》
芳草落花如錦地,二十長遊醉鄉裏;
紅纓不動白馬驕,垂柳金絲香拂水。
吳娥未笑花不開,綠鬢聳墮蘭雲起;
陸郎倚醉牽羅袂,奪得寶釵金翡翠。
這是怎麼回事呢!?《少年樂》嘛,咋就能翻成了啥的 tangles 的呢?至此不得不再去尋根究底一番,否則無心吃飯,就吃了也不知肉味!
此處 Giles 似乎用了典。十六世紀蘇格蘭史學家 George Buchanan 居住法國期間、就用他精通的拉丁文寫了兩組「性愛詩篇」給兩位 courtesans, 一位作者管她叫 Leonora, 另一位叫 Neæra. 而十七世紀英格蘭詩人 John Milton 的一首輓詩 monody《Lycidas》似乎也正引用了這個豔典:
Alas! What boots it with uncessant care
To tend the homely, slighted, shepherd’s trade,
And strictly meditate the thankless Muse?
Were it not better done, as others use,
To sport with Amaryllis in the shade,
Or with the tangles of Neæra’s hair?
呵呵呵!明白了,原來年輕的 Milton 不去 as others 尋求的「少年樂」, say, to sport with the tangles of Neæra’s hair, 我大唐的年輕詩人李長吉在此前的730多年、可就享個不亦樂乎了!
李長吉 20 歲上「長遊醉鄉裏」,「倚醉牽羅袂」,「奪翡翠寶釵」,除了做詩,這個體弱多病的天才大抵把閒工夫和僅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那些 tangles of 吳娥’s hair 上了吧,同時還要讓肝臟承受巨量的乙醇。樂乎哉?固樂矣!可惜沒能終極「長吉」,才不過 25—6 歲吧,方從少年入壯年,也就「樂」到了頭,罹病而歿了。
Milton 的《Lycidas》所哀悼的,恰恰也是一位英年早逝的年輕人,同樣只活了 25 歲!巧了,他姓的 King, 莫非也像李賀那樣,是位宗室的後裔?不過這位不幸的年輕人是因為沉船而淹死的,不像長吉那樣害病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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