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4

可攜窩棚

人類是適應能力最強的高級生命,除了終年冰封的南極洲,地球所有陸地上的任何自然環境和氣候區,都是人類的世界。可是人類不能像別的動物那樣,赤身露體、無遮無蔽的在自然環境裏存活。

人類幾乎完全失去體毛,卻至今能在酷寒的地區生活、繁衍。人類主動適應嚴酷的自然環境,依靠的主要是大腦的思考、記憶能力,而非身體的生理調節機制,因而突破了物競天擇的桎梏,不必事事聽天由命,無須翹首企盼成事在天。

遠古人類先祖茹毛飲血,穴居野處,後來懂得建造房舍,從事畜牧、漁、農,於是逐漸建立文明,發展出村落、城鎮和都市等人工環境。現今不少城市人雖在高樓大廈裏安居得不亦樂乎,卻總要緬懷人類遠祖的原始生活環境,沒事偏要跑到野外去,搭個帳篷住上兩三天,謂之露營。我這野地人正是這其中的一員。

我既非極端行為主義者,野外生活自然並不完全模仿原始方式,我不能穴居野處,或幕天席地,要保證夜裏可得安睡,還得一頂帳篷。我謔謂之「可攜窩棚」。

我對這「可攜窩棚」的要求可是馬虎不得。以前長期沿用「金字形」的大帳篷,以其空間寬敞,可在篷裏站著更衣,躺著煮飯。但它的簡拙設計卻讓我吃過不少風雨的苦頭。五年前痛定思痛,終於決定棄如敗舍,代之以不那麼吃風的「包子形」帳篷。

但這「轉形」也並非就像吃個包子那麼簡單,其中的講究可不少。首先要求整體防水效能必須良好,外帳要能禁受傾盆大雨,不讓箭矢一般的雨點穿透,並且材質柔軟而耐風,偶遇狂飆怒號時,不致發出噪聲,滋擾睡眠。睡帳的地板要能防止逕流滲透,防蟲紗網要細密而透氣良好。同時篷杆要輕,強度要大,能禁受狂風的推壓和搖撼,不易折斷。

此外,還得附設沒有地板的門廳,俾有足夠的空間放置背包、鞋、髒衣物,和別的雜物,並在風雨交加的日子充作廚房。

符合上列條件,達到理想要求的高質量帳篷,本地市面固不難買到,可是必然十分昂貴。起碼得兩三千塊錢的高檔帳篷,從「性價比」的角度去考慮,我卻覺得未必一定划得來。我沒捨得狠掏腰包,只好退而求其次,考慮質量過得去,設計湊合適用,而價格相宜的國產品牌。

五年前買來一頂帶個相當寬敞門廳的,儘管耐風能力不太理想,還是用了三年半之久,讓我在野外度過了170多個夜晚。去年眼看實在破舊得太寒磣了,在網上參考了不少資料之後,還是決定要去再買一頂相同型號的。盤算著要把強度稍遜的原裝玻璃纖維篷杆棄置,換配鋁合金篷杆。

可是如意算盤沒能打響,那個型號大抵市場反應不佳,其時早已停產,市面再無存貨了。迫於無奈,購得一頂設計相若,而門廳較小、較矮,卻配備鋁合金篷杆的。雖然門廳太小,風雨之中在廳裏煮飯甚不方便,但只要把乾淨的雜物都放進睡帳裏,儘量騰出空間,竟也湊合把惡劣天氣應付過去。開頭不太適應,漸漸也就習慣了。

這頂帳篷還有一個缺陷,就是每節篷杆的套接處竟會自然開裂,用沒多久,就有一節在卸撤帳篷時突然折斷,並把外帳給扎破了。我回到代理店去要求更換,認為那是生產質量的問題。店東開頭並不認同,堅持這個型號賣出不少,卻沒有出現過像我的情況。我說它在用上五六次之後才折斷,而我這五六次的野營,僅是短短一個多月之間的事罷了;一般人要把個帳篷用上五六次,多半得好些年的時間。

確實通常在郊外看到人們的帳篷,鮮有不是簇新的。而我的這頂買來不過一年半,卻已飽歷風雨和日曬,讓我舒適地度過了100多個荒山之夜。外帳上多處用強力防水膠布貼補了破孔。我花錢另配的7節新篷杆,已經換上了6節,另有多節早已輕微開裂,我在裂處綑裹多層韌度特強的膠紙,聊以減緩開裂進程,並防一旦折斷時斷碴把外帳扎破。

豈唯如此!打從今年春天,我的這頂帳篷的塗層就開始發霉,到了夏天,斑駁的霉菌已經蔓延整張外帳,難看死了。開頭看著這些可惡的霉斑,感到非常礙眼難受,但日子久了,看多了,也就習慣了,倒好像這是自然的生態點綴。

儘管如此,目前我的這個破舊的「可攜窩棚」,一旦在野地上搭起來,就是我舒適的臨時居所。當然,在安全方面,或還比不上人類遠祖野處時期的洞穴。

遐想幾萬年前,先民住在洞穴裏,洞口堆滿了柴草,以備寒冬取暖、烤食之用,同時阻止野獸進洞,洞中堆存食物,洞穴的盡頭就該是晚上睡覺的安樂窩了。

這讓我聯想到了,我們的大廈年初搬來了一雙老年夫婦,短短幾個月之間,整個單元裏就塞滿了雜物,漸漸發出異臭。那些雜物都包裹嚴實,大有入庫存藏之概,猜想全是街上撿來的吧,幾乎堆疊到了9呎高的天花板上,只留一條僅容一人通過的窄縫,進出門口。大家感到事態不妙,去找來民政事務處和食物環境衛生署的人員,但至今沒能幫上忙,還起不到絲毫的作用。不幸的同層鄰居們和業主法團無計可施,唯有寄望說服那個單元的業主,租約期滿時不再租給這雙可憐的老夫婦。

我猜,這沒準是原始穴居人本能行為的一種「反祖現象」。在那段遠古的歲月,要佔不上一個山洞,或者沒有遺傳這種性命攸關的本能行為,必然難以安度嚴冬和旱年。就意念而言,今天這雙老夫婦是把高樓上的混凝土四方盒子,變成了十萬年前山林裏的洞穴了。

這雙意志和行為回到了遠古「獵採時期」的老夫婦,如果看到我背個「可攜窩棚」,只帶上有限的東西,就要離家到山林裏去過日子,必定感到不可思議,大惑不解,甚至認為是怪癖、病態。

可我這野地人,反倒能夠理解他們,為什麼要終歲日夕牢守居所,看管著這麼些「命根子財產」,哪裏都不要去,哪裏都不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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